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

社区“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

社区“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推进团结社区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工作,结合我社区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现制定“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米热古丽·阿布拉(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亚飞(团结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吐尔地·托合提(民族团结干事)

孜来汗·依明江 (精神文明干事)

古丽米热·阿布都热依木 (团支部书记)

托合提·木沙 (统战民宗干事)

四、评选标准

(一)推动小区混合居住。逐步提高居住户数比,在小区内民汉混合居住户数达到一定比例,

(二)高度重视嵌入示范点”(社区)民族团结工作。1、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2、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3、极开展评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楼院、家庭等活动,开展“结对子”活动。

(三)提高嵌入示范点”(社区)服务管理水平。1、精细管理:有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少数民族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管理精细化;2、切实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3、保障权益: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章,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四)化解矛盾: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要求,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五)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1、协调机制:有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有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参加的矛盾协调处置平台,遇事共同协商处理;2、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其他各部门关于民族团结的其他政策措施。

五、评选方法

(一)推进方式采取自主申报和社区干部推荐的方式。由社区干部收集《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申请表》,申请时写明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

(二)民族团结互嵌式示范小区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干部认可和学习。

六、评选活动相关要求

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进行。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好好楼栋、好巷道”评选活动,是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沙雅镇团结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

领导小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