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工会会员会籍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依据北京市总工会印发的《北京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释、梳理,并针对我系统工会会员会籍的管理提出相应办法:

工会会籍管理办法

1、各基层工会认真审核需要登记入会的会员信息,做到严格、真实、准确、有效;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盖单位工会章交教育工会。

2、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完整周,各基层工会将需要修改的会员信息汇总整理后申报到区教育工会。除转出到外区、外系统、借调人员由原工作单位申报,其他内容由会员所在现工作单位申报。

会员转入转出变更,由基层工会填写《工会会员关系变更申请书》,盖工会章交到教育工会,电子版发邮箱。

会员退休办理保留会籍,由基层工会填写《会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盖工会章交到教育工会,电子版发邮箱。

会员修改信息,填写《会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育工会。

3、登记会员信息时,不得漏报、瞒报、错报会员信息,

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必须准确,否则则无法办理各项申请。如人为造成会员信息出现差错,追究责任,通报曝光。

4、区级申报由单位统一进行,区教育工会不受理教职

工个人申请,只受理各基层工会申报的登记、转入、转出、保留会籍等内容(包括手机APP的申请),避免出现虚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