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心得体会【新版多篇】

校园安全心得体会【新版多篇】

校园的安全心得体会 篇一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教育局、镇中心国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校园的长期安全稳定。我们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安全月”工作稳步推进。

领导重视,建立一套得力的安全管理队伍。成立了以校长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班主任。形成一套安全管理网络。

其次,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使安全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易操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现任状。建立了各项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安全值日检查制。值周领导对每天的安全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依表值日。

活动开展初期,我们组织以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宣传小组,针对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1)警示教育:认真宣传学习《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正面教育师生自觉遵守《规定》和《规范》,同时以外地发生的安全事故为借鉴,反复宣传教育。

(2)自我保护:在国小生中进行如何自救,如何应对走失,被拐骗等安全防范的教育。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到外面的摊点上购买零食、饮料等,防止病从口入,毒从口入。

(4)活动安全:加强课外活动及课间活动的安全教育。

(5)行路安全:强化交通法规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我们利用各种会议对师生进行安全重要性地教育。利用广播安全知识,以及与安全方面的事和人进行表扬与批评,通过广播,学生学到了许多安全常识,感受到了安全的重要性。黑板报、学习园地等更是学生宣传安全的主阵地,全校出了以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在校园处处都能感受讲安全的气氛。

为了提高学生学安全、讲安全的积极性,我们还举办了安全知识讲座,在此期间我校开展了“防震减灾”演练活动。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三、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进行安全检查,使安全工作百无一漏。

1、对学校的每一个角落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班班主任对本班级的用电线路和门窗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检查窗户用小锤敲一敲,检查接口处是否离焊,玻璃边缘用手摸一摸,看看上面的油腻是否要脱落。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学校围墙、大门、厕所、楼房、外面用电线路等公共设施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

2、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保证不让一例食品事故发生。学校教育学生不到外面的摊点上购买零食、饮料等,防止病从口入,毒从口入。检查学生的体质和有无传染疾病的发生。

3、利用班队课、晨会课,学科渗透等途径,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触电、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活动。

4、利用学生常规管理通报这一手段,对学校内外出现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曝光,警示每一个班主任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每一个安全指令地落实。

5、经常性地组织学校各部门对学校各处进行安全大检查,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矛盾,并做出相应的对策,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校园安全倡议书 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

和煦的春风吹拂着我们的面庞,春光明媚的三月让人神畅,而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更会让我们舒心。本学期我校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今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交通、学习活动、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事项向大家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春季防病。春季是多种传染病流行的季节,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不暴饮暴食。坚决杜绝购买路边小吃,流动摊贩的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各班要做好每日晨检,及时填写晨检表,一旦发现有传染病发生,要在半小时内向校长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不能任之蔓延。

(2)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左右看。年龄不足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车。骑车的同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安排好作息时间,既要学习好,又要休息好。适当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活动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谨防意外伤害发生。

(4)不和生人搭讪,防止坏人拐骗,做到生人的话不听、事不做、路不带、东西不拿。

(5)不允许玩火、玩电,防止人身伤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爱护校园,保持环境卫生。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学生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捡拾果皮纸屑;用自己的双手去保护了校园环境的优美。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景:操场上、楼梯上、走廊上有纸屑、食品袋。再看草坪,有的同学在肆意践踏,学校的绿化带中,不时发现有深深的脚印、有的地方甚至走成了小道。同学们,我们是学校的主人,我们要有责任感。多弯弯腰捡捡果皮纸屑,不要随地乱扔乱吐;多走几步,不要穿越绿化带,践踏绿地。保护环境,净化校园。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

校园安全教育优秀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是作好教育工作的本职要求,是维护和实践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安全教育,从学生自己做起。

三、活动内容

开展安全自我教育系列活动,体现校园安全建设的特色。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行以安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每星期一课间操由共青团组织“国旗下讲话”,选派学生代表向全校师生作“安全从我做起”讲演,大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举行以安全为主题的漫画展览

由美术兴趣小组负责组稿,定期定位展览,并通过校园网对外展示学生的安全自我教育的成果

(三)学生自唱安全歌曲

在校音乐兴趣小组的指导下,学生能流利哼唱安全歌曲,择机开展OK赛。

(四)学生安全知识汇报课

根据学生平时积累的安全知识,利用班会课,让学生向自己的同伴汇报自己所掌握的安全知识或者安全案例评析。

(五)学生轮流出一期专题黑板报

利用教室后黑板,让学生轮流刊出一期安全专题的黑板报。

(六)学生书写安全每日一语

在班级开辟“安全每日一语”专栏,及时宣传安全心得,让每个学生都能体会到安全就在我身边(每天可以用图片邮发汇报)。

(七)开展“安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践活动

要求学生能为家庭、学校、班级做力所能及的安全宣传。

(八)举行课前三分钟安全主题演讲

每个班级每天不少于1次的课前三分钟安全主题演讲

四、家长与学生的反馈

家长对于学校班级的活动非常满意,学生对于活动十分积极,学生对于安全的意识加强了。

五、教师的个人体会

学校安全教育是学校工作中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针对国小生在校内外、节假日安全事故发生频繁的关键地段、时段,如何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如何上好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教育课,如何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行为的训练是摆在每一位领导、教师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校园的安全心得体会 篇五

为贯彻落实瓯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抓好社区、家庭、幼儿园“三位一体”的教育共同体,让教育传递爱,让爱启迪教育,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我园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园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主题活动,面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公益性宣传,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以多种形式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增强社会共识。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形势,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形势以及区教育局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规划等;大力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

(2)宣传学前教育管理规定,促进规范办园。

通过家园联系栏,园内公告栏,向家长重点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国小化”现象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的意见》、《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各地的相关管理文件,让家长、社会了解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的行为。

(3)宣传科学,纠正“国小化”倾向。

幼儿园通过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发放宣传单、咨询活动等形式,面向家长及社区群众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活动,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宣传幼儿教育“国小化”的危害及防止和纠正“国小化”现象的措施,帮助广大家长转变育儿观念,提高科学育儿水平,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校园安全倡议书 篇七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提高我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文明意识,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月(5月12日~6月12日)”活动。为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保持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积极营造“求真、求精、求新”的学习氛围,树立“安全第一、生命可贵、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校团委、学生会特向广大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珍爱生命,深刻认识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积极响应号召,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读本,掌握基础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立科学安全理念;

三、加强自我防范,做到防溺水、防火、防震减灾、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盗窃、防诈骗等,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应急疏散演练”、“自救、互救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自觉倡导“八荣八耻”,弘扬新时代大学生风范。不酗酒,不在宿舍抽烟,文明着装,举止端庄。抵制穿拖鞋进教室、带早点进课堂、校园内勾肩搭背、“墙壁、课桌”文化等各种不文明现象;

六、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自觉参加学校学风建设主题活动,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同学们,安全需要维护,文明需要养成,安全文明需要奉献。希望广大同学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为营建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为全面提升我校安全文明工作建设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三厂国中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国小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国小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部门要签订《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库领取制度。一般化学药品,坚持双人领取。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2、严格药品管理制度。保管人员要做到熟悉药品,登记造册,分别保管。

3、化学药品库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强库房的电源管理,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4、实验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学药品,对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化学药品要分室保管。

5、严格遵守化学药品的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6、各实验室用过的废弃化学危险品不得私自处理,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总务处保卫人员并征得公安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规范销毁。

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审批、领取、回收、登记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一次领取量,做到按照实验用量领取,剩余剧毒物品及时交回,严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储气库的`管理,要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气库周边严禁烟火,非气库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章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存有现金、票证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存放现金、票证部位的房间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范。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取送巨额现金,一定要专人领取,有专人护卫,使用专车送达学校。

五、存放贵重物资仓库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门和护拦。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及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六、仓库内部要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仓库重地,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携带火种入库,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落锁。

第七章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内的公共场所主要指教学区、运动场以及食堂、图书室、阅览室等。

二、总务处与教导处是校内公共场所的共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检查与管理。

三、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来人员在运动场踢足球与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或来学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学区随意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乱刻乱划。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自行车。

七、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利于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不得借活动之名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八、校园商业经营、服务网点管理规定

1、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2、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3、经营者要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签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校园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经营场所为他人提供条件进行赌博活动。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收购废品及其他服务的人员推销产品。

第八章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本制度所称暂住人口是指暂时居住在学校,时间超过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职人员或学校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有:

⑴从事建筑、安装、维修等业务的人员;

⑵从事饮食业、维修业和其他经营的人员;

⑶从事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员和教职工亲属。

2、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3、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4、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处或工棚内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学校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校园治安责任制。有关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在用工时,必须与总务处签定《用工治安责任书》,保证自己所用人员在校内不发生问题,同时加强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暂住人员离校时,应及时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交回出入证,对所带的物品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工地负责人的证明,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校。

7、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上门检查,了解暂住人员的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要责令其立即补办出入证。对拒绝检查或威胁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除对肇事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对用工单位的责任人或工地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九章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留用固定的务工队伍。凡中标进入校园施工的务工队伍,应及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备案,详细写明施工项目、时间、地点、规模、人数和人员名单,工期超过3个月者,要办理暂住证,工程验收后两天内必须离校。

二、务工队进入校园后,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对务工队的劳务人员、工具、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

三、总务处保卫人员负责对务工队在校内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务工队进入校内施工一周内必须与总务处鉴订《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务工队要设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务工队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在校内行驶。

七、本规定仅限于外来务工队伍,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