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的“黑车”大肆蔓延,而且有越打越多之势,成为困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执法的难题,其普遍存在的现象同时又关乎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措施

一、非法营运“黑车”的主要类型

目前,农村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黑车”主要包括: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经营的小型客车﹙私家小轿车和面包车﹚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小货车非法载客营运等类型。

二、非法营运对象的组成

农村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黑车”的组成对象大致有:一是一边挣钱、一边照顾家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二是待业、失业、无生活来源的城镇失业人员;三是既无技术又无其它就业途径的企业下岗工人;四是利用空闲时段从事非法营运赚取自用车辆燃油费的小本生意人;五是认为从事非法营运有利可图的地方“土霸王”;六是有一定社会关系、背景或有人为其充当“保护伞”的人。

三、非法营运“黑车”带来的危害

农村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黑车”的无序经营,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道路旅客运输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乘座非法营运“黑车”让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无保障;二是非法营运“黑车”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三是非法营运“黑车”以低票价诱惑旅客,设下圈套宰客,侵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四是非法营运“黑车”的存在滋生了诸多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

四、非法营运“黑车”存在的原因

一是“黑车”购买成本低。购买“黑车”投入小、程序少、利润大,经营者投入少则千元,多至万元,就能购买一台二手小客车,且不需要任何手续,私下交易付钱买车,买的“便宜”,购得“容易”,本小利润大。

二是三轮摩托车灵活机动、便捷、票价低,给其带来很大的生存空间。

三是旅客安全意识差。老百姓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为了图方便、图便宜,随意搭乘“黑车”,而完全忽视了安全问题,这给“黑车”留下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四是“黑车”打击难度大。一是取证难,乘客缺乏配合意识,执法部门在查扣“黑车”时根本无法取得相应的证据;二是扣车难,驾驶员素质相对较低,对执法人员暂扣车辆不予配合,均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执法人员暂扣他们的违法车辆;三是处罚难,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处罚中难免会遇到众多的人情因素,干扰执法人员的处罚决定,教育处罚不能到位,影响了对“黑车”的打击效果。

五是“黑车”生存空间广。目前,我区农村道路班线客运虽通村深度、覆盖面达到了100℅,但其他线网及营运时间均受到限制,且旅客的出行自由无规律,而“黑车”恰好不受线网和时间的限制,运价便宜,弥补了农村班线客运在时间和线网布局上的不足,迎合了部分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给“黑车”留下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五、对非法营运“黑车”的治理措施

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的“黑车”,必须结合当地实际,采用疏导为主、堵疏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抓、环节上堵、死角上查,对农村道路客运市场“黑车”下猛药、治顽症,逐步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井然有序的运输市场新秩序。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一方面要对广大旅客宣传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性,不断增强旅客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对从事非法营运“黑车”车主加大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震慑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通告、设置事故图片展板、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法营运“黑车”带来的危害、处理非法营运“黑车”的政策以及执法部门整治非法营运“黑车”的决心,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自觉加强监督,特别是非法营运“黑车”被查获后,引导乘客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取证工作,以便执法部门有充分证据整治非法营运“黑车”,让其无立身之地。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客运市场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和从业人员资质关,减少客源与非法营运“黑车”的接触,把非法营运“黑车”堵在客运的源头之外。主要工作是在各乡镇设置客运车辆管理站,配合主管部门加强车辆源头管理,纠正违章经营行为,调解运输纠纷,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各部门定职定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卡住、卡死非法营运“黑车”的客源,从根本上消灭非法营运“黑车”,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绝不手软。配备足够的、先进的科技执法装备,加大整治非法营运“黑车”力度,增加整治行动的密度,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对非法营运“黑车”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使违法违章经营者付出巨大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的经营行为感到痛楚,从而更好地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发动全员参与,集中整治非法营运“黑车”。 非法营运“黑车”整治仅靠政府和行业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充分发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才能真正使非法营运“黑车”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政府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每一起非法营运“黑车”的违法违章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举揭发非法营运“黑车”车主的,经查证属实,属于有立功表现的,可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轻处罚,对举报非法营运“黑车”的市民可实施奖励,以提高他们提供线索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取证难的问题。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构筑科学交通网络。一些交通不便或交通网络不发达的农村,往往会给“黑车”以可乘之机,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同时,履行行业监管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专业运输企业的骨干作用,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坚持“车头”向下的原则,积极开行农村客运班线,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班车通行率。并根据农村人口分布情况和农民早进城、晚归村的特点,结合重大节庆日旅客量大幅增加等因素,积极推行隔日班、赶集班和季节性班,尽量满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对于部分人口稀少且暂未通客运班线的农村,可打破“定班、定线、定点”的管理限制,适当、合理投放营运车辆。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乘车难”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黑车”的生存空间。

六是坚持罚教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非法营运“黑车”整治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教育规范,将整治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并逐步健全整治长效机制;继续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整合交通、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力量,不断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的打击力度,坚决惩处暴力抗法行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坚持长效管理,同“黑车”展开持久战,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深入到一线,深入到死角,开展经常性的整治行动,避免一阵风的做法,让整治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七是力求疏堵结合,引导非法营运“黑车”合法经营。对道路客运市场进行认真调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在运力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车辆技术性能较好、驾驶员素质较高的非法营运“黑车”进行整合收编,作为一种道路客运运力的补充,实行区域性或季节性经营,让其合法化,既缓解了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旅客出行的压力,又保证非法营运“黑车”收编者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逐步实现“黑车”非法营运向合法化经营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