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心得体会【精品多篇】

质量管理心得体会【精品多篇】

如何做好质量管理 篇一

(一)质量第一、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繁荣

任何产品都必须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水平,否则就没有或未完全实现其使用价值,从而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质量必须是第一位的。

贯彻“质量第一”就要求企业全体职工,尤其是领导层,要有强烈的质量意识;要求企业在确定经营目标时,首先应根据用户或市场的需求,科学地确定质量目标,并安排人力、物力、财力予以保证。当质量与数量、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放在首位。

“质量第一”并非“质量至上”。质量不能脱离当前的消费水平,也不能不问成本一味讲求质量。应该重视质量成本的分析,把质量与成本加以统一,确定最适宜的质量。

(二)系统的观点

既然产品质量的形成和发展有个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许多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环节,那么不论是保证和提高质量,或是解决产品质量问题,都应把企业看成是个开放系统,应当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暴露出来的产品质量问题,实行全面诊断、辨证施治。

(三)“用户至上”,用户第一,下道工序就是用户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一定要把用户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因而,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能达到用户要求,把用户的要求看作产品质量的最高标准,以用户的要求为目标来制定企业的质量标准。

在全面质量管理中,“用户”的概念是广泛的,它不仅仅指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和社会,而且,还认为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也是用户。在全面质量管理中,提出了“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指导思想。上道工序将下道工序作为用户,为下道工序提供合格品,为下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和质量信息的反馈。

“使用本企业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是用户”,就是说,企业不仅要生产优质产品,而且还要对产品质量负责到底、服务到家,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制度,不仅要保质保量、物美价廉、按期交货,而且要做好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

(四)质量是设计、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

在生产过程中,检验是重要的,它可以起到不允许不合格品出厂的把关作用,同时还可以将检验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但影响产品质量好坏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检验,而主要在于设计和制造。设计质量是先天性的,在设计时就已决定了质量的等级和水平,而制造只是实现设计质量,是符合性质量。二者不可偏废,都应重视,但从我国目前现状来看,对于设计质量还需要格外强调。

(五)预防为主的观点

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把管理工作的重点应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把从管理产品质量“结果”变为管理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真正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把不合格产品消灭在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措施,把影响产品质量的有关因素控制起来,以形成一个能够稳定地生产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

当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并不是说不要检验工作,不要“事后检查”,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不让不合格品流人下道工序或出厂,质量检验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质量检验工作不仅仅具有“把关”的作用,也有着“预防”的作用。

(六)数据是质量管理的根本,一切用数据说话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树立科学地分析、控制质量波动规律的工作作风。一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用事实和数据反映质量问题。一定要尽可能使产品质量特性数据化,以利于对产品质量的优劣做出准确的评价,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七)经济的观点

全面质量管理强调质量,我们必须考虑经济性,建立合理的经济界限,这就是所谓经济原则。因此,在产品设计制定质量标准时,在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时,在选择质量检验方式为抽样检验或全数检验时等等场合,我们都必须考虑其经济效益来加以确定。

(八)突出人的积极因素

全面质量管理阶段格外强调调动人的积极因素的重要性。这是因为现代化生产多为大规模系统,环节众多,联系密切复杂,远非单纯靠质量检验或统计方法就能奏效的。必须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加强质量意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全体人员参加的管理,“质量第一,人人有责”。

质量管理制度 篇二

1、每只气瓶安装后建立的档案是本公司跟踪服务的依据。

2、每只气瓶安装后设置的安装单位标记是跟踪服务的标志。

3、依据气瓶安装单位标记和技术档案,对我单位安装的气瓶及附件和系统进行安装后跟踪服务。

4、本公司对安装车用燃气气瓶的车辆每年进行两次回访,征求其对公司安装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回访都应有记录。

5、根据回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公司工作。

6、对因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对非因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 篇三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特别是本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及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2条)以后,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使集团公司在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措施得力、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企业质量方针,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3、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4、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二、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服务第一。

2、质量目标: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年“白玉兰奖”创优项目1个,年“市优质结构奖”创优项目1个及1个以上。

三、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2、公司设置“工程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下设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受上级单位督导。

4、各项目部应积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行。

5、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的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6、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框图

四、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1、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按三个层级进行层层管理。第一层为公司高层领导层级,第二层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层级,第三层为项目部层级。

2、公司总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2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所属子、分公司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1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3、所属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20000㎡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0000㎡~50000㎡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2人;

50000㎡以上的项目应设置3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

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图;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图

五、企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本企业(本分支机构)的工程质量工作负全责,其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②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确定和任命机构的负责人。

③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④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⑤确定和配备保障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资源。

⑥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⑦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2、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③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④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⑤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⑥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⑦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⑧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3、企业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②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③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④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⑤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⑥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⑦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⑧审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或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②制定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③与本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本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编制本企业年度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滚动计划并负责落实。

④参与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⑤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⑥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⑦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

⑧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⑨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

⑩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5、技术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为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其职责是:

①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②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组织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报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③负责编制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技术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⑥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⑦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⑧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6、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签约工程承包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一致。

②强化合约管理,各类总、分包的合约均应以满足工程质量目标为前提。

③坚决杜绝转包、挂靠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质量管理的经营行为。

7、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按照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的决定为项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

②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③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

④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⑤在确定分包或劳务队伍时,负责组织对其人员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意见。

8、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②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③编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④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⑥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种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⑦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⑧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⑩处理项目管理部的善后工作。

9、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上报、评审、实施;

②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熟悉设计图纸,落实参加建设单位召集的图纸会审会的准备事宜;

③组织项目部人员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技术核定、技术复核;

④组织协调隐蔽工程验收以及落实三检制度和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⑤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严格按图施工,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⑥负责开工前的图纸自审、组织施工图会审前的问题汇总等,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保计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

⑦编制质量计划、进度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参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⑧参加安全检查、验收、审批纠正预防措施。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社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⑨领导项目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科技活动,并总结编写新技术、新工艺成果发表上报。

⑩督促、检查资料员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资料正确、清楚、齐全、完整。

10、项目质量检查员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参与对采购合格分供方的评定和对采购材料质量的验证。

②负责对班组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班组自、互检进行全数复检。

③负责对本项目部所用检测器具,按规定实施控制。

④严格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相关的法规,组织对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自检、自查,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⑤坚持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实物质量,掌握工程动态,不断进行质量分析,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状态,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把好质量关。

⑥认真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运用于提高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⑦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⑧组织接待上级公司、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整改。

六、企业总承包质量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机制,制定选择、评价的办法并严格执行。

2、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由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其中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由总经理审批,并明确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职责、要求。

3、所选择的分包方除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外,还应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等要求。

4、总包单位与分包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宜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保证的专项协议,在明确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确定总、分包在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工程质量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5、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在项目既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统一工程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档案编制标准。分包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

6、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使分包方编制的技术文件全面满足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要求。

7、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分包方技术人员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8、由于分包方人员不服从总包单位或监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必须及时解除分包合同并将其立即请退出场。

对于一般性错误并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小时,总包有权对分包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由总包方根据本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人员的处罚必须由有关人员自付罚金,不得由分包企业代付,从而对当事人起到处罚的作用,对其他有关人员起到警示的作用。

9、总包单位应积极鼓励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员努力学技术,提高施工操作质量。对于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管理严格,成品质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组或个人应给予必要的荣誉或物质奖励。奖金来源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