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落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完善落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述阐释了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为干部选拔任用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施行,为选拔任用新时代好干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实践是检验制度落实的最好标准。在基层一线,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状:基层干部面对的是填不完的工作报表、写不完的工作总结和工作简报,“5+2”、“白加黑”已成为工作常态,“不加班的干部就不是好干部”的观念似乎已深入人心。然而,现状背后是干部心中对自我工作价值的疑惑,他们对于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重复这些看似意义不大的工作无法理解。

深入剖析产生上述现状的根源,是选人用人导向有所偏差。“治国之道,务在举贤;致安之本,惟在得人”,干部的选拔任用不仅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能力实绩,更要突出责任担当,领导干部不能只向下级“压担子”,更要深入了解倾听广大普通干部心声,为基层干部答疑解惑,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能干事、会干事的新时期好干部,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的选人用人要求,需要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