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违纪违法案警示心得

德宏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违纪违法案警示心得

德宏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违纪违法案警示心得

 

“德宏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个人挪用公款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人民币52.9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27日,德宏州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首例留置案办结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消息立即引发广泛热议,一个站所的“小”出纳怎能有如此“大”的算计。

“挪用的公款,我都用来买化妆品、买衣服、买车、朋友聚餐、旅游和家庭开支。”祁波接受审查调查时如实交待了挪用公款的去向。作为一名党员、人民的公仆把自身的生活安逸放在第一位,在虚荣心、贪图享乐、奢靡消费的驱使下,3年时间57次挪用公款最终将祁波一步步引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此次案件教训我们由简入奢易、由奢变简难。“小”出纳的“大”算计,警醒我们远离享乐主义、远离奢靡之风,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习惯,才能拥有美好幸福生活。同时,也警醒各级党委(党组)应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教育、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挽救,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好同志”演变成“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