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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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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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14]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六h彩”、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查重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事件××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

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国小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网络查看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国小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游行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信访条例》、打击“地下六h彩”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光彩事业、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整合专职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支队伍,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援助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盲、聋、哑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

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结合各项活动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文化板报宣传。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并分级签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责任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总之,上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上级交给的任务圆满完成。但与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彼此之间差距较大;二是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司法行政队伍的潜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个别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欠佳,信心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第二篇:司法局2014年半年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2014年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厅的亲切关怀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突出重点,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深入推进我区?两个率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区和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良好开局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碍物。

一、科学规划和启动“六五”普法,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2014年,是?十二五?法治建设启动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大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条块地合、纵横相融?的工作格局;科学制定2014—2014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稳步推进了法治建设。

1、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好?六五?普法的头,我局于4月19日召开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审议?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有关事宜。5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6月3日,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

2、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宣传什么法?的原则,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了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入户、以案说法?活动,成立了?以案说法?宣讲团和法制宣传小分队,投入资金制作普法光碟,进社区、进村湾、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采取以案说法、组织学法、专家

讲法、入户送法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法制大宣传、法律大培训,向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学法用法、引领法治生活,全区直接受惠群众达5万余人,全区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市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办好《法在***》电视栏目,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宗旨,不断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半年播出节目23期,节目收视率位列电视台前茅,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3月5日在我区政府一楼新会议室举行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全区87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通过宣传学习使全体调解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法》的精神实质理解进一步加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纪念?3.8?、?6.25?、?6.26?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在太和政府门前举办了大型 ?五五?普法成果展、法律咨询活动。整个活动规格高、辐射广、影响大、效果好,掀起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半年来我局共召开普法动员会78次,座谈会85次,培训班22期,法制讲座36场,以案说法现场会15场,开展法律咨询129次,图片展示25场,执法检查8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余人。

二、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新突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指导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推进村居(社区)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区条块结合、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完善了?大调解?格局,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筑牢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1、开展农村新社区调解阵地建设。制定了《区规范化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建设示范调解室,着力加强全区村居、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尤其是紧紧围绕我区城乡一体化试点布局,指导督促建设了六十、梁子岛、畈雄、谢埠、上鲁等一大批农村新社区规范化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

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的前移,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服务。目前,全区的5个乡镇、87个村居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分之七十的村居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完成,既夯实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更有力促进了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

2、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宣传、大整治?四大活动?的要求,强化大排查、大调解措施,抽调力量组建工作队,深入村组和社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了信息及时、研判准确、决策科学,及时获取和消除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落实?四定四包?(定领导负责、定具体办案人员、定化解措施、定结案时间以及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工作制度,成功调处了一大批信访积案和重大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大力推行首席调解员聘任制度和调解协议书评比奖励制度,提高了调解质量。2014年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中心、司法所、各级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0次,调解矛盾纠纷187件,调解成功175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3件,制止群体性上访和大规模械斗1件,全区没有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或不及时而发生大规模械斗、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加强,促进了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教育和帮扶,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1、突出加强矫正帮教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了组织网络。认真贯彻省会精神,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办,培植推广试点,制定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档案和文书台帐,全面完成了村居(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建设任务。同时,积极加强心理咨询室、警务室建设。目前,在全区已建立5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在全区的87村、居委会均设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区已形成了区、

乡镇、村(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三级组织网络。

2、加大衔接管控力度,实现了“无脱管、无漏管”。抓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两实全覆盖?工作的契机,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逐村(居)排查、分乡镇造册,全区性汇总,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已在全区法院系统全面铺开,审前社会调查的程序和内容也实现了规范统一。 2014年,全区社区矫正机构共开展审前社会调查9件,采信率达100%。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 ?四有?措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半年没有发生脱管、漏管。

3、强化教育帮扶手段,提升了改造质量和帮扶效果。积极推行社区服刑人员分阶段教育方式,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四帮一?措施,增强了帮扶效果。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 名,全部表现良好,无一人重新犯罪。全区在册在帮刑释解教人员 8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89 %,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两大主题,始终坚持教育和监管并重,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会功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1、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13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5万元。同时,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全方位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推荐2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法律顾问,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成功处置化解了大量有影响的缠诉缠访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共参与信访维稳活动 15 次,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 8 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 25条,成为了我区维稳工作的重要力量。不断加大服务?三

农?力度,建立落实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互动机制,推动了法律服务向?三农?延伸。

2、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加强与武汉、黄石和大冶、广东等外市、外省的法援异地协作,完善了?大法援?工作格局,打造了困难群众维权?绿色通道?。推进法援工作站建设,在交警、劳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设立法援联系点,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个法援工作站,一村一个法援联系点,一组一个法援‘明白人’?,构建了?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群众在半小时内能就近到一个法援机构或联系点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放宽法援经济困难标准,落实法律援助首席律师制度,特别是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了公示、网管、告知、讨论、旁听、回访六项基础制度,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实现了?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圆满办理了我42名农民工赴蒙古国、俄罗斯打?洋工?被骗追索工资案被骗维权案等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2014年上半年,我区法援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54件,减免各项费用13.3万元,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30.7万元,完成了市法律援助办实事半年目标任务,有效保障和服务民生。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新形象

1、扎实开展“作用建设”活动,增强工作动力。我局以?加强作风建设、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弘扬新风正气为重点,解决部分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政治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发展环境不优,责任意识淡薄、担当精神不足,廉政意识淡薄、纪律约束不严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得到加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继续大力开展?双争?(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四学?、?一月一讲法?等活动。尤其是通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活动,首次对全系统每一名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以执法规范、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轮训,端正了执法理念,提高了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协调发展,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积级探索在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途径和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社区和村组织的主体作用。

三、继续深入抓好行业民主法制示范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加大对经济秩序、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依法治理,实现社会法制化管理,营造社会法制化环境。

2014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正确领导、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团结拼搏、抢前争先的结果。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和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努力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开创鄂州?两型?展示核心区建设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第三篇: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法律服务工作与时俱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上半年,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认真领会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推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战略目标,不断满足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金融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法律服务需求,组建了由12个专业组组成的xx市法律服务咨询团,建立了蓝色经济区建设、大沽河流域治理、世园会建设等5个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团和1个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专家委员会。截止6月底,为全市提供法律服务7.7万件,其中全市公证机构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服务598项,涉及金额40多亿元。

(二)服务民生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重点放在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降低法律服务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参照标准放宽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机制,聘请7名心理专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月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咨询、讲座72场次,解答咨询2720人次,受理、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236件,为农民工讨薪156万元。截止6月底,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24件,接待咨询4180人次,“12348”专线接话13718个,培训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11722人次,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岗71个。

(三)服务稳定紧紧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引导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自觉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诉前调解,截止6月份,共委托代理案件1.1万余起。在信访部门设立律师咨询服务窗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8人次。发挥律师群体精通法律知识、解决纠纷依法办事的优势,律师调解中心提供免费咨询100余人次。2014年1月,xx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被《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评为“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

二、监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一)全力确保监管安全。督导监所启动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完善监管改造规范化建设,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领导责任“五项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四防一体化建设”扎实有效,组织开展了各类监管安全检查。阳光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依法审核办理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xx监狱、北墅监狱、市劳教所均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

(二)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推进,坚决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整改,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以“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年”活动为载体,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针对服刑劳教人员所犯罪错,深入分析原因,开展出入监心理测试、狱所内心理矫治,全面推行个案矫正。大力强化狱所内技能培训,实现了培训项目、资金、师资、设施、场所“五落实”,提高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谋生技能。

三、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近5年刑满释放人员和近3年解除劳教人员的考察活动,共考察1万余人,其中,安置率为95%以上,帮教率为98%以上。对考察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5年来,协调有

第四篇: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

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14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

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国小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国小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青岛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第五篇:2014县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xx”普法,谋划“xx”规划。今年是“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xx”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xx”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xx”普法总结暨“xx”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xx”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xx〕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本站推荐:)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xx”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xx〕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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