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挑大豆”法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

试论“挑大豆”法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

试论“挑大豆”法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

从事基层信访工作,经常会难免遇到一些“难缠”事,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不合理诉求交织,新的旧的矛盾混杂,仿佛一团乱麻,随处都有难解的疙瘩。面对千头万绪,巧妙运用“挑大豆”的办法可以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化繁为简,突破难点,维护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村民马某,因为邻居浇地时不慎跑水,致其住屋被浸泡裂缝,邻居无力赔偿,马某便先后多次到村镇及区信访部门上访,经多方调解都没有结果,同时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表达诉求。期间其子又因与邻居在此纠纷中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马某不认为其子行为违法,上访不断升级到市级、省级,甚至在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逗留,被工作人员接回后变本加厉,拒绝与村镇领导及信访干部谈话沟通,执意要求区上领导答应其过高的“赔偿”要求,否决对其子的合法行政拘留,并以在领导办公室滞留、带铺盖在政府大院躺觉来要挟政府,索要“说法”。

马某及其家人行为过激,但其住屋因他人过错受损是客观事实,诉求存在合理的成分。为此,在接到这个“骨头案”后,工作人员改变以往抽象说理、直接谈钱的简单方法,用“挑大豆”的通俗方式让他自己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给他展示三样粮食样品:大豆、谷子、糜子。这三样粮食分开单独加工既可以食用,也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如果把他们混在一起装进一个袋子,自己既不能食用,也很难找到一个买主。马某的诉求正是混装在一个麻袋里的几样“作物”,房屋受损问题是“大豆”作物,是其最主要的诉求,但天长日久,里面的“糜子”“ 谷子”也许还会生虫发霉,使原本好好的大豆都被感染。与其这样还不如先把“大豆”挑出来,晾晒加工,合理利用。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使马某豁然开朗,加上其在上访过程中屡屡“碰壁”,态度开始转变,逐渐配合协调。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其先接受关于房屋受损的调解处理,然后以案说法,因势利导,打开心结,其他问题也迎刃而解。

思路决定出路,办法总比困难多。毛泽东同志曾把要完成的任务比作是“过河”,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方法就是“桥”和“船”,不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完成任务就是一句空话。每一次信访接待都是一次“过河”,“桥”和“船”即方法方式问题至关重要,方式不当即意味着在“危桥”上行走,坐着破船过河。习近平总书记借用<道德经>中“治大国如烹小鲜”这个古语向世界说明自己的治国理念。如何理解"治大国如烹小鲜"?"治大国如烹小鲜",其核心是用烹饪比喻治国,"烹小鲜"不能随意翻动,作料要恰到好处,火候要掌握得当,要尊重烹饪的规律,否则就会或烂或焦,或咸或淡。这个治国与施政的道理要求我们体察民意,尊重规律,科学施政。2013年习总书记在甘肃考察工作结束时提出了“八个着力”的要求,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力争通过法治化手段把一般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现实中很多矛盾和问题,同一些干部工作不得要领有很大关系”。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同样不能丝毫懈怠,要有"烹小鲜"的态度和技巧,才能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妥善化解一个个矛盾和纠纷,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