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平安乡村、法治乡村”重点建设任务

乡村振兴“平安乡村、法治乡村”重点建设任务

 

乡村振兴“平安乡村、法治乡村”重点建设任务

(一)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高村镇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11个村和3个社区的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加强各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将高村镇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高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充分利用“12348天津法网”和“掌上12348”平台, 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推进高村镇法治乡村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

到2020年底,充分利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大对涉农行政执法案件的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涉农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到2022年,要全面建成高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二)加强“平安高村”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

构建高村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11个村和3个社区的治保会建设,稳步推进各村(社区)警务建设,筑牢乡村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达到100%“平安村”目标。落实高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跟各村(社区)签订综治责任书,加快推进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共建、平安共享”的长效格局,根据区政法委创建“平安村”要求,按照“领导机构健全、制定规划和标准、宣传和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创建成效突出”五大标准创建“平安高村”。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和改进各村(社区)警务、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农村避险知识教育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到2020年,与各村签署综治责任书,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达到80%“平安村”要求。到2022年,全面建成高村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各村(社区)农村治保工作建设,推进村(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各村100%成为“平安村”。

(三)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推进高村镇“雪亮工程”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并全面整合协调村(社区、卫生院、学校)等单位配合做好视频资源接入准备工作,包括视频点位IP地址报备、场地情况说明、各村对已有的摄像点位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等事项。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成一总、多分、多部门应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

到2020年底,形成覆盖全镇的视频监控网络,在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可以查看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内容,并结合需求,进行治安防范、数据推送、重点人员比对、人脸识别等应用。到2022年,要建设独立的视频指挥调度会议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专人值守),网格员和群众发现并报送的事件信息,通过应用系统流转,落实社会治理和治安防范措施。

(四)深入农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成立高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扫黑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进行摸排以及举报线索分析,聚焦高村镇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各村(社区)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犯罪。

到2019年底,继续加大宣传、摸排力度,并主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

到2020年,要建立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组织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