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预防和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流动人口密集,并且馆内藏有大量报刊、图书,属易燃物,为了增强对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险救灾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预防和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图书馆预防和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按照《文体局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要求,全面加强对我馆重大危险源监管和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益民

副组长:张丽娟

组员:孙香民 杨海东 陈艳辉 刘丽红

(二)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并请求有关方面支持。

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经验教训。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落实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三)应急救援措施

1.人员的疏散。疏散组长为王益民。发生紧急情况下,三楼借阅处的流动人员应从南门进行疏散,其疏散组织人员为陈艳辉。二楼阅览室由大门进行疏散,其疏散组织人员为杨海东。

2.人员的自救。自救组长为张丽娟,成员为孙香民等。事故发生时,应组织做好馆内工作人员和公共财产的救助、保护工作。

3.在救援单位未到达现场之前,各组室人员应当积极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1.单位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急速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直接向公安局110、119指挥中心、急救中心120报警后,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急速报告局指挥中心。

2.事故报告电话

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白天:6163623

夜间:6163613

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重特大火灾报警电话:119;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二)应急、善后处理程序

1.应立即救护受伤人员,解救火灾、爆炸、现场被困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2.要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又一次事故),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泄漏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复燃、悬吊物垮塌等。

3、对事故现场根据可燃物、易燃物化学物理性质,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分别采用不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协助其稀释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

4、协助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