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党课学习材料(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4年村党支部党课学习材料

村党支部党课学习材料(精选多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唯有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率领亿万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为民——强化宗旨意识固根基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所在。毛泽东同志认为,每个共产党员要像和尚叨念“阿弥陀佛”一样时刻叨念“争取群众”,因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

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与人民群众融洽的鱼水关系和牢固的血肉联系,因此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获得了推动历史发展的伟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人民的选择和历史的选择中得以确立并不断巩固。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是我们的力量之源,为民是我们的本色所在。

“得民心者得天下”。一个政权,其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毛泽东挥毫写下“为人民服务”,邓小平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衡量标准,深刻道出人民群众在共产党人心中的位置。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党的建设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面对部分党员政治立场的丧失和宗旨意识的淡薄,我们必须通过切实有效的教育,解决好党员干部“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常以敬畏之心倾听人民的呼声,常以换位思考理解群众的感受,端正每个党员的群众立场,增强每个党员的群众感情。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不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全部使命和责任始终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一致性,现阶段表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国梦”。同时,人民群众的利益又是具体的,多元经济成分和多样分配方式导致了纷繁复杂的利益需求。现阶段,我们既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要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既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更好地保障人民在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积极适应当前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务实——真抓实干托起中国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梦想,而一切美好向往的实现都需要锲而不舍的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需要务实的精神。

“天下事,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1941年底,毛泽东曾明确指示,中央党校的校训应是“实事求是,不尚空谈”,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梦想得以实现;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此后,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梦想逐渐成为现实。中国共产党正是以务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一步步实现中国梦。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的今天,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正如邓小平所言,“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一点不比不发展时少”。要解决这些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进一线,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一点一滴的扎实工作来推进科学发展。

不同的政绩观往往决定着务实的力度和工作的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领导干部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很重要的是政绩观出了问题,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都应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都应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都应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官行之,民必效之。党的务实作风不仅关乎党的事业,还关乎社会的风气。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就是全党同志以务实的优良作风引领了人民、感染了群众,从而形成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巨大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我们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败坏了政风,一些党员干部的“虚、浮、奢、假”的行为败坏了党风,对良好民风的形成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作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具体规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我们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务实的作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让“中国梦”在社会每一个分子的务实进取中得以实现。

清廉——累积民族复兴正能量

以史为鉴,官员的腐败、政治的腐朽,会导致执政基础的动摇,产生阻碍社会前行的负能量,亡党亡国的悲剧将不可避免。打铁还需自身硬,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时刻牢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我们要以干部的清正、政府的清廉、政治的清明,引领社会正能量的发挥。

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一个充斥骄奢淫逸之风的政党,是谈不上清廉的,也不可能兴旺发达。回望历史,当华侨领袖陈嘉庚分别接受了毛泽东和蒋介石天壤之别的宴请时,他得出了“国民党蒋政府必败,延安共产党必胜”的判断;在中国共产党即将成为执政党之际,毛泽东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今天,我们不但要大力倡导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还要身体力行地勤俭办一切事业;我们不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艰苦奋斗,还要虚心接受人民的批评、诚恳接受人民的监督,用艰苦奋斗之风彻底扫除享乐主义等浮灰暗尘。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党的健康肌体容不得任何腐败病毒的侵蚀,廉洁政治的土壤容不得任何腐败莠草的生长。保持清廉,就必须力除贪污腐败之疾。我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我们要有经常抓、长期抓的恒心,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道路,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一系列防范机制、保障机制,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国殃民。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运用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必须不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从而以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篇:党支部党课学习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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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党支部对“收看学习省委主要领导

讲党课”的观后感

根据省组织部的有关精神,我吕地社区党支部于2014年6月24日下午,组织支部党员收看“学习省委主要领导讲党课”。通过这一个小时的的学习,我支部对党的发展历程、党存在的问题、党的发展方向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现将学习后的感想总结如下:

课堂上,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讲学。在这次学习中,汪洋书记首先就建党90周年向所有党员作出祝贺,之后,他从历史现实分析党的发展历程、发展方向以及存在的问题。学习中,汪洋书记重点强调“三农”在共产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地位,深入分析“三农”现今所处的环境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基层党支部,我们从中对“三农”的认识更加深入,深知“三农”问题在现今我国的国情上仍然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必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习好本领,带领社区的农民,以更加科学、更加经济、更加高效的方式去发展农业。

另外,汪洋书记提到,国家近几年先后出台多份文件,指导农民开展工作,广东省除了严格执行这些文件以外,还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帮助扶持广东农民朋友,促进我省的农业发展。作为最基层的党支部,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好每项工作,力求对辖区需要帮助的农民都帮助到底,让他们可以放心、专心于搞农业。

接着,汪书记强调,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对于建设幸福广东起领导作用。他对我们基层党员提出了几点要求

1、要成为执政的坚实基础

2、要有战胜困难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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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为最贴近群众的党支部,我们的一言一行将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党组织的印象,为此,我们必须端正好自己的作风,以身作则,发挥出我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汪书记要求我们基层党组织肩负责任,带领群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贡献。我们深知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学好本领、提供素质、心系群众,以一个优秀的团队,去带领我们的群众为迈向新篇章作出努力。

xx社区党支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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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村党支部廉政党课材料1

xx村党支部廉政党课材料

同志们,根据xx乡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由我给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我讲课的题目是《从陈希同到陈良宇:中国肃贪反腐之路十年变迁》。

一、国际合作打击内外贪官

肃贪风声越来越紧,贪官们也在想着各种应对之策,卷款外逃成为他们其中一个重要的选择。

2014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的联行清算系统反应出了4.83亿美元的亏空。10月15日,时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的许超凡突然失踪,同时失踪的还有两名支行长余振东和许国俊。 后来查明,三人已卷款潜逃至加拿大境内。截至2014年,中国有4000名贪官外逃,携带赃款总额超过50亿元,其中与中国尚未签订引渡条约的美国和加拿大是他们的逃亡天堂。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开拓各种渠道收紧缉拿外逃贪官的天网。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这意味着在国际公约的保障下,中国政府对潜逃国外的腐败分子和恐怖分子以及贩毒、洗钱等跨国犯罪实施更有效的打击。“这些年,中国跟国际上的反洗钱合作力度越来越大,所以贪官们转钱比过去要难很多。 ”中央编译局反腐专家何增科说。

2014年,余振东从美国被遣返回国。然而不到一年,中国银行中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属下的分理处主任高山,却卷走6亿元人民币举家潜逃加拿大。可见,反腐已经不仅仅是一场“国内战争”。

一方面,中国不断与西方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为引渡贪官回国开路,另一方面,中国也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力图消灭腐败的根源。“中国提出建立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很大程度上受‘透明国际’(一家位 1

于柏林的民间组织)的国家廉政体系的启发。这个体系提出全社会都要有廉洁的意识,反腐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法制、提高民众生活水平。这在中国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何增科说。与此同时,中国在反腐斗争中的许多新经验也被介绍到国际反腐败运动中去,例如中国的“建筑有形市场”、“黑名单制度”等。

二、新加坡“重典重赏”的启示

这些年来,中国在腐败制度建设上进步显著。今年6月,中共中央也对外发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此前的2014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央在构建比较完整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方面化了很大功夫,在制度建设方面更系统、更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何增科说。

在何增科看来,最大的变化是对党员的廉政教育从过去的周期运动式走向长期化定期化。此外,权力监督也有很大改进。“除了强调专门机构反腐之外,社会力量在反腐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公民举报、媒体监督在反腐中越来越重要。另外也不断增加政治透明度和公开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这些年来越做越好。”

为了更多地跟上国际形式,中央和地方政府还经常组织考察团走出国门“取经”,新加坡是考察团去的最多的国家。“中国通过的《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行为约束,在一定就是借鉴了新加坡的经验。”何增科说:“新加坡反腐的最大特点是编织了一个严密的法网,重罚和重赏相结合,这很值得中国学习。”

新加坡现行的《反贪污法》共35条,规定了极为严厉和详细的惩罚措施。如新加坡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副部级)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带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还被判刑4年。而釜底抽薪式的重罚重赏让公务员没有贪污的动机。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完整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一个公务员每月可获得月薪40%的公

积金,工作时间越久,所得积蓄越多。据统计,高级公务员(司局级)到55岁退休时,公积金总额大约有80万至90万新元,相当于人民币400万至450万元。如果在职时廉洁奉公,没有贪污腐败和违法行为,退休后,全家生活富裕,安居乐业。

新加坡法律规定,公务员要遵守财产申报制度,每年申报一次本人和配偶的财产情况,包括动产、不动产、贵重首饰、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在这一点上,中国正逐步向新加坡跟进。从明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将在全国试行这一类似的制度,把过去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并承诺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

三、下一步反腐关键靠政改

随着这十年来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领域的腐败犯罪正在逐渐消退。“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当时的经济犯罪主要是倒卖耐用消费品,比如电视。到了80年代后期,是消费资源转成生产资料,比如钢材和水泥。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主要倒卖土地,但现在在逐步减少。”何增科说。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一把手犯罪、司法腐败、用人腐败、下级贿赂上级却日益猖獗,这些犯罪往往跟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是中国反腐面临的新问题。“党政领导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关系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后,实际上已经是导致政治领域腐败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政治体制的改革越来越紧迫。”

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推进,能够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就由市场配置,政府掌握资源越多,腐败越多。假如由政府分配的资源,政府一定要在公开公正透明的情况下分配。

中国共产党xx村支部委员会2014年7月1日

第四篇:2014年党课学习材料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次党课。我讲授的题目是“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党课的基本内容是:了解群众路线的形成发展进程,掌握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认识群众路线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作用,分析执行群众路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领会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和核心内容,做到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讲授的重点是群众路线的的形成发展进程及其科学内涵,这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问题;难点是群众路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不能忘。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科学有效地推进党的群众工作,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群众根基。下面,我讲第一个问题。

一、群众路线的形成发展过程

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将党的群众观点和党领导人民群众的工作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就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我们可以概括为4个阶段来认识。

1、“群众路线”概念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把深入和发动群众作为革命斗争的主要方式。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 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 正是由于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深入和发动群众,组织、领导工农运动,使年轻、弱小的共产党很快即得到快速发展,由1921年建党时的50多位党员,发展到1927年初的6万多人,显示出党组织自身的巨大发展潜力和政治影响力。1928年11月,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党的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1929年9月,由陈毅起草、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明确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1934年1月,在第五次反围剿斗争中,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说:“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要真正发动群众,就必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好从土地、劳动,到柴米油盐、出行、医疗等各种生活问题。土地革命时期党在群众路线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短短几年间,先后建立了以中央苏区为代表的十三块革命根据地,党员数量由“四一二”政变之后的不足1万人,发展到30万人,建立了30多万人的红军。这些都充分显示了群众工作、群众路线的重要作用。

2、群众路线理论的逐渐成熟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开始不断完善和成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得到了全国人民、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民众的大动员、大联合,把全民族的力量集中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人民战争中来。进一步显示了我们党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巨大力量。1942年12月,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中提出:“我们的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我们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与人民呢?就目前陕甘宁边区的条件来说,就是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与文化程度。”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作了精辟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年10月,在《切实执行十大政策》中,毛泽东强调:“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又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群众路线日渐成熟的同时,在党和人民之间、干群之间、军民之间,也建立鱼水深情和血肉联系,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形成了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改造社会的巨大力量。

3、群众路线的不断丰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群众路线作出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56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 1964年,毛泽东在谈到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问题时,再次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同时还论述了群众路线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致性。我们党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取得并巩固了全国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忽视客观规律,骄傲自大,过分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在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重大错误。1959年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分析造成“大跃进”左的错误在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的原因是“浮夸风气普遍地滋长起来”、“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使我们容易犯左的错误”;因而脱离群众,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等等。但是,毛泽东同志不接受批评,反而在全国发动了“反右倾”斗争。1966年,毛泽东又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说: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这充分说明,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思想认识和理论问题,更需要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保证。

4、群众路线理论的完善与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邓小平还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江泽民同志和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明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尤其是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重要思想,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的群众路线视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我认为,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又会得到新的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深化认识。通过第一个问题的讲解,我们梳理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发展过程,下面我给大家总结一下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

二、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

要了解群众路线,关键是要把握群众路线的内涵。毛泽东对群众路线作出过浅显而科学的概括和总结,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会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不能“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而应当“凡属人民群众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群众路线和事实求是、独立自主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并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群众路线内涵的根本性结论。这言简意赅的表述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1、一切为了群众。在党的群众路线中,“一切为了群众”是指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首先考虑的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应当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第一首选的考虑,是思想上贴近群众的第一步。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就要求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事出于公心、一心为民,而不要打着一切为了群众的旗号干自己的私事。

2、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指要坚信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我们的革命、建设、改革、发展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只有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卓有成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才能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3、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来”要求我们党在制定决策时要广泛地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准确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思想脉搏和决策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将人民群众的决策要求集中起来,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决策。“从群众中来”来的是什么呢?来的应该是群众的心声、呼声。关于这一点,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新要求:“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是全党同志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从群众中来”的重要指针。

4、到群众中去。“到群众中去”要求我们把通过集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的决策,再贯彻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群众的实践中得以充分实现并及时进行修正。可见,到群众中去是引导群众掌握政策、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是一个在实践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

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还有很多认识和理解的维度。大家可以把群众路线理解为一种价值取向,或者是工作方法,或者是工作作风。

群众路线为什么是一种价值取向呢?我们说,一切为了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崇高的价值取向。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 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 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这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

群众路线为什么是一种工作方法呢?人民群众是共产党的力量之源。毛泽东把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比作鱼和水的关系, 鱼没有水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从工作方法角度说,只要我们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谁掌握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谁就可以赢得胜利。

群众路线为什么是一种认识方法呢?从群众中来,就是把广大群众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提出的要求,集中起来,经过分析研究,形成符合实际情况的路线、方针、政策。到群众中去, 就是把已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再拿到群众中坚持下去, 化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并使之在群众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

群众路线为什么是一种工作作风呢?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的核心。坚持群众路线, 就能保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的成功。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体察民情,知晓民意,才能办好民事,谋好民利,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如果我们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结构分析,我认为主要包括三个要素:一是主体要素,主体是党的领导,二是群众观点,核心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三是领导方法与路径,关键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综上所述,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是丰富的。刚才我讲了毛泽东同志对群众路线内涵的认识,重点介绍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的结论,还介绍了我们认识群众路线科学内涵的几个维度。以后还要不断总结。

掌握了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接下来我们一起分析学习和实践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问题。

三、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

为什么要学习群众路线相关理论?为什么要践行群众路线?这个问题我想简单从两个方面来阐述。

1、学习和践性群众路线的重#from 本文来自学优大学联考网,全国最大的大学联考资源网 end#要性

群众路线,是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的集中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是党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党克服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是党的干部努力工作、勤政为民,不断修正错误,永葆革命精神和良好作风的前提条件。能不能真正贯彻群众路线,从根本上决定着党的性质是否会发生变化,党会不会丧失群众基础和自身的优良作风、执政资格。坚持群众观点,党的决策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党是从人民群众中间来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一切围绕人民群众,党的一切决策和政策都应该是围绕人民群众的。如果政策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反之,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

2、学习和践性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长期的历史实践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事业是成功还是失败;就在于能否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才可能保持党的政治优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整个社会处在极其深刻的转型变革之中,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一些干部包括一些重要领导干部,对党的宗旨淡薄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冷漠了,缺乏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实事,脱离群众的危险突出了,在有的地区甚至发生了同广大人民群众尖锐的利益冲突。因此,我们学习群众路线理论,在全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非常必要、非常迫切。我们学习和践性群众路线,就是要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强化群众观念、恢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构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刚才讲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非常必要、非常迫切,这其实说明群众路线在新时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这是我讲的第四个问题。

四、群众路线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我们是在当今社会这样全新的环境、要求和开放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恢复、倡导、落实群众路线的。因此,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和以往成功经验的同时,还必须注重群众路线的创新与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搞清楚新时期发生的变化,新的时代条件下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和时代要求是什么。我首先讲讲关系到群众路线的一些变化。

党的群众工作,是党宣传、发动、教育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是党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期性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影响群众思想和行为的因素复杂多样。我们除了具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愿望,还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深刻变化。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我认为以下三点变化是我们思考新时期群众路线的重要参照。

第一,当今社会群众本身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变化。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党能够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干部面临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和考验。 一大批年轻的有知识的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肌体,使党进一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虽然党的宗旨、党的性质和终极目标未发生变化,但在党员构成、党员个体价值趋向等方面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变化。一些缺少长期党性锻炼、在关键时刻东摇西摆的人,也进入了党的队伍并成为党的干部,给党的队伍包括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带来了很大威胁。

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和人民群众、干部和人民群众有共同的斗争对象,大家在一个战壕里面。在全国范围执政以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除了国际因素外,党与群众共同的斗争对象没有了。这给党开展群众工作提出了过去所没有的许多新问题。由于党成为执政党,掌握着公共权力,角色是社会管理者、领导者,人民群众自然而然地会把我们党作为利益需求倾诉的主要对象。这样,群众对于党的各种要求就会凸显出来。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住屋、养老等问题上的诉求,只能向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反映;征地、拆迁、环保、社保等直接触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群众也会更多地把矛盾追究到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身上。这些情况是过去革命战争年代基本上没有的,却是我们今天开展群众工作必须每天面对的新情况。

第二、社会变迁使群众工作面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前社会发展的计划性、同质性、封闭性、单一性的特征,使社会的差异性较小,传统社会的户籍制、档案制和身份制固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短缺经济抑制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我们党依靠强大的政治动员、思想整合、精神灌输引导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价值理念不仅为广大党员所认同,而且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这种动力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层面,表现出崇尚奉献、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利益、公平、民生、稳定等问题并没有构成严峻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社会转型已使人们的利益观念觉醒,整个社会对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改变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在改革中需求不断变化的群众个体根据各自所处的生存状态大胆追求自己的利益,利益诉求多样化促使群众需求从单一化的个人利益向多元的地方利益、单位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转变,从普通化的物质利益向生存利益、精神利益、民主权利转变。此外,随着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社会结构的急剧变革也使得利益主体呈现差异化特征。

第三,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的新调整使群众工作的难度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而且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差异日益明显,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社会上有多少利益群体,党员的社会身份就来自多少利益群体。同时,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平等意识都明显提高。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多样,对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了做好群众工作的难度。市场经济导致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复杂化,群众划分为多个不同利益群体。由于群众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性特点,必然导致社会价值观多元、利益诉求碎片化。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组织群众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尊重和引导群众,把人民群众作为决策的主体,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子,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种群体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以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获得最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参与;要感召和带动群众,激发群众执行决策的热情,任何时候、任何状态下干部都必须站在群众的前列,变指派命令为行为感召,变喊破嗓子为做出样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工作热情、工作业绩、非权力性影响力来影响和带动一般群众。

由于代际更迭,党执政初期的群众基础随着岁月的流逝已大多退出职业舞台,现在活跃在时代舞台上的新一代群众基础,大多数对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是认可的,但对党的认同已经从过去单纯的感情认同,转变为法理型认同和利益认同。在民主法制时代,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执政早期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无条件信任和服从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让位于对个体权利的追求。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化等问题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逆反”心理。党风廉政方面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带来了一些群众对公权力信任度的降低。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党的群众工作体现出了鲜明的时代特征。要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就必须了解这些时代特征,并准确把握与时代任务相适应的基本工作要领。当前,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和维护群众权益。

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立足于党的性质和宗旨,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吸收传统民本思想的合理部分,总结长期革命斗争的实际需要和成功经验,所形成的自身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认真学习,提高全党在群众路线上的理论和认识水平,增强落实群众路线的政治觉悟和自觉性,切实转变作风;并且通过整改,建立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最终达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

五、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与时代要求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主张“工人阶级的解放一定要由工人阶级自己来完成”。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伊始即申言要走群众路线,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过程中着力践行这一政治主张。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进行了中国化改造,并不断依据社会现实的变化,在内容、方法和话语表达上不断调整,与时俱进。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处理党与群众关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创举。伴随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历程,群众路线也走过了一条清晰的理论与实践的演绎发展过程。新的历史时期,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利益诉求日益分化的现实,中国共产党做好群众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正在增加,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在增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为民、务实、清廉”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要求。

“为民”是群众路线的目标定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标,才能真心诚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拜群众为师,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样,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进一步牢固,党同群众的鱼水关系就会更加深厚,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就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前苏共丧权现象说明,党如果脱离了它所代表的民众,它就不再具有“为民”性质了,最终就会被人民所抛弃。确立“为民”的目标定位,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务实”是群众路线的实现路径。“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历来倡导的优良作风。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而言,“求真”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观察和研究客观事物,认识事务的本质,把握事务的规律;“务实”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要把“求真”得到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于实践,取得现实成效。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党员干部“唯上”不“唯下”,对媒体不对群众,导致形式主义蔓延,只要上面喜欢,哪怕没有一点实际意义,形式主义也要去干,从而导致信息失真、决策失误、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宝贵的时间,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如何“务实”?毛泽东同志讲得很深刻:“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么,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实际问题解决了,需要满足了,群众必然会说:“共产党真正好”,“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

“清廉”是群众路线的实施保障。权力具有两重性,当它用来为人民服务,就能造福人民、造福社会;一旦用来为个人牟取私利,就会祸害百姓、危害国家。改革开放以后,面对从未有过的物质诱惑,少数党员干部的权力意识发生了变化,找不准自己的权力坐标,导致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发生异化,权力私有化,权力寻租,最终走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近几年来,我们党加大反腐力度,取得很大成效,但是腐败问题仍然不断出现,而且表现方式和特点各种各样,还出现了一些目前法律无法干预的“边缘腐败行为”。这些新的腐败现象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当前,在干部的“官德”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应当特别注意以各种显性和隐性的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清正廉明。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使党经受住各种考验,永葆生机和活力。

“群众观点”始终是我们党不变的宗旨,“群众立场”始终是我们党不变的要求,“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不变的坚守。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是确保我们党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进而搞好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更是党的生命之基、力量之源。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课后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心系群众,廉洁自律,务实工作。

第五篇:2014年党课学习材料

1、在什么情况下党的基层组织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这个规定精神对党的基层组织也是适用的。这里所讲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处理的;任期届满(请你继续关注本站:)时,正好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发现党的组织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等等。党的基层组织如遇上述情况,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此外,由于党员外出较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将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适当提前或推迟到党员能相对集中的时候召开。

2、对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党龄。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对到会人数有什么要求?哪些人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⑴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⑵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⑶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⑷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⑸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4、哪些党内职务的选举要进行差额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产生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⑴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⑵党的地方各级委员、候补委员、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⑶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⑷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5、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选举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代表时,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举行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党的各级委员会的选举中,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在基层组织选举中,当选票数应如何确定?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时,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选举中出现哪些情况要进行重新选举、另行选举和重新投票?

⑴选举中有欺骗、贿赂、威胁或因家庭宗派势力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权利的,上级党组织有权作出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的决定,报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执行;⑵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⑶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⑷选举中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⑸遇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8、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9、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或参与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原因,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还在原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加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几种原因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确实不能按期回来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

10、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在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以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要具体分析他们的一贯表现和受到党内处分以后改正错误的情况。只有那些能够认识错误,并在实践中证明已经改正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各方面表现好,得到所在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信任,确实具备代表条件的,才能够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11、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如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

12、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视为出缺?出缺后怎么办?

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可视为出缺:①死亡;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③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④由于各种原因被取消代表资格;⑤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

13、代表选出后,因特殊原因推迟召开党代表大会时,是否要重新选举代表?

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之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代表选出之后,要按照党的委员会所作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时间,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会,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自行决定推迟召开。

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之后,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推迟召开大会时,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化不大,一般可不再重新选举代表。个别代表出缺,可由其选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补选。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动较大,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重新进行选举,并应向所属党组织以及原选举产生的代表说明重新选举的原因,认真做好工作。

14、撤销代表资格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撤销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党组织必须慎重对待。撤销代表资格需要履行的手续一般是:⑴如果在党代表大会之前发现某个代表不具备资格,即由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提出意见,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可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意见,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原选举单位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如果原选举单位来不及或不同意撤换的,则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意见,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大会预备会议决定。基层党代表大会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意见,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决定。⑵代表大会闭会后,发现代表在大会召开前确有问题,且不符合代表资格的,可由原选举单位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意见,报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作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决定。

15、上级党组织能否指派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

不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里所指的党组织的负责人,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含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至于委员会委员,则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16、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内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力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17、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