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内镜技术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内镜技术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内镜技术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依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我科对呼吸内镜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我科所开展呼吸内镜诊疗技术项目:常规支气管镜检查、

经支气管镜粘膜刷检、经支气管镜肺泡灌洗术(未开展全肺灌洗)、经支气管镜粘膜活检术、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术。未开展按照三级、四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技术。所开展项目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适应。

2、呼吸内镜室具备术前准备、诊疗、内镜清洗消毒等相关场所和设备。因未开展内科胸腔镜、无痛气管镜、全肺灌洗等需全身麻醉的诊疗项目,故未设麻醉恢复室。

3、有专用的呼吸内镜术前准备区域,使用面积约12m2。能够满足患者诊治需要。

4、呼吸内镜室隶属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我科于2013年成立单独护理单元,病房编制床位60张,RICU床位5张。

5、呼吸内镜操作间约20m2,操作空间充裕。操作间通风良好,并配有心电监护(可进行心电、脉搏、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除颤仪、气管插管、简易呼吸器、吸氧装置、引流、吸引设备及气体管道接口等。所配置抢救车内抢救药品齐全。

6、呼吸内镜室配有富士(EB-470S)电子支气管镜1套,所有医疗设备均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符合标准的设备。对于一次性医用器械从无重复应用现象。设备科对呼吸内镜相关器械登记,所有器械来源均可追溯。

7、诊疗室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8、内镜清洗消毒室配备符合《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要求的清洗消毒设备,通风换气良好。

9、呼吸内镜室配有专职医护人员5名:王霄主任医师、李康主治医师、樊琳主治医师、胡丹丹主治医师、张桂欣副主任护师。医师执业范围均为与开展呼吸内镜诊疗工作相适应的临床专业,均具有3年以上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经验,目前均从事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工作。

10、自呼吸内镜技术开展以来,严格遵守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行业标准、规范及呼吸内镜诊疗技术行业标准、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1、实施呼吸内镜诊疗操作前,对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告知诊疗目的、诊疗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医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对呼吸内镜室进行管理及考核,注重医院感染的防控及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13、科室对呼吸内镜诊疗质量进行管理,所有患者均有记录,并定期进行随访。定期对手术适应证选择的正确率、术中死亡率、术中严重并发症发生率、检查报告质量等进行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