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性质主题发言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性质主题发言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性质主题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下面由我围绕“宗旨性质”这一主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衡量标尺,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一、重新认识和理解“宗旨性质”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同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和评判党的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价值标准。党成立近百年的历史表明,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奋然前行的不竭动力。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我们检察干警履行法律监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群众工作能力,这事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效果,事关党和国家形象,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应该说,坚持和突出人民属性是检察机关的立身根本和力量源泉,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对照“宗旨性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我在宗旨性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方面。理论学习有所淡化,有时会产生以干代学、应急补课的思想,不能及时学习新知识,导致理论修养和思想境界不能与时俱进,在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开展群众工作上仍需下更大功夫。

(二)服务意识方面。存在认识偏差,简单地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忽视了检察机关不仅是司法机关,同时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单位,实际工作中轻视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还不够深入,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

(三)履职能力方面。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遇到新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习惯于按照上级的指示去做,缺乏主动性。基层工作经历还不够丰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整改计划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理念。树牢“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新形势下,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强化群众观念,规范、文明、廉洁执法,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主动亲近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把群众工作与检察工作相结合。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在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增强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不断提高职业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将理论成果转化成工作的指南针,并不断融入到群众中去,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在新时代法制环境下服务保障大局和驾驭检察工作全局的能力;始终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提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同时,注重学习掌握社会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累积经验,切实提高把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排解诉讼当事人疑虑、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

以上就是我对"宗旨性质"的一些认识与体会,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XXX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