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五五普法心得体会新版多篇

学习五五普法心得体会新版多篇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

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篇二

此次“读书学习年活动”,我认真地阅读了“六五”普法读本,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公民,法律知识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是那么的重要。特别是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更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也我们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基础。下面是我的心得体会:

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任何公民要真正能做到知法懂法,那就要先学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颁布的法律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与我们医疗行业相关的法律,都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上经常发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许多人从来不学习国家各项法律,因而也就根本不知法、不懂法,违了法甚至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究竟。

所以,我认为要想做一个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好公民,做一名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要学习法律常识,把学法、增强守法观念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是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近几年出现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违背了做医生的起码的道德准则。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医务人员身上,却直接败坏了我们的行业形象,例如去年广西卫生系统多名医院院长涉嫌商业贿赂落马,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反响。

当前,全国卫生系统正在组织倡导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这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身感责任重大,决心为进一步端正卫生行风作出主动贡献。

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患者的同情心;不但要有精湛的医术,还应具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和高尚的医德。我们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医术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法律知识和医德修养。我常常勉励自己和周围的同志,做医生要遵纪守法,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尊重病人,诚信服务。我们要常怀感恩的心对待病人,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医务工作者的信任。

作为党员医务工作者,我们应该不断强化法律认识,从行业特点、职业要求和本院实际出发,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抵制“回扣”、“红包”、“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卫生行业肩负着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光荣职责,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经受了严峻的考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党和人民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知荣耻,树新风,守法纪,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做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篇三

在《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一书中罗列出了很多在数学教学中的法制渗透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种类也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

在数学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有很大的优势,如教学八年级上册第七章第4节的《增收节支》时,引出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实现对该法规相关内容的渗透。但是数学课毕竟不是法制教育课,我们要做的是在课堂上如何找到渗透的契机,能让法制的渗透更加顺理成章,使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不知不觉中了解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了对法制教育教学的渗透,而不是生搬硬套的向学生提出我们在学习这个内容时应该知道什么法律法规,更不能本末倒置地将数学课堂变成法制课堂。

总之,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是各科教师教学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完成这一教学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中与自己学科相关的内容,了解每一章节内容可以渗透什么样的内容,以及渗透的方式和手段,同时自己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去学习或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根据课堂教学的实际内容,结合学生具体情况,确定渗透的法律法规内容,找准渗透点,拿捏好渗透时间,使之出现和谐而自然,毫无缝隙地成为课堂教学的组成部分。当然,在教学中如何渗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方式方法,不可一概而论。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篇四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国小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国小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国小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篇五

从“一五”到“四五”,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四五”普法经过各级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半年后,将进入新一轮五年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活动。如何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的确值得各级认真总结和思考。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2继续按照“五五”普法“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

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特别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形成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的有效的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借“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东风,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经常考评和五年综合性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使“五五”普法一开始就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学习五五普法心得体会 篇六

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听了黄律师讲解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讲座,使我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学生伤害事故的分类,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遵循的原则等。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办法中,什么情形下学校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什么情形国小生或未成年学生的家长要承担的事故责任,长期以来,一直难于分清明确的界限,通过学习,知道了一些区分的方法。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我知道了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第一,学校的校舍及提供的学习,生活活动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第二,学校存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活动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劳动或其他活动。

第六,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

第七,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第八,学校教师体罚学生,违反有关规定的。

第九,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第十,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发现但未及时告知家长,导致学生伤害的。

通过学习,对我帮助很大,以后在这方面的工作中,要尽量做细,做全面,避免学生在校发生危险事故,也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