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鲁农机监字〔2019〕1号、济农字〔2019〕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交警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全县变型拖拉机隐患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部署,通过查源头、严执法、严整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2020年底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隐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全县农机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变型拖拉机牌证清理档案。在前期清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被清理变型拖拉机档案。将收缴的牌证、机主签订的承诺书或有关证明、号牌注销申请书、注销证明等资料收入变型拖拉机档案,做到一机一号一档,一一对应,记录从注册登记到清理整治全过程,做到痕迹化管理

(二)对照清理整治工作台账依法销户。按照收缴牌证部分、承诺书部分、灭失证明部分分类梳理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对照台账对符合注销要求的变型拖拉机,按照拖拉机注销业务流程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做好《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的核销工作,做到车辆整治完成一台减去一台,变拖系统注销一台。

(三)强化灭失证明材料车辆复查。要确保灭失材料的真实性,对照证明材料,找到车主或相关单位、证明人仔细核对。核对记录由核对人签字后一并放入变型拖拉机清理档案。将提供灭失证明材料车辆信息提供给同级交管部门,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及时对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锁定,防止这部分号牌再次使用。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农业农村局、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协作,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巡查,充分利用公安部门强制手段,结合当地变型拖拉机使用规律,分时段、分地域“随机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假牌套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改型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查扣辖区内继续使用农机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收缴号牌,确保应收尽收,清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变型拖拉机存在的潜在风险,毫不放松地抓好当前农机安全工作,把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和具体措施上,把任务分解到镇街、村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牌证管理,管控源头。要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控,规范农机牌证管理。要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牌发证,严禁给检验不合格的机车发牌发证,对上道路拖拉机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严格检验,并督促机手按规定安装或粘贴反光警示标识。要严把农机驾驶人考试关,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标准,提大学联考试质量。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变型拖拉机危害,在主要场所、关键路段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内容。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着力营造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