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文明创建办工作总结

监狱文明创建办工作总结

监狱文明创建办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具有监狱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为促进监狱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洛阳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监狱文明创建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显著:4月份与省局联合举办的“不忘初心”主题道德讲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顺利通过本年度复查验收,受到了省文明委考核组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参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以及省市文明办对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于年初制定了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全方位构建 “天天都是创建日,人人都是创建主体”的常态化创建工作格局,持续激发全体警察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监狱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制定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进度表》,列出15类创建任务、50项创建活动,层层分解落实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和规范要求。针对每一类创建活动,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时间上不断档、任务上不缺项、标准上不降低。制定有《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员工守则》、《警察职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向社会承诺 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等详尽的文明规范、服务规范及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健全完善了《文明奖考核管理办法》、《诚信建设考核办法》等完备的奖惩机制,确保文明各项工作有序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

二、选树典型,教育引导,加强警察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开展文明创建争先评优宣传教育活动。全狱共评选出文明标兵20人,文明监区4 个,文明科室2 个,文明家庭10 户,制作8期宣传展板对突出事迹进行宣传,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积极氛围。二是开展优秀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狱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向省局推荐我狱蔡树平家庭为最美家庭,他们的家庭甘于奉献,祟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勇于破除陋习陈规。蔡树平同志因病去世后,遵照其生前意愿,在家人的大力支持下,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眼角膜移植给了两名眼疾患者,使他们重获光明。蔡树平同志的大爱精神不仅是思想前瞻的体现 ,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在他的影响下,他的儿子早在几年前就签订了捐赠协议,他的妻子王志萍也坚定地表示将会跟随他的脚步,加入到这项公益活动中来。他们的家庭是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文明风尚传播者;组织警察职工参观洛阳市家风馆,举办好家风故事会等一系列“传、立、扬”活动,通过参观学习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历代国家领导人的家风家训和家风故事,大家都深受触动,感慨颇多,七监区教导员程建豪、十监区教导员李朝辉等同志纷纷讲述了各自的家风传承故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广大警察职工都能够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狱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诚信,让河南更出彩”主题活动。通过向警察职工发放诚信公约、开展诚信承诺践诺签名仪式、举办诚信诗歌朗诵,教育引导警察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四是举办道德讲堂活动。4月份与省局联合举办“不忘初心”主题道德讲堂,讲述我狱优秀党员蔡树平在生命走到终点时,毅然决定将自己的遗体和身体器管全部捐献,为他人带来生的希望,为祖国的医学进步奉献全部力量的感人事迹。通过鲜活的事例感召警察职工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文松山局长提笔写下“树平人生、大德永生”的现场感悟,李宝华副局长深受触动地说:崇高、伟大的精神永存,向先锋模范学习、致敬!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对自己的精神是一次洗礼和升华。 7月份举办“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道德讲堂,讲述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党员张胜利、王建良、袁晓川、张慧琳的先进事迹,在全狱掀起了比奉献、比作为的热潮, 通过学习身边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注入了不竭的动力。五是深化六文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六文明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六文明倡议书,组织警察职工签订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承诺书,使“六个文明”意识入脑、入心,化为自觉行动。六是进行“四德”宣传教育。利用善行义举榜对退休职工蔡树平病逝后捐献遗体器官、退休警察张通志持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十一监区警察陈建霞拾金不昧先进事迹进行宣传。75岁的张通志老人几十年如一日,时刻关心着儿童教育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帮扶困难家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定期扶危济困捐款已经成为他的生活常态。大河报记者对其进行了采访,并以“他是个扶危济困的穷爷爷”为标题进行了整幅报道,详细介绍了他的突出事迹。10月份以张通志为先进典型,代表监狱申报洛阳市“十大道德模范”,参加评选活动。今年4月份,我狱干警陈建霞在公交车站捡到一男士钱包,内有多张银行卡和重要票据,通过多方联系,及时归还失主,并婉拒了失主的酬谢。失主深受感动,在村委会的带领下,为监狱送来锦旗致谢。陈建霞的事迹只是监狱干警诚实守信的一个突出代表,诚信为本、诚信立身的意识和行动在监狱蔚然成风。广大警察职工能够崇德向善,从一点一滴做起,投身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会见室作为展现监狱文明执法和服刑人员改造成果的重要窗口,以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协助会见室科学、规范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指示标识牌,为服刑人员亲属提供人性化服务。深入推行“五优”文明服务,着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树立监狱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要求完善志愿者注册工作,注册志愿者462人,占警察职工总人数的66%。其中党员志愿者占在职党员总人数的91%。2018年以来,协助监狱四个支部开展了义送春联、端午节慰问敬老院、送医下乡、重阳节关爱孤寡老人等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与监狱各部门配合协作,相继开展了义务植树、文明助交通、关爱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进校园、慰问福利院等志愿服务活动15次,累计捐款捐物2万余元。三是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帮扶活动。年初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长期结对帮扶协议,三八节协助监狱工会帮助史家湾村销售香菇2万余元,为村中贫困户送去5000余元慰问品;“六一”节期间,联合监狱工会慰问王村沟国小,送出慰问物品价值7000余元;7月份组织医疗志愿者到唐屯村接诊群众200余人次,提供测血压、测血糖、心电图等检查500余人次,送出价值2000余元的药品,进一步促进了监狱周边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四是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春节前夕,组织警察职工到红山街道办事处下沟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倡议书,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用文明之风滋养文明城市建设。在传统的清明节,通过下发文明祭祀通知、发送提醒短信,积极倡导网上祭奠、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教育引导警察职工从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组织签订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崇尚文明节俭,弘扬时代新风。五是文体活动精彩纷呈。以丰富警察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宗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协助工会先后举办元宵拔河猜灯谜、“三八”趣味游戏、“中国梦•劳动美”演讲比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警察职工书画摄影展、“书香四监”读书交流、春游等集体参与性强的文体活动13次,提升品味,寓教于乐,营造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四、团结奋进,通力协作,及时完成创建资料整理上传

由于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发生变化,创建资料整理上传工作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等诸多问题。工作中能够迎难而上,积极应对,认真研究测评体系,逐条核对43项测评内容,严格按照测评要求,层层把关,处处落实,整理出与精神文明创建相关的会议、讲座、征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文明城市创建、保障员工权益等104项活动的图文资料,并按照要求规范扫描上传。在上传系统信号极不稳定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创建资料上传任务,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材料审核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创建原始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及时完成归档工作。

五、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氛围浓厚

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增强“人人都是创建主体”的创建意识,一年来,共制作创建宣传展板24期,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16期,编发河南四监微信公众号21期,对创建工作具体内容、创建活动、创建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内容。对办公楼、工会、会见室、天桥、职工餐厅等公共场所的文明宣传标识牌、桌签等进行重新设计,及时更换。整理出文明单位创建知识问答,下发到各部门,要求每名警察职工熟记于心,认真领会,积极落实。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多次到监狱各处,对基础设施、整体布局、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反馈,限时整改。确保监狱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持续保持静、齐、绿、美,维护好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有一些问题。一是创建资料收集不够及时,有时会有滞后现象;二是与监狱其他部门在沟通协作方面尚有欠缺,导致在工作上有时会陷入被动局面;三是创建活动的开展仍需进一步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改进,持续提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强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促进监狱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文明河南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