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理赔工作体会(精选多篇)

第一篇:寿险理赔

寿险理赔工作体会(精选多篇)

寿险理赔

1、根据保险金种类不同,报案的途径不一样。

①所有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均需先通过营销部再传递至公司理赔部。

②申请除住院医疗保险金以外的其他各类保险金,可通过办事处或直接到理赔部报案。

2、根据保险金种类不同,索赔时应提供的资料不一样(一般要求提供有关证件之原件)。 ①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本,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②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③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三、健康医疗险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办理理赔时所需手续:

(1)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2)医疗费原始收据;

(3)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第二篇:寿险理赔内容的总结

1.寿险理赔 又称核赔,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寿险保单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和相关索赔资料后,经保险人审核、调查并做出赔付或拒赔的行为。

2.寿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3.寿险理赔的时效问题

我国的《保险法》在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4.寿险理赔的特殊性

(1)寿险保险金给付的确定性。

(2)寿险理赔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3)寿险理赔中不存在对施救费用进行补偿的问题。

5.寿险理赔环节与流程处理

通常情况下,寿险理赔要经历下列流程: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七个环节。

1.接案

(1)报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2)索赔申请。索赔是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请求按合同约定进行给付的行为。

2. 立案

(1)索赔资料的提交

(2)索赔资料受理

(3)立案条件

(4)立案处理

3.初审

初审是理赔人员对索赔申请案件的性质、合同的有效性、索赔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的过程。

(1)案卷移入登记

(2)审核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3)审核出险事故的性质。

(4)审核事故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5)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

4.调查

调查是指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和查证的过程,它对理赔处理结果有着决定(本站)性的影响。

(1)调查的原则

(2)调查的依据

(3)调查的方法

5.理算

(1)给付理算

(2)拒付理算

(3)通融赔付

(4)豁免保费计算

6.复核审批

(1)复核

(2)审批

7.结案归档

(1)结案:

1)给付案件的处理

2)拒付案件的处理

3)豁免案件的处理

(2)归档

常见的寿险理赔流程示例:

一、健康医疗险理赔流程

1、 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办理理赔时所需手续:

(1)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2)医疗费原始收据;

(3)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人寿保险理赔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 保险客户不遵守有关保险经营的原则(尤其是诚信原则)从而导致了保险欺诈,常见的

寿险欺诈类型有 : 虚构事实、故意不如实告知、先出险后投保、冒名顶替、预谋杀人、医患勾结等等

2. 理赔查询途径狭窄

3. 理赔中的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

4. 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决策存在缺陷:“发展重速度,轻效益”

对策:

1.加强保险行业的内部合作

2. 加强与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的交流合作

3.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律意识教育,保证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越权、不滥用职权、不失职渎职、不以保险谋私”提高保险理赔的准确度。

4. 改革保险业绩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收入与保险赔付相联系的业绩考核制度,最大限度的获取保险利益,减少理赔案件数量和理赔金额

第三篇:从理赔看寿险营销

从理赔看寿险营销

从理赔看寿险营销

山东分公司核保核赔部岳书锋

国际寿险行销研究协会(即limra)在寿险行销行为准则中写到:“保险是一个服务、销售、再服务的行业。”我们知道,寿险营销是一种文化,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它所体现出来的

是一种寿险市场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同时保险的保障功能最终体现在理赔上,是检验保险是否诚信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寿险营销是否成功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2014年吴定富主席在“世界经济发展与企业信用论坛”上演讲时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这也说明了理赔与寿险营销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关国亮董事长说过:保险业最重要的两个字,一个是“信”字,一个是“责”字。从寿险营销到理赔都离不开这两个字,从理赔的工作来看寿险营销,可以在新的角度发掘寿险营销的本质和作用,提高寿险营销的意境,把营销服务与理赔服务合二为一,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范围和水平,才能在保险业国际化的背景下立于不败之地。不难发现,在目前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中,无论是中资保险公司,还是外资、合资保险公司,大家都使出浑身解数,以各自特有的营销理念,切分保险市场这块大“蛋糕”。

一、寿险营销重在专业

“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是十几年前由美国友邦保险带入中国的,并成为目前寿险业营销主渠道,眼下“代理人”业务已占整个寿险保费规模的80%。信诚人寿的ceo谢观兴曾说过,中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这样一个时期:你必须要专业,必须迎合人们的需求,如果单靠卖关系或者卖新产品,你在保险这行里都不会做长的,你要根据每个人的需求为他们做出专业化的规划。

那如何做到寿险营销的专业化呢?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寿险营销员要懂得一些必需的寿险理赔知识,知道如何在理赔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产品规划方案,专业理赔产生的是专业的寿险营销体系。

同样是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眼下更多寿险公司,尤其是新的“中外合资公司”,主打的是“精兵开道”战略,即专门挑选出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寿险规划师来完成为客户量身定做难度较大的展业。这样的趋势是未来寿险营销员发展的大趋势,势必对粗放式的营销员体系产生巨大的冲击,要改变这种状态,在未来的寿险营销领域分得一块大蛋糕,就必须做到专业,没有专业化就不可能成为“精兵”,也就不可能成为综合素质较高的寿险规划师。

二、寿险营销重在服务

服务是连接保险公司和客户的桥梁和纽带,“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优质服务是创造价值的起点。“服务第一,销售第二”是保险发达国家业界经营管理的重要道德准则,登陆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所采取的策略就是以“服务取胜”。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普遍增强,千篇一律的保险产品不再能打动客户的心。如何设计新的保险产品组合,如何让自己组合的产品具有独特个性,以便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就成了各大保险公司寿险营销的努力目标。从理赔保险保障的角度来设计组合产品,要比单纯从产品本身来组合,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的优势。

所以寿险营销就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比较中国内地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价格,可以发现,没有一家公司具有突出的价格优势。因此,比较价格的意义不大。各保险公司都清楚地认识到,在此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打造个性化的服务,来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占领市场。新华保险的个性化的寿险营销渠道如何走呢?我认为从理赔着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赔服务是提高营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渠道。新华保险理赔品牌的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果,为寿险营销的创新提供了一条个性化服务的道路,有了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保障的基础,寿险营销个性化就有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

完善售后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中国保监会曾披露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服务已经成为保险消费的主导因素之一。55.8%的被调查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对售后服务的重视程度,仅次于对保险产品实际保障能力和价格因素的重视。由此看来,在老百姓日益关心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之时,保险公司更应当重视这方面的工作。理赔服务是售后服务的关键环节,体现的就是寿险营销的质量,这种环环紧扣的关系也说明了寿险营销必须要考虑到客户在理赔方面的需求,避免形成各自为政、互不干扰、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的效率低、问题多的局面。

三、寿险营销重在诚信

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保险是一种隐形的产品,它主要依赖员工的服务去完成。所以,诚信服务是寿险业在竞争中致胜的关键。实事求是地介绍保险产品,真诚地搞好理赔服务,用心地帮助客户解决实际困难,是保险公司赢得客户的根本,是寿险营销的本质的原则。新华的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诚信新华》和《易赔通》的推出、十大理赔服

务承诺的公布,为新华寿险营销提供了诚信的基础。

从理赔的工作经验来看,通过营销员宣传理赔知识是提高诚信服务的有效手段。个人寿险客户基本上是通过营销员的不断拜访得来的,因此客户与营销员接触比较多。营销员在拜访客户、向客户宣传介绍险种时,介绍公司理赔服务和应注意的事项,使客户掌握一定的理赔知识和保险知识,以减少投保人、被保险

人错位的情况出现,并使客户能初步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这样就提高了营销的专业化和诚信化的服务。

现在的寿险营销往往是只管当时的成绩,却忽视了后续存在的问题,忽视了诚信的建设。我们知道,购买了一个不符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的客户,一旦发现后,公司的诚信丧失得一干二净,退保不可避免。一些销售人员和兼业代理机构夸大回报、误导客户,就是因为不了解理赔,不了解公司如何为客户提供保障和保障的范围,甚至不了解保险责任,或者故意避免涉及到理赔,导致了一系列的诚信问题。引用麦肯锡一句话:客户对保险业信任度低是导致高退保率的主要原因之一。麦肯锡分析,我国20%的退保人将欺骗作为退保的理由,该比例远远高于出于手头紧张、对服务不满、不满意分红保险保单收益等因素而提出退保的客户所占比例。近10%的寿险客户宁愿自己承担经济损失,也要退掉手中的保险保单。可见,逃避理赔、不了解理赔是大部分寿险营销人员的致命伤,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和自己职业的发展。

保险公司是诚信建设的主体,如果家中没有闲钱却指望着购买分红保险发财,那就是保险公司在误导客户;还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理赔和代理人宣传、和客户的理解相距千里,是客户的错还是代理人的错;诸如健康告知、代签名、分红演示等等,引发的纠纷就不一一列举。销售人员是整个保险销售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环节。长此以往,寿险营销别说客户资源枯竭,怕最后销售人员也是千金难觅。乱世用重典,寿险营销必须立足于诚信,立足于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保障,对那些不顾理赔、不管保障、抛弃诚信、只顾绩效的寿险营销行为坚决制止才能突破发展的瓶颈,大展宏图。

四、寿险营销存在的问题

寿险营销的核心竞争力在哪?产品、服务、队伍、网点、管理,众说纷纭。不必讳言,十多年寿险营销仍处于低层次粗放式的发展管理模式,期待着我们的创新。缺乏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成了现阶段寿险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保险销售模式中,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卖出它们的保险产品,而在保险营销模式中,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从涵盖的范围而言,保险销售只是保险营销“冰山上的一角”;保险营销包括了对目标市场的分析和选择,以及相应产品策略、价格策略、销售渠道策略和宣传促销策略相互协调一致的整合关系,即营销策略的组合或整合营销系统。随着寿险营销的发展,后援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系统已经成为寿险营销系统的有效补充,而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理赔服务是寿险营销创新发展、保险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颗重要的棋子。

寿险营销的创新,必须把产品、理赔服务有效结合,合二为一,利用保险公司的整体实力,去为客户打造最佳的营销方案,以此为基础,寿险营销就有了创新的最佳切入点。

综上所述,针对保险市场转型带来的消费行为、消费意识、消费需求的变化和保险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寿险营销模式面临诸多挑战。保险市场的变化带来了消费者行为和动机的较大变化,消费动机与行为更趋理性和实效。这些变化无疑对当前的保险营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调整营销策略,对激发潜在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新华山东分公司的理赔人员,从理赔的角度对于寿险营销提出上述见解,旨在为新华寿险营销的改革发展提供支持,与新华同仁共享。

第四篇:寿险理赔资料清单

寿险理赔资料清单

申请项目

理赔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

事故者身份证明

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关系证明

受托人身份证明

延长或转院申请

门诊资料

疾病诊断证明书

住院病历

病理、血液、x光及ct报告

医疗费用收据 应备资料 说明 必备 注意填写无遗漏、申请人姓名与申请人签名相一致。 选备 当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需注明授权范围与时间、委托人签名。 必备 收取复印件:需经客户签名。 选备 申请配偶意外、子女意外,须提供事故者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 当被保人未成年,监护人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监护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 选备 当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选备 客户有办理过延长住院或非定点医院申请,理赔时请提供相应的申请审批表 必备 门诊治疗时必须提供与费用发生日相对应的药品及治疗记录。如客户未门诊治疗,可不做要求。 必备 客户提供则收取,已提供出院证明和完整病历者可不提供 必备 住院治疗时必须提供。如客户未住院治疗,可不做要求 选备 客户提供则收取 必备 费用型险种需收取原件,第三方赔付时需发票复印件加盖赔付方印章,及赔付明细分

割单(或发票复印件上注明已报销金额)

费用型险种需提供:住院发票需对应费用总清单;门诊费用提供对应日清单或处方(门诊病历已记载可不提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证明、工伤证明等;如以上证明均无法提供,需由申请人书写事故经过的详细说明。 医疗费用清单及处方 必备 意外事故证明 必备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理赔给付银行转帐存折(卡)

保险单凭证 选备 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需提供,留存两证正副本复印件。 选备 领款方式为转帐时需提供,转帐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必备 收取复印件。

保险咨询电话:游老师15811807711

第五篇:(理赔规则)泰康附加吉祥定期寿险

泰康附加吉祥定期寿险理赔规则

一、理赔受理部门

该产品的理赔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即客户通过当地的分支机构服务部投保,由客户选择的投保地区分支机构核赔部门(个险)负责受理;如异地出险,由客户选择的距客户最近的泰康分支机构核赔部门(个险)负责受理。

二、索赔时效

受益人向我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三、理赔报案

1、 报案渠道:电话报案、公司柜台报案、网上报案

2、 电话和柜台报案流程:请遵照<<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个人寿险理赔业务管理制度(2014年版)>>有关“理赔报案”的规定执行。

3、 网上报案流程:

(1)报案人登录“泰康在线”进入“理赔服务”栏目,点击“网上报案”按钮;

(2)报案人输入出险人(被保险人)信息进行身份认证;

认证方式一: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认证方式二:被保险人姓名、出生日期

(3)报案人通过身份验证后,填写报案信息:报案人姓名、报案人联系电话、与出险人的关系、出险人联系电话、出险地点、出险时间、出险经过、申请理赔的类型、选择理赔受理地点等信息;

(4) 报案人提交报案信息后,系统提示距客户最近的理赔受理地点,并根据申请理赔的类型,提示客户申请理赔所需资料及其它注意事项;

(5)理赔报案数据导入前端业务系统;

(6) 95522专家坐席人员接到网上报案信息后,于一个工作日内与报案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补充报案信息,完成网络报案操作,必要时可发起立即调查与事中控制。同时提示客户申请理赔的相关注意事项;

(7) 分支机构理赔人员可在前端系统查询客户的报案信息。

4、 保险事故通知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误除外。

四、客户身份确认

接到报案后,应详细了解客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在理赔业务系统中通过输入客户姓名和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客户的投保记录。

五、理赔申请资料

遵照<<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理赔业务管理制度(2014年版)>>有关“理赔申请资料”的规定执行。

六、理赔立案、调查、审核、复核、结案要求及标准

泰康附加吉祥定期寿险其它理赔业务流程遵照<<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理赔业务管理制度(2014年版)>>的规定执行。

七、保险责任的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见条款9.5)导致身故,我们按您已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