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观念心得多篇

转观念心得多篇

转观念心得篇1

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新观念,适应新常态,努力做到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本人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对转变新观念作了以下认识: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习总书记说过:“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科学技术的创新周期不断缩短,新事物,新理念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学习,以学修身、以学增才,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如在安全管理的岗位上,我们要努力学习新知识,充分了解各种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属性,以达到快速、准确地判断新事物危险因素的目的,从而有效地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危险控制措施,保证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安全地运行。

二、制度办事,不越底线

古人云: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规则不成方圆。行业也有行业的标准。作为安全管理员,就要按照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的每一项任务。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培训、危险源管理、消防安防管控、设备设施管理、相关方管理等等。有效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就要立即整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危险因素,保证园区的安全。做好安全资料的更新整理,以安全资料支撑安全管理过程,做好管理过程中有制度可依、有数据可依、有技术可依。

三、立足岗位,服务一线

“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多到一线帮忙,感知一线工作;多问一线工作,解决一线困难;多想一线困难,优化一线流程。作为技术部的一员,要立足岗位,想一线之所想,急一线之所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技能,想方设法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一线顺利完成当天任务提供技术保障。在日常工作中多为一线遇到的困难想想办法,降低一线员工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总之,改变新观念是适应新常态的前提,只要我们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敢于转变,彻底更新观念,告别传统陋习,我们的工作将运行的更加顺畅,企业的发展必将蒸蒸日上。

转观念心得篇2

法律,是整个世界,也是人类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正是法律制约着人类,以至于这个世界不会乱套,而我所要说的“法律”,并不是哪一个国家颁布的刑法、宪法,而是我们国小生的应该遵循的法律,这并不是一本书籍或一条法则,而是在我们面临的困难的解决方式,而这个“法律”的编写人正是我们的老师和家长,他们时时刻刻为我们着想,为我们分忧,所以说,才有了我们的“法律”。

作为一名国小生,说不大也不大,说不小也不小,正处于儿童转向少年的过渡期,在这个时段里,孩子们的身心很容易受诱惑,所以必须要保护,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校园安全和交通安全,在校园安全里,第一,不要随便攀爬公共设施,像我的学校,就有一座假山,每到中午,便看见许多孩子在上面爬,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行的,要是不慎摔下来怎么办,不要为了这一时的快感而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就算不为了自己着想,也要为父母着想啊,我们都是家里的小宝贝,出了事谁的父母都不好受。第二,就是不要在教室里追赶,桌椅很容易伤到我们,万一摔倒,头碰到椅子咋办,头是最致命的部位,一个不好,就要与亲人天人永隔。第三,不要与同学打架,平时大家关系好的同学接触一下可以,但不要来真的,既让自己受了伤,又伤了感情。总之,做什么事都要谨慎,三思而后行,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交通安全也是国小生要特别注意的,现在我们有很多的同学放学都自己回家,有几个事项特别要注意:不要乱闯红绿灯,即使没人也不能乱闯,遇到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要服从交警的指挥,走的速度要放慢,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没人再走。还有,搭公交车的同学下车时要走车的后面,一定不能走前面,因为公车较高,司机很难看到你,一旦被公车撞到,后顾不堪设想。不但是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要注意,还有很多要注意,比如,回家时要结伴而行,不要走偏僻的小巷子,不要和陌生人打交道,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要进网吧,用现实的话来说,我们现在家家都有电脑,何必去网吧呢?不必花那冤枉的几块钱,再说,网吧里大都是些社会的坏人,我看过一条新闻,某网吧里突然闯进一个持刀的人,看都不看是谁,就拿起刀把一号台的人连捅数刀,再看时,发现砍错了。网吧的危害可想而知。还有许多要我们注意的事……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相信法律始终会伴在我们左右,帮助我们平安度过一生,让我们用人生的画笔,勾勒出我们未来的绚丽蓝图。

转观念心得篇3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15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15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国小,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她。。。。

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一支笔不见了,反正是一支笔,我也没去探究了,但后来,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回,我就发誓:这件事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我假装出去了(其实我在墙壁边谨慎地望着)。突然,我看到我的同桌,趁有些人不注意,悄悄地从我的位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来。我便跑去告诉老师,要老师为我做主。

老师把同桌叫去,同桌进教室时眼睛红肿着,后来,老师安排他一个人坐,并让她父母好好教育她,让她改正偷东西的行为。

法治,法治,就是这么厉害,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它看在眼里。

法治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转观念心得篇4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转观念心得篇5

进入21世纪后,中国教育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所面临的挑战是当代科技的发展和人才的竞争。例如: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将把素质教育从经济社会的边缘推向经济社会的中心;信息社会的到来,网络课程的开发,将对传统的教学过程从理论到实践提出挑战: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转变将摆上日程,必须在增加投入与开拓中国小生能力、素质上寻求解决办法;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教育,必须解决连串的新问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基础教育不仅要面向国内市场,而且要面向世界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对基础教育的质量要求将更进一步提高。

面对新的形势,教育在体制、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等诸多方面相对滞后,“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的倾向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健康发展,不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国民素质的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我们在未来竞争中赢得主动权、抢占制高点的关键,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

目前,我国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宏观上的重大措施,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学联考制度、实行高校扩招等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素质教育的进程。但推进素质教育除了宏观上的战略决策外,在微观上,还必须解决一个“瓶颈”问题—建设一支善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教师的教学过程是教育观念现代化转化为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先进的教育观念最终要由教师落实到学生身上。很显然,没有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先进的素质教育理念就难以落实到学校具体的教学改革实践中去,更无法有效地改变教师在应试教育背景下已经习惯了的行为模式。教师面对的是学生,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要改变的就不仅仅是学生的外部,而是学生本身,即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师所要做的,全都要通过学生自己去最后完成。醒悟了这一过程,教师就会明白教育过程的主人和主力其实是学生本身。那么在实践中,教师如何用正确的学生观来指导自己的教育行为呢

我认为:

1、教师要塑造学生,而不是“克隆”学生

塑造学生就是通过各种育人手段,启迪学生的智慧,培养学生的能力,哺育学生的心灵,塑造学生的人格,使他们“百花齐放”、“千姿万态”,成为各色各样的人才。“克隆”学生,就是老师在教育教学中以一个模子,一种方式,一标准把原本千姿百态、生动活泼的孩子都加工成“标准件”“通用件”。在教育实践中,不少教师按自己未必一定正确的观念将什么都统一起来,有的甚至连鼓掌也统一起来,统一节奏,统一行动。鼓掌本身是自由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统”的结果是将人的情感也统掉了。这就叫“克隆”学生。从国小到大学的训练模式使他们养成了一个寻找标准答案的思绪习惯,他们在想:老师的标准答案是什么呢他们关心的不是自己怎么想而是老师怎么想,然后才好与老师“保持一致”。这样“克隆”出来的学生,不可能有创新精神。这难到不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警惕吗

陶行知告诫教师说:“在你的教鞭下有瓦特,在你的冷眼里有牛顿,在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这段话对我们教师应该是一种提醒和启发:不要嘲笑学生,即使他们在某些时候显得很笨或者表现不好,教师如果能换一种眼光,换一种角度来看待这些学生,就会惊奇地发现他们是多么地有个性和有出息。

2、人才观:强调“多样化”

教师的学生观与人才观有相同的一面,但也有不同的地方。这里讨论的学生观主要是指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才观主要指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学生。调查显示,在相当一部分教师的观念里,学习好才是最重要的。只有20%的教师不赞同“学习不好总是要被社会淘汰”的观点,因此,许多教师仍然注重分数的作用,71%的教师多多少少有些担心“提倡不追求高分会降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有些教师看来,听老师话的学生才是好学生,有的老师甚至认为:老师的话对学生应该具有法律的效应,学生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有一条缺点是不能容忍的,那就是:不听老师的话。在这种教育观念的指导下,他们的教育行为方式是:“我讲你记,我说你听,否则,扣分不及格、留级、处分……”在这种教育观念的指导下,听老师的话,按老师的教导去行动的学生,就受到嘉奖,其结果是一部分学生唯唯诺诺,一部分学生激烈反抗。培养了听话的“驯服工具”或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有些老师的教育观念里,好学生应该是“全优”的,各方面都应该是“尖子”,这才叫“全面发展”。他们的所谓全面发展实际上是“平均发展”。这种人才观不允许或看不到学生由于天赋或爱好性格不同,可能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能,而在另一方面出现缺陷。他们看不到特长对于人才发展的意义,有时甚至用限制特长来谋求平均发展。

总之,新的学生观要求教师从一种全面的、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学生,正如美国全国专业教学标准署对优秀教师提出的要求那样,“热爱学生,一心扑在学生身上,承认学生有不同的特征和天赋并且善于使每个学生全部学到知识。同时相信人的尊严和价值,相信每个孩子内在的潜能。”。教师只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才能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建立起民主平等、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用知识的力量和人格魅力获得学生的尊敬和仿效。

转观念心得篇6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转观念心得篇7

自主、合作、探究”是新课程标准大力提倡的学习方式。而自主、合作、探究离不开课堂上的师生互动。因此,领悟和研究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内涵与特征,不仅有利于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而且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更有利于课堂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的提高,这是我从事多年教学的实践体验。一、领悟师生互动的本质内涵是转变教学观念的根本师生互动是在班级的组织形式中产生的,不仅有着社会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互动的一般属性,更具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从课堂教学这个层面上分析,这种互动的特殊性是它内在本质内涵的必然反映,其基本特点可具体概括以下三个方面:

1、师生互动的理解性。师生互动是一种非直接的互动,它是以语言符号为沟通媒体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对对方及其符号的理解与领会,决定着互动的维持与延续。而教师与学生的年龄、阅历、知识、经验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有时教师意欲达成,学生却对同一语言符号的一致性不能理解或理解不到位。这就需要教师明确自己表达的目的与意图,创设特定的语境,审视特定的“符号”,调动储存在学生大脑中的信息,进行理解和意会。有一次听:一位教师的课时,教师发觉课堂的纪律不好,便对全体同学说:“我们看哪一组的纪律?”一位学生却马上站起来说:“第二小组的纪律。”这里,教师关心的是整个课堂的纪律,示意课堂上要安静。这位学生却关心的是言语的表面含义,所以理解上出现偏差。可见,互动双方有时作为中介的语言总是赋予自我理解的意义后,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行动。只有当双方取得一致的理解时,才有可能达成师生互动的原本目的。

2、师生互动的形成性。师生互动既反映了教师和学生共同成为文化人或知识占有者的同质倾向,也反映了他们之间文化类型的差别或文化品味的异质现象。但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行动者,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处在不断成长和发展之中,只是两者发展的需求不同,所以追求的目标亦不一样。教师关注的往往是独特的教育效果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学生向往的是知识技能的获取和良好的自我形象。尽管如此,双方都在借助对方的交往不断地自我建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所以,教学过程既是教师教育风格和社会影响的形成过程,又是学生学问和个性形成的过程,师生互动则是一种以成长和发展为目的的互动。

3、师生互动的反思性。塑造自我并非是一蹶而就的简单化和直线式的过程,它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就其教学活动的实质来看,它又是伴着经常不断地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来推进的。师生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对自己的知识经验进行筛选和加工,控制着自我多方面的发展后形成自我同一性。这恰恰反映了其内在的反思特点。正如一位教育家所言:“在现代性的情境下,变化的自我作为联结个人改变和社会变迁的反思过程的一部分探究与构建。”可见,教育过程始终伴随着反思的存在,师生之间的互动就是一个不断反思的推演过程。综上所述,教学互动的过程就是“理解——形成——反思——理解——再形成”的反复过程,也是新课程理念下区别于其它互动的本质特征。

二、把握教学互动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师生互动是实实在在表现于课堂教学之中的,从实践的层面来看,至少有三个重要环节:1、教师的监督与学生的自律体现在教学的组织管理环节上。国小生年龄小,生理、心理不成熟,很容易受教师的影响,具有突出的依赖性和向师性特点。所以,教师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教师的善教与学生的乐学体现在知识传输环节上。

转观念心得篇8

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国小生要遵守《国小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

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国小、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国小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