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安全生产法(2021版)》《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典型案例(二)》的学习和思考,给我感触颇深,结合自己在作业区的工作经历和身边发生的各种工亡、工伤事件,也给自己深深的上了一堂课,并且也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深层次的讲述了作为一名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使命。

“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回想上班的近20年的工作经历,从刚走出学校的一名学生,到负责一个区域的负责人,身边的工友也变换了不少,但最使我伤心和难过的是那些曾经的工友由于各种的安全因素付出生命的代价,如“2.23”事故、“6.14”事故都是发生在热处理酸洗区域的生命的代价。

安全生产是企业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源泉,更关系到企业内部所有职工的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影响着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今年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就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以人为本,大量的安全事故和血淋淋的工事件的事后分析,都表明一个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已发事故的最大的安全隐患。部分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文化意识不强、劳动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在今年的安全月的活动主题中明确=提出“当好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顾名思义就是负全面责任的人员,我们每个人首先是自己本体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次是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畴和职责分工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职工是自己在上班工作作业活动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区域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是自己所负责区域、项目、管理范畴的所有作业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如何将“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好?

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就是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了解法律规范,要求、标准、弄懂弄通,然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

其次,要将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为内心自觉,发展要安全,就必须要求人人养成“第一责任人”的自觉,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时刻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时刻做到心中常有牵挂,时时放心不下,做好安全工作,夯实安全根基。

再次,要把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化作实际行动,要强化法治思维,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要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要不断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在做出决定之前,先看符合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定作业标准行为中有没有与安全法相违背的,多想多问,确保我们所先的每个指令、所制定的每项作业标准都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要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在生产一线,现场环境复杂且存在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现场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时要有最基本的作业标准和随时处理突发应急情况的能力,提前做好异常情况的危险辨识并做好应急方案,做到“心中不慌”,做到让标准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