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云南省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云南老干部工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云南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自1997年云南省实施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来,弥勒市积极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内容,全市老干部工作得到了全面协调发展。今年5月以来,按照省、州对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问题进行调研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弥勒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运行情况,弥勒市委老干部局在市直部分单位和乡镇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老干部、老干部工作人员进行了走访和座谈,并查阅了我市近几年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相关资料。综合调研情况,现对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状进行分析与思考。

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一、弥勒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一)扣关键,“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一是认真执行八项制度,创新管理模式落实好政治待遇。逐步形成了离休干部每月15日政治理论学习、半年市情通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党政领导联系同职级老领导的制度和惯例;列席重要会议、阅读报刊文件、定期参观考察的制度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近几年来,开展了老干部创先争优、学习贯彻十八大、同心共筑中国梦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确保了老同志离休不离党、永葆先进性。二是执行“三个机制”,完善服务落实好生活待遇。严格推行三个机制的落实,及时编报年度“两费”预算,要求单位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挪用。从2003年起先后将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公用经费、困难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金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医疗费按人均12000元纳入财政预算,超支部分由市财政统一支付;健全完善了老干部特困帮扶制度,每年市财政划拨给老干部局解困金40000元,用于解决特困离休干部和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特殊困难,确保了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全面落实。同时,积极推行“四就近”服务管理模式,逐渐形成了社区、单位、老干部局“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分别负责提供各类服务需求,确保服务网络覆盖到每名老干部,有情况能实时联络,有资源能及时共享,有需求能随时服务。

 (二)抓根本,“两项建设”得到不断夯实。一是抓好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夯实组织基础。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组织工作全局。目前,弥勒市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63个,其中退休干部党支部38个,离退休合编党支部25个,覆盖1521名离退休党员(占离退休总数的43.45%),对托管的主动与接管单位保持联络,随时掌握情况,确保组织管理覆盖每名离休党员。近年来,有5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受到表彰,其中州市级2个,县市级3个;10名离休党员被评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省级1,州级1人,县市级8个。二是抓好思想建设,定期调查摸底夯实思想基础。市委老干部局和老干部党校每年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2次,并积极组织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全省、全州举办的老干部读书班暨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市属多数单位十分关心和重视老干部的思想建设,上日程、定专人、常摸底,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组织生活,及时掌握离休干部的真实状况,对年老体弱、重病失能的主动上门慰问;对心理失落、牢骚抱怨的加强心理疏导;对空巢独居、参会困难的及时热线服务,把组织温暖及时送到,把不满情绪降到最低,确保老干部群体思想稳定。

(三)贴需求,抓实“两个阵地”建设。一是贴近活动需求,搭建健身养老平台,抓实活动阵地建设。在场地选择和活动难度上,注重安全方便、强度适中,确保简单有趣;在活动组织和资源利用上,注重协调配合、多方参与,确保管理有序;在服务保障和服务品质上,注重培训指导、真情服务,确保服务有效。经过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中心大活动、社区小活动、居家天天动的健身模式,保证老同志天天有运动,月月讲养生,年年保健康。目前全市建有活动中心1个、老年大学1所,大多数单位和乡镇建有固定的老干部学习活动室,较好地为离退休干部活动提供了场地保障。市委老干部局每年5月中旬、11月上旬分别举办两次离休干部运动会,开展象棋、麻将、桥牌、乒乓球等项目的比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发给纪念品,对参赛人员按1/2给予奖励。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老干部们增强了体质,交流了思想,增进了感情,提高了技艺。二是贴近精神需求,搭建文化养老平台,抓实文化阵地建设。在弘扬传统文化上,利用重大纪念日,开展诗歌创作、老年书画、征文比赛等传统项目,激发老同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在展示时代文化上,发挥老年大学平台,通过学习音乐艺术、舞蹈等,提升文化养老品质;在普及健康文化上,通过定期体检、疾病防治、健康讲座等保健项目,普及健康养生知识,营造文化养老氛围,传递我要健康、我要快乐的理念。 

二、目前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部分指标不明确。部分地方和单位认为老干部工作刚性要求少,软性任务多,在设置考评指标时,部分指标概念模糊,“积极参加”“充分发挥”等笼统性表述多。二是重点指标不稳定。由于多方面因素,每年的老干部工作考核重点、核心指标调整变化很大,导致考核结果不便进行纵向比较。三是责任制的考评指标差异性不显著。对不同基础、不同条件、不同环境的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考核内容与标准相同,缺乏层次性和针对性。比如,部分乡镇和单位没有离退休干部,但仍然进行考核评比。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一是集会考核多,日常考核少。全市对乡镇和市直部门老干部工作考评基本是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集中在年底或者次年年初。对老干部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动态掌握的还不够;二是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综合定性评估的分量较大,刚性量化标准少,容易导致考核者凭印象、经验和感觉做出评价,考核结果不够准确;三是简单累计多,综合分析少。检查考核中对掌握的信息和数据,更多的是进行简单的加减核算、得出结果,没有很好的对考核结果作进一步的综合分析,缺乏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结果运用效益有待提升。一方面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只散见于一些文件中,对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对单位和老干部工作者起不到普遍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考核标准于原则,评价多为定性,较少采取定量,程序缺乏规范性,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使考核工作走过场,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在实行奖励时,对实绩突出的给予什么奖励,实绩一般和较差的就如何鞭策和惩处,缺乏统一的尺度,有的甚至不是以实绩考核结果为依据,而是搞平衡、搞照顾,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针对性。

(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主体有待整合。一是多头重复考核现象严重。部门反映考核评价存在“多头重复考核”现象。特别是年终岁尾,各项检查接踵而至,基层疲于应付,加大了考核成本,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二是部门资源共享不够。有不少数据,其他部门已经掌握、可以提供,但在考评中,因沟通不到位,出现虚报考评数据、考核不实等。三是社会参与不够。最有发言权的广大老干部参与到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的机会不多,范围不广,渠道不畅,致使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打折”。 

三、对改进和完善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时代在发展,情况在变化,这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开阔的视野,对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进一步的探索。一是从老干部工作实际出发,注重继承以往目标责任制考评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同时注意总结近年来探索的新经验,对成熟的加以规范和吸收。二是注重与现行有关政策和老干部的现状与需求相衔接、相协调,力求简便易行,增强考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贯彻改革创新精神,对其它地区有益的先进做法,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进行学习借鉴,形成具有老干部特色的考评制度机制。四是遵循制定制度的基本规律,既充分考虑工作目标管理的现实需要,又科学预见形势任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现时代性、具有前瞻性、保持稳定性。例如,随着老干部工作职能的转型和不断发展,各级应及时规范和统一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内容,以便更好地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和考核。 

(二)进一步落实好“四个纳入”,使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影响面更大。对老干部工作进行科学、有序、有效的考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老干、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当前,要形成老干部工作考评合力,使老干部工作的影响面更大,更好的发挥其带动作用和促进效应,就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老干部工作融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考核的目标体系中,落实“四个纳入”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重要文件,安排专人督办,确保工作落实;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就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作为专项内容,细化具体指标,赋予一定分值;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就要始终明确老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要部分,始终明确“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对在职干部德的检验”,把老干部工作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党建工作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就是要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新建、改建、扩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等方面优先考虑,明确写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争取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 

(三)进一步突出精简性和实效性,使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导向性更强。设置什么样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工作重点就会倾向什么。我们要围绕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形势,关注老干部的最新需求,精简内容,突出实效,以为老干部干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为主体,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设置上,多一些实绩的量化,少一些软性的内容,以此为导向,引领老干部工作科学化、实绩化发展。一是始终把落实老干部政策情况作为考评的核心内容。为让老干部思想上保持先进、生活上待遇从优,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文件,以确保各地老干部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些方针政策是考评各地、各单位老干部工作的“纲领”,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并且在原来基础上,标准就高不就低。二是要注意适应形势变化,将长期指标与短期指标相结合。长期指标主要是指老干部工作的重点、核心指标,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便于考核的横向比较;短期指标主要是老干部工作阶段性指标,应当随着当地党委、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在确定考评指标具体内容时,要注意把握尺度,既要有适当的超前性,使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有一定的压力;又要充分考虑各地、各单位的客观条件和工作基础,使老干部工作部门有充足的发展信心。甚至可以在指标体系框架内预留一定空间,由各县市及各部门提出体现特色的更贴近实际的老干部工作考评指标,做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力求操作方便可行。在设置老干部工作各项考评指标时,要便于分解、监控、考核和评价,做到清晰、明确、具体,避免过于笼统抽象或过细过繁;凡是可以量化的考核项目尽量加以科学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力求繁简适度,便于操作;缺乏数据来源、难以考准核实、不便考核操作的指标不宜列入老干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四)在考评方式上,进一步体现灵活多样,使老干部工作考评的民主性更高。一是加强日常管理,结果考评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目前,老干部工作考核,结果考核多,过程管理少,形成了程序化和模式化,容易出现“年终一把抓”现象。要切实加强日常运行监控,把结果考评与过程考评统一起来,变“静态考评”为“动态考评”。要把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的诸如“乐于奉献,亲情服务”主题活动等一些阶段性工作的考核放在平时,采取定期检查通报、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加强对被考评单位的日常运行监控和督办检查,在综合性工作评价时直接运用考核成绩;对一些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如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等,要加强过程监管,对不同阶段,赋予不同的考核指标,设置不同的考核方法。二是让更多的老干部更好的参与评价。老干部满意不满意,是老干部工作考核评价的最终标准。要进一步扩大老干部工作考评的民主公开程度,让老干部更广泛地参与对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评价。要把老干部满意度评价列为重点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投票测评等形式反映老干部的满意程度,印证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考评中尽量拓宽考评方式和渠道,充分走进基层,走进老干部家中,实地查看、开展座谈、走访了解,力求全面掌握老干部工作情况。

(五)在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坚持公开公平,使老干部工作考评的激励性更大。老干部工作考评,其落脚点是通过考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工作,如果对考评结果的运用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就会使整个考评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势必会影响老干部工作的科学发展。只有坚持公开公平的运用考评结果,才能更好的发挥考评机制的激励性。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突出三个导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考评,把发现的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薄弱环节、落实老干部政策不到位的地方,公开呈现出来,该通报的通报,该惩罚的惩罚。二是坚持“标杆导向”。要把考评的结果与选树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以考评为重要平台,以结果为主要依据,不搞“优秀平摊”,用考评结果说话,为老干部工作集体和个人选树标杆。三是坚持“发展导向”。从考评结果看一个老干部工作部门发展的态势如何、发展的劲头如何、发展的愿望如何,立足考评结果,更好的把老干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置于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进程中,更好的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各项老干部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更多的老干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