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2014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文秘部落,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xx”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xx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xx法治报》,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二是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国小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xx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面,从3月份起,大力开展为期10个月的全市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使人民调解制度深入人心;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软件和硬件建设、司法所长业务培训、矛盾纠纷大排查等多项工作。积极探索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制定xx市乡镇矛盾纠纷中心工作规程及考核办法(讨论稿)。以村居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2014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换届后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首批2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大力加强“两会”和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建立xx镇划龙舟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队伍;春节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起,其中非正常死亡5起,“五一”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其中4起为意外伤亡引发的赔偿纠纷。1-6月,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纠纷2014件,成功调处1901件,成功率为94.4%,其中,防止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纠纷25件28人,轻伤害案件引发的纠纷26起;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和不安定因素19起,成功化解18起,成功率为95%,防止民转刑5件11人,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归正人员社会调查;丰富帮教形式,推动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春节前组织到省内有关监狱对xx籍服刑劳教人员开展墙内帮教,端午节前组织有关服刑人员与其家属通可视电话;3月29日,到温州市劳教所为xx籍戒毒劳教人员上法制课,并组织xx市二中学生与戒毒人员结对帮教;重点抓好涉毒、“三无”、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建立一人一档一卡制度,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千村”工程考核内容。1-6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01名,其中刑释人员284名,解教人员617名,均妥善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三、加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印发《xx市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规则》,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4月22日成立了由3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团,制作发放xx市低保对象法律援助卡,优先受理全市低保对象的法律援助申请。拟建xx、xx等法律援助站,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48”中心在做好“12348”热线电话、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工作的同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赞赏,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6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148”中心共接电话法律咨询41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226人次,并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

四、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保障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发挥律师特定身份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xx市律协xx分会、xx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不断建立健全制度,1月10日,xx市律协xx分会成立了业务指导和惩戒组、维护权益组两个专业组,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2月,我局选派律师成立xx市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3月5日,律协分会首次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xx律师工作重点,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从律师个人、律师所、整个律师行业落实活动要求。加大规模所创建力度,将xx律师所与xx律师所进行强强联合。做好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公证处加强内部管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者诚信档案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整布局和向非诉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向拓展业务。

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32件,非诉24件;担任法律顾问132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387件。

五、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1月份开始,组织本系统9个党支部、62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队伍特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到6月底,已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出台《xx市司法行政系统礼品登记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与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讲五比”活动。继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坚持每月2次的政治学习和每周一次“学习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红五月”读书活动,继续抓好调研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组织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xx市司法局警务用车驾驶人员守则》、《xx市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组织参加慈善募捐、无偿献血和xx镇社区千人迎春环城跑等活动。举办庆“三八”、“五一”运动会和联欢晚会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二○○五年七月一日

第二篇: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 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xx〕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xx〕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xx〕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召集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司法人员、村组干部、中介组织人士接受了考核组的问卷测评,向考核组提供了30余本台帐,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全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高度评价。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上半年,全县村两委班子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我局及时对158个村级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新建村级调委会2个,目前全县设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60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有的甚至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不利,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任务十分繁重。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30件,调解成功1284件,调解成功率达96.54%,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

(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坚持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4件,成功70件,县、乡联防联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2件。

(三)基层司法所工作。司法所是县司法局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内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职责,工作面广、量大,事务杂、困难多、责任重,环境艰苦、人员紧缺。工作中,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动员全县20个司法所干部职工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半年来,全县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60次,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72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7件,成功8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6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4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4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6条,被采纳24条。

(四)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其列为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对回归社会的农村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有田种、有地耕,对城镇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有保障。上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计57人,其中刑满释放42人(城镇籍2人)、解除劳教15人(城镇籍2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自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履行对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我们注重四个环节。一是接收环节。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相关表格,下发和签订有关文书,进行教育谈话,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二是管理环节。一方面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宽严相济,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三是教育环节。认真了解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在春节期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本站:)了走访和集中教育工作。四是帮扶环节。实行专题化教育和以面对面谈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如我县勐朗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民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为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和宋某某办理了低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人,其中缓刑30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保外就医2人、管制对象5人。

(六)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展顺利

xx年9月,上级下达了我县东河、南岭、谦六、糯福、酒井、富东、木嘎、文东、雪林、安康、拉巴等1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接到项目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实施地落实建设用地,到设计部门落实施工图纸,到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投标文件,确定了承建单位。目前南岭、拉巴司法所办公用房先期完成,其余司法所建设工程进度达90%以上,预计下半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公证工作。县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赋予的职权,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机关“沟通、服务、监督”等职能,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今年1至5月,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0件(涉台类3件),经济类103件,完成业务收费3万余元。办证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8件,成绩突出。

(二)律师工作。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所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服务领域寻找自己的位置,从增强内部生机活力入手,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3件,其中刑事辩护4件、行政诉讼代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7件。还代写法律文书38份,接受法律咨询186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4家。

(三)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坚持有利于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着力点,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有利于推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县中心办理市、县法院指定刑事案件援助36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2件;非诉讼民事法律援助18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42件。全县法律援助机构还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549次84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份。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2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广大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参与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集体、个私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等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服务措施,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法律服务。半年来,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8件,其中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代理26件、调解纠纷92件、办理法律援助42件。业务收入2.7万元。

四、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和人民政府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相适应,是干部队伍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县司法局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在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二是继续在干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在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学习政法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张章宝、杨竹芳,纪检战线刀会祥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激励热情、弘扬正气;四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顺民情、聚民心、解民困”、“进百家、知民情、办实事”等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素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廉政承诺书、廉洁家庭行为公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六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社区矫正职责,针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积极安排局班子成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县级司法局领导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提高。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员编制不足。司法所人员编制仅35人,百分之五十以上所仅1人。局机关5个内设机构编制仅13人。由于编制不足,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紧缺。上级下达1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220平方米,国家安排经费80.4万元。我县司法所建设实际面积3240平方米,经费预算250万元,资金缺口157.6万元。市级已下达配套资金36万元,省级应配套80.4万元,实际资金缺口53.2万元。

六、下半年工作重点

1、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县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2、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扫尾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强化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结合村两委换届结束,村(居)调委会成员变动的实际,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业务能力。

5、年内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三篇:司法局2014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四篇:县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国小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国小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国小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上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

第五篇: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规范教育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的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使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xx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xx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xx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xx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xx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信访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xx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xx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xx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xx]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七、以“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狠抓公证内部管理,强化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要抓好立卷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努力做好我区的拆迁公证工作,促进稳定,服务政府。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现实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有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