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读后感【多篇】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多篇】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一

在一个不显眼的日子,当我无意间翻到《包法利夫人》这个书名时,不禁怦然心动,似乎,心中某条隐秘的河流被牵引而出。这是讲述了一个平庸的人的一段平淡无奇的生活,但却可以把这段生活写成一两个人作为主角的浪漫主义故事,化腐朽为神奇。

包法利夫人艾玛,在我看来,她只是一个为追求爱情的女人,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书中的开头这样写到。这是一种多么另人难以忘怀的节奏。我想想,我还能说什么呢,后来我想起自卡夫卡以降的小说家都奉福楼拜为祖师。这么说来,他就是现代主义小说的源头的源头。当然,这对于福楼拜并不重要,对包法利夫人不重要,对《包法利夫人》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改变了自巴尔扎克以来现实主义就是一切的小说的写法。为小说提供了另一种实际上的可能。小说技巧的革新为小说的重生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存在这个词在程度上已经不是现实所能替代。一个好看的故事仅仅是小说的一件华丽的外衣。因此我在读到《包法利夫人》的时候,那是在一个天气阴沉的下午,五月,屋外的世界绿意汹涌。我想起第一次读到这本书时,欢喜雀跃不知所谓的情形。其中除对女主人公悲惨命运的悲叹,想必也包含着一种对奇异的语言之美的欢跃。

我现在似乎可以这样说:《包法利夫人》在小说的原本意义上,开拓了小说语言所能带来的更大的阅读空间和审美愉悦。它借助提炼语义、复述的手段让意义--小说本身的存在,始终保持充盈、在场,它以丧失小说本体为代价而获得语义和快感。这似乎让我在更大程度上获得了对小说阅读体验和写作的可能。因此,我想,如果第一次的阅读愉悦是一场经历。那现在,很明显的,是一场冒险。

对于艾玛,我并不认为她是哪里做得不好,或者对不起夏尔。她也只是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她有思想有欲望但似乎却得不到上帝的眷顾,其实她也是属于一个悲惨的可怜人物了。这也让人侧面看到了人情的冷漠和束缚,和当时的世界观、某些人的人生观。

或许我们很幸运,由于所处的时代和环境,我们没能象爱玛那样不幸地可以去随意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情。否则或许我们中许多人也。同样会经历、相类似的遭遇。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二

“明艳艳的太阳热烘烘,小姑娘做着爱情的梦。”终于,爱玛的一生在盲人的歌声中落下帷幕,而此时她的爱情早已香消玉殒。背叛婚姻和家庭,又因自己的盲目被爱情背叛,真够悲戚哀伤遭人怜悯的了。当然夏尔又何其无辜,一直碰不到生活与婚姻的真相,身处假象的世界窃窃自喜,最后窘迫至极,只落得一长绺黑发陪他静静地窒息在凉棚里的板凳上。而小贝尔黛在失去父母后,被迫到纱厂做工勉强糊口。爱玛的骨子里潜藏着浪漫叛逆的因子,她渴望美妙难言的爱情,也一直是这么追寻的。当初急于改变环境,受一时的悸动蛊惑,匆忙又盲目地嫁给了医生夏尔,而夏尔的平庸使他缺乏她所幻想的浪漫,幸福愉悦仿若昙花一现,经过婚姻带来的短暂新鲜感后统统消失不见。爱玛的反骨注定让她无法甘于现状,一次契机她终于叛变,开始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不切实际,总是对爱情充满幻想,在爱情面前永远保持着十足的活力与热情。对于出轨,她似乎理直气壮,她看不到丈夫的任何优点,甚至)(看不到他爱她,仿佛只是自己在受苦,总是渴望一段新的感情新的生活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世界。而过于依附感情的代价是一再遭到背叛,鲁道尔夫扔下她,莱昂亦丢下她,在现实与爱情之间,他们永远选择现实,这或许才是爱情的本质,可她从未参透。

爱玛爱慕虚荣矫揉造作,追求物质生活,对待感情又敏感多疑患得患失。豆瓣评论里有这样一段,“关于包法利夫人,她代表着这样一群人,有着不错的物质基础,却不甘心生活平淡如水;读过一些书,却没有读得很多;充满了浪漫的幻想,却未触及到真实的生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敏感脆弱。”由此,倘若没有很好的现实基础承载她们虚幻的理想主义,结局注定只能是悲剧。

想到毛姆的《面纱》,虽然沃尔特也因婚姻丢掉了性命,但凯蒂在经过不忠和生活种种变故后自我意识最终觉醒,完成了自我救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安宁,就像她在最后说的,“我觉得自己就像个一辈子都住在小池塘边上的人,突然间看见了大海,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但心里又充满了喜悦。我不想死,想活下去,于是感到了一股新的勇气。我就好像那些老水手,起驶向未发现的海洋,我的灵魂渴求未知的一切。”

凯蒂有机会选择与过去和解,而爱玛终是没有那么幸运,她结束的那样仓促,以至于到死都没有试图悟出生活的真谛,狼狈地躺在床上癫狂绝望失去理智。她可怜,可怜到可悲,这注定是她的结局,她的命。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三

《包法利夫人》读的过程里有点小困惑,我一度怀疑自己觉得夏尔不错,是不是因为我太没追求太庸俗了。

但我实在无法苟同艾玛的价值观,特别是她的爱情观。甚至,我觉得这个女人是一个傻X。可是,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会产生困惑,是因为我理解艾玛心里对于平淡生活的乏味感。

《包法利夫人》我认为,值得每个男人读一读,因为这本书能够告诉男人们,“不思进取”的平淡是多么的乏味,乏味有可能让人绿的找不着北!

艾玛对于生活的种。种抱怨,我能够理解,但我决不认同,甚至我鄙视她,因为在我看来,她是一个极其偷懒的女人。可以说,艾玛从不努力!她总是在索取!哪怕是浪漫,她也要向男人索取。

其实,艾玛每一次都没有真正爱上谁,她爱的是她陷入爱情的那种感觉:难舍难分、激情澎湃、缠绵悱恻……但这些都是假的,整本书里真正爱艾玛的只有夏尔,而艾玛完全不爱他。艾玛选择的罗多夫是一个善于占便宜的情场小人!艾玛选择的莱昂其实是一个毫无担当的妈宝。

可惜,艾玛全然看不到真相,她因为讨厌丈夫的指甲、穿着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就觉得生活无望的厉害,但其实夏尔是一个极容易被改造的男人,夏尔喜欢艾玛的浪漫主义生活习惯,觉得到处都是小惊喜。如果艾玛够用心,夏尔完全可以被改造成艾玛期待的样子。当然,夏尔的工作能力有限,但其实家庭小康是没问题的,但艾玛沉醉于物欲,特别是乐于花钱给情夫和为幽会买单。

夏尔:踏实本分、没有恶习、顾家、爱老婆、爱孩子,但创造财富的能力一般,对于女人所期待的那种小浪漫没有意识,对于自己的穿着谈吐也没有概念。所以,夏尔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平凡平庸还有点油腻的中年男人,可以说,这样的男人随处可见,但艾玛没想到的是,罗多夫和莱昂其实同样乏味和油腻,只不过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心理,这俩人甜言蜜语、缠缠绵绵,就把油腻给掩盖了。

夏尔这样的男人,我还想到了一个类似的人——武大郎。有人说武大郎是三寸丁谷树皮,矮丑黑。其实道理是一样的,妻子一旦不爱丈夫了,长的像明星一样帅,像女人一样细嫩,也都是错处。女人就是这么残忍!所以,我理解艾玛,她不爱夏尔,夏尔便到处是错处。连跟夏尔生的孩子,艾玛也不爱,说真的爱这点我觉得是个Bug,艾玛到底也不该对孩子无感啊,但显然,孩子似乎是被奶妈带大的,而且最后命运悲惨:父母双亡,沦为童工。

书里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艾玛死后,夏尔反而越来越符合艾玛的要求了,这可以看出来,不是男人不解风情,而是乏味的男人本身也是懒虫,感情里,不乐于付出和思考。

为什么我觉得艾玛偷懒,艾玛这么重视浪漫?因为艾玛从没有为了浪漫真的做过什么,她仰仗的都是激情。这就像《失乐园》,说真的,我一直不认为他们是真爱,我觉得他们就是偷懒,因为他们借着激情的作用享受所谓的真爱。我们谁不知道那段时间处处是甜的!最甜的时候,干脆一起死了,这是什么混蛋爱情?如果说是因为明知道激情早晚要褪去,为了不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望了,所以选择死去,我还是要骂这俩人,因为这俩人是失败的,他们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与人相爱,却无法面对激情岁月后的平淡岁月,真是偷懒!真是懦夫!真是无能!真是失败!

同样的道理,艾玛也是一而再的陷入爱情,但她每每感受到了如同婚姻里的平淡一样的乏味,只不过因为她们不能时常见面,而借由写情书还让激情弥留着。所以,艾玛也是一个依靠激情的作用才觉得是爱的人,偷懒而且对于爱情没有认知!

《包法利夫人》里,除了夏尔,我没发现谁对艾玛有情。而且艾玛也没有真的对谁有情,她其实都是被动的,罗多夫和莱昂都想泡她,然后她就投降了,其实另艾玛投降的不是这两个人的人格魅力,而是艾玛这个女人像花痴一样,渴望被人迷恋。艾玛其实有些自恋,又爱幻想,于是遇到想泡她的人,她就陷入到自以为是里,她被激情所感动,被想象所迷惑,就像自我催眠一样,迷醉在被人热爱迷恋的感觉里,然后再把自己也献祭一样的献出来,就好像她们的爱情伟大的不行,他们被爱情炽烈的烧着一样。但,其实,艾玛和罗多夫和莱昂皆无情。男人也无情,女人也无情。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什么叫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人共同思考,共同协商,共同努力去解决的爱情里遇到的事情和问题,而不是不解决它,先把它放起来、藏起来、假装看不见它、或者故意忽视它。

我时常认为,爱情恰恰是极其需要经营的情感,包括亲情,总之越是重要的人、重要的感情,越要努力经营。我讨厌偷懒的人。

像夏尔和艾玛这样的夫妻,越是对生活有要求,对两人的关系有期待,对另一半有要求的人,越是要做出努力,因为你在要求对方,因为你在让对方跳出舒适区。所以,你该付出努力,我认为这是事的问题。但其实有要求的一方,常常以为是人的问题,艾玛会觉得换个人就好了,《失乐园》里也是这样,包括潘金莲觉得换了人就好了。其实一个懒得去经营的人,换了人照样有一天会乏味,乏味以后怎么办?乏味是必然的,所以突破乏味是应该的,突破乏味这是事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

只要是事的问题,那么就好办了,因为事比人好办,就事论事就好了,夏尔指甲修的不好,艾玛可以给他修啊!多简单?

夏尔呢?一味迁就艾玛,却从来弄不明白艾玛。为什么不分出点心思,了解一下艾玛,他常常困惑,但永远没有答案,越想艾玛高兴,越顺着她,而她反而越烦他。女人就是这么奇怪,夏尔要是肯花些心思,多些甜言蜜语,有些小浪漫,就像艾玛喜欢请书,丈夫照样可以给妻子写情书,让艾玛一直在爱情的感觉里就行了嘛。但夏尔真的木讷到啥都意识不到。

好了,不多写了!《包法利夫人》读起来是很顺畅的,虽然可能读者会想骂艾玛,会同情夏尔,但可能这正是这本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它让我们去思考夫妻之间的经营之道,会去让我们思考到底何为真正的浪漫,何为真正的庸俗,说真的艾玛最后已经和浪漫不沾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