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12月重点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概述】

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12月重点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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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制定出台《通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经多次研究讨论和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办法》,促使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激励机制得以完善,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筹备通辽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通辽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经多方调研考察、沟通协调,通辽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通辽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将正式挂牌运营。该委员会和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金融纠纷提供了更为便利、快捷、专业的全新处置渠道。

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一)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做实“助保贷”业务,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全市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3家,其中2家正常运营,注册资本总额4.04亿元;我办全力配合国投公司开展“助保贷”有关工作。

(二)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一是不良贷款本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5.02亿元,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不良贷款总量略有增加:至11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7.99亿元,比年初增加2.40亿元;不良率6.41%,比年初减少0.24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乱象治理目前全市类金融机构存量由去年的1064家减少至不到400家。全市累计化解农村牧区2分以上高利贷2176万元、395户,化解率100%。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通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办法》中各项评价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影响能力,发挥金融政策和财政资金在金融领域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服务“五大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促进金融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二)加快推动农信社改革转制。力争推动科区联社达成各项监管指标,完成转制工作。同时推动后旗、奈曼、左中、霍市4家农信社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和不良资产处置,逐步达到监管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肉牛产业金融供给。推动落实《通辽市活体牲畜抵押贷款指引》,发挥“通辽市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作用,与有关金融机构全面合作,对养殖专业大户、合作社、企业等开展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全年活体牲畜抵押贷款达到15亿元,同比增加10亿元。

(四)全面开展信用嘎查村建设。推动各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加快信用嘎查村评定工作进度,全年新增信用嘎查村500个,总数达到1500个,占比达到70%以上。

(五)继续推动基层金融服务室建设。推动全市嘎查村金融综合服务室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合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入户调查、评级授信、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提升基层金融服务能力。

(六)创新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将霍林郭勒市金融审判法庭、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的成功经验向全市推广,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商、驻庭调解等工作机制,开辟金融司法融合的新路径。同时借鉴包头市成功经验,推动成立市级金融仲裁院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提高金融纠纷化解质效,优化金融环境。

(七)切实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名单制、台账式管理,彻底摸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底数,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问题机构整治专项台账,推动200余家“空壳”、“失联”机构良性退出,2021年实现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出清目标,促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

(八)建立企业应急转贷机制。推动设立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过桥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九)推动科牛公司顺利完成资产重组。制定金融机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协调债权机构及时处置和化解即期债务风险。继续引入战略投资帮助科牛公司解决债务和经营困境,圆满完成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