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兴之所至

读书要读出味道来,得如同我们品尝美食,首先得味道好才行,才吃得下去,咽得进去,进而化作营养。这个味道,变得格外重要,在我看来,这个味道还得是兴趣。

读书,兴之所至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我的朋友,为我讲起生动的故事;书籍是我的老师,为我讲解知识,答疑解惑;书籍能够帮助并激励那些苦难的人走出困境。

读书还需要联想,需要想象,需要不断向自己抛出一个又一个的问号,需要透过文字看到文字独特的魅力,触摸到文字后面的丰富和曲折……在书籍中,将自己所发现的转化为自己成长需要的营养和财富。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我觉得读很多书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与人谈起某本书的时候,别人不知道,我却知道!我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增加我的智慧,增加我碎片时间知识的积累。

《巴黎圣母院》、《海底两万里》、《十日谈》、《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神曲》这些名著是我从国中时期开始读的,那时候家里有一本国外文学名著节选让我很是爱不释手。慢慢的长大后从这些优秀小说中,我看到了人生百态,读懂了人生的意义,也明白了处身涉世的道理。而这些好处,恰是小说所带给我的。所以如果让我说如何去阅读这些文学作品,首先是阅读的兴趣,有了兴趣,读得多了,才能慢慢积累阅读的经验,才能让阅读拥有更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