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关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自查报告材料

(多篇)关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自查报告材料

关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自查报告材料汇编(13篇)

篇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香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加大信用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力度,对20XX年成立的信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强力推动信息共享和信用产品应用,并将各项工作职责延伸到各镇、街道、园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根据《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出台了《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广应用信用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形成了较为完备、有香河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体系。

二、信用信息报送等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市政府通知精神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廊坊市公共信用监管信息归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对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使用,定时更新信用数据库,确保信用建设和信息化数据准确性。县政府信用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于信用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拖沓,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给予差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县已与市政府专网实现了信息实时传输,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的政府专网连接也正由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规划,并准备在网络建成后实行轮训制度,每年定期对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信息技术的更新和政务应用系统升级的需求。

三、信用产品应用进一步深化

一是在项目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信用准入制度,在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严把企业信用关,坚决杜绝失信企业进入。并明确要求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将信用产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我县参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全部使用信用报告且中标企业均符合信用准入标准,确保了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在平台搭建上。依托县工商局企业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县企业信用记录平台,所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销、吊销、年检、巡查及其他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信用等级【A级(守信标准)、B级(警示标准)、C级(失信标准)、D级(严重失信标准)】,实行分类监管,严控重点、热点行业,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共享各行各业的严重失信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约束机制。

三是在金融服务上。通过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行政单位征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自然人信用管理系统,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提供信用查询。对守信企业予以大力支持,并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予以金融联合制裁和惩戒,不断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制定实施了《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等一些列信贷政策,信用至上的金融生态体系日臻完善。

四、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

围绕《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户外广告、商户LED屏幕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守信企业、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提高全县人民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从社会舆论方面引导人们的行为,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树立起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信用观念,不断构筑起诚实守信的群众基础。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适合本行业的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更加关注、关心、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府信用导向。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和个人是三大主体,其中,政府信用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香河县各级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有诺必践,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托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对信用良好的有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税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终身受益”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三是加强对信用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对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监督、引导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出具虚假信用报告等违法行为,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篇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推进诚信纳税和依法行政,优化税收环境,努力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优化市场秩序做出贡献。

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92号),按规定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可保持两年,截止到20xx年,我局与国税局共同联合开展了4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我市纳税评定等级工作的领导,我局与市国税局联合成立了廊坊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市国税局、地税局主管征管工作副局长分别担任主任和副主任,两局征管、税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征管科,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征管范围分别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税务机关都按照要求联合成立了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

(二)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市、县两级国、地税站在全局的高度,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充分的发挥了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积极开展评定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了评定工作公正、公平、高质、高效的完成。

(三)评定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评定工作具体程序。评定采取人机结合方式,以计算机抽数为主,人工核实为辅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数据处理机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分别提供A、B、C、D等级纳税人参考名单,下发各县(市、区)局,国税系统符合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共 户。各县(市、区)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名单中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逐户核实和信用等级认定。各县级局认定为A级的企业,将名单上报市局,经市局审核确认后,报省局进行最终评定;B、C、D级的企业各县级局具有最终认定权,将认定结果报市局备案。

2、各等级纳税人的认定原则。各等级纳税人在认定过程掌握以下总体原则: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信用等级认定由国、地税分别认定,然后进行协商比对,对两局认定不一致的,依据从低原则进行认定,最终确定纳税人信用等级。

地税局自管户。纳税人信用等级认定由地税局自行完成。

二、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成果

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xx年-20xx年有104户纳税人被认定为全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企业;20xx年-20xx年 确定41户纳税人为全市第二批纳税信用A级企业;20xx年-20xx年确认36户纳税人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20xx年-20xx年确认35户纳税人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

对评定出的A、B、C、D级纳税人,我局根据评定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1、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4、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5、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二)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对其纳税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三)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2、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4、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5、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先比对、后抵扣的辅导期政策;

6、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

7、对纳税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

8、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

(四)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

1、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五)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动态管理。

1、A、B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降低为C级:

(1)因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凭证、帐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而实行核定征收的;

2、A、B、C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降低为D级:

(1)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2)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3)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的。

建立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是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依法诚信纳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加快了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推进诚信纳税和依法行政,优化税收环境,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营造了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

篇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社会信用体系也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或国家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信用体系是以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核心;以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形成为动力;以信用服务行业主体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为支撑;以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作保障的国家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13、,《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03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最具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13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13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14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最高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13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13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14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领先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二: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0xx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企业诚信)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经贸、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久隆集团、泉山区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委员们一致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个人失信,害及他人;企业失信,经营衰败;社会失信,则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则法制难行,权威不立。当前,我市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市的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坦陈直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徐州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宣传逐步开展。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了公民诚信教育;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金融部门在《徐州日报》刊发了诚信教育专版,举办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倡议我市企业塑造“重约守信”良好形象;宣传、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塑造我市商贸流通业新形象。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税务部门成立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管理;金融、质监、法院、海关等职能部门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收集与管理。20xx年7月,市工商局、经贸委等1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徐州市共建企业信用工程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全市逃废债余额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工商部门坚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活动,建立了企业登记查询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担保公司,为近100家企业担保贷款2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2.88亿元,没有出现代偿和追索现象。其中,泉山区私营个体担保公司已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单位。

(四)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宗旨,20xx年10月市政府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26个部门涉及36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市级机关各部门积极投身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连续两年主动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诚信形象。

二、制约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诚信失缺、道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企业制假售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虚假合同、价格欺诈等,这些问题涉及到企业、个人,甚至少数政府部门。如20xx到20xx年全市共查缴偷逃地税税款9339万元;20xx年初,全市逃废金融债务企业有1248户,金额高达45亿元,占全省逃废债余额的20%以上,是全省的“重灾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单位先后两次致函市政府,要求立即纠正贾汪铜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七家典型企业的逃废债行为,逃废债已给我市的投资融资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经济欺诈现象也较为严重, 20xx年至今,工商行政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3件,虚假广告909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173件,涉案金额达3096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8000多件次。

(二) 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

(三)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部门也有各自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往往一个部门认定为守信的企业,用另外一个部门的标准评价,可能是失信企业,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四)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伙伴的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五)信用产品需求不旺。市工商部门开展征信服务以来,每年到工商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的约三千多件,但其中绝大部分为行政、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身份情况,用于市场交易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只占很少部分。

当前诚信缺失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但其背后却有深厚的文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弱化,市民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且执法不力;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混乱等等,从而导致道德行为失范,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了我市的诚信形象。

三、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以上海为代表的先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已率先迈出坚实的步伐,为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战略目标,必须高度重视“诚信徐州”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目标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市的主题教育,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徐州”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我市今年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可以选定每年的9月为诚信宣传月,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徐州诚信日”,各单位、部门集中声势,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思想和意识,增强人们的信用理念,说话守信、做人诚实、做事诚信,争做“诚信徐州人”。要重点加强对经济主体开展“诚信兴业”为内容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实践诚信理念,使“不做假帐”、“不制假售假”、“不偷逃税款”、“不逃废债务”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广大新闻媒体要运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道德资源,深入、持久地在全体公民和企业中进行道德思想、道德信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大力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并按照建设主体的不同,建立起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电子政务信息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同业自律信用系统;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以政府、行业、中介机构为基础,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社会信用体系。

1、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才能构建全市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议成立“徐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或有关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司法等部门组成理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部分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各职能部门间信用监管、服务的协调事宜,制定信用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接受社会公众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投诉等。

2、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徐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市政府网站或彭城视窗网,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徐州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徐州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徐州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使“徐州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市信息数据和信息权威机构。为保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信用管理中心还应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采集、整理、储存,搭建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检索平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3、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市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徐州市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中心要负责全市信用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工

作,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以整合,统一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统一的格式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使评估运行实行统一指标体系、统一评估程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确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4、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各信用信息提供部门都要按照信用管理中心的要求,加快部门信息联网的步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务,可将信用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身份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徐州诚信网”免费查询;另一类为有偿信息,如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此类信息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三)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部门可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工商系统可免于日常检查,年检免审;信用担保机构对诚信客户要积极提供信用担保,减少实物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企业,被市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警示系统,加以警示,并通过“徐州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纳入警示系统并予以警示的失信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信用欠佳者不得担任企业的领导,违信经营者在一定年限之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建立被吊销执照企业的“死亡档案”,防止这些企业再次在社会上搞信用欺诈。

三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工作,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的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进一步整顿信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整治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协调金融、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不良贷款,共同创建徐州金融安全区,创造良好的信用投资环境。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

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柱和主体信用,在信用信息资料中,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资料是最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我市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目前还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我市人民银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应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信贷信息的收集、储存、咨询系统。在此基础上,加快企业信用系统建设,扩容组建个人信用服务中心,搭建统一、规范的个人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评定个人的信贷信用价值。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

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要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职能,提高政府信用程度。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政府文件;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罚款、摊派。二是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部门公共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通过决策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电子政务网等途径,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三是廉洁高效。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信于民;要清正廉明,高效务实,方便百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四是强化行政责任。加大权力监督、司法监督及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违约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完善“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法制和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规定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处理;社会信用信息资料的分析、整理、披露和使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提供信用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在这方面可以

学习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信用立法的经验,充分利用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建议市人大法工委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准入、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篇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一、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信用建设现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工程,它以法律为依据。多年来,在该区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行业社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而且已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总体思路以及协作机制;但是,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信用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健全,信用信息资源还未能进行有效整合;信用评估系统不够完善,信用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诚实守信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全社会诚信意识不够强;社会诚信建设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征信建设现状

我市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企业资信评估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现在正积极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计生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计生黑名单信用监管;区工商局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监管;税务部门负责对纳税自然人的信用建设;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和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对建设市场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工作。通过建立对个人违约行为的约束和制裁机制,逐步建设个人失信资料档案库,积极培育个人征信的外部环境,使信用成为个人的“第二身份证”。

二、存在问题

目前,清城区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指导信用促进行为规范信息的收集使用,该区没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信用信息管理规章,规范各领域内的信息采集、使用及信用信息主体保护等。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

(二)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部门也有各自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三)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

(一)重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规范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收集、整合和使用,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核心。健全的征信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它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持续增长,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二)难点。在目前情况下,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实际问题,其中最大的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用立法滞后。信用制度的建立涉及社会诸多方面,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信用体系建设必然涉及社会有关方面,信用数据的搜集、公开、使用、披露,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目前,该区还没有一部专门对信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二是信用市场需求不足。一方面,由于缺乏现代信用意识,并没有真正将信用看作商品,因而信用服务行业的社会需求不足,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十分有限,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从而使得信用中介机构因缺乏市场需求而难以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从信用服务的供给来看,区内有实力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的机构还很少,由于面临诸多问题,该区信用服务机构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从而难于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报告,而这势必进一步影响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三是信用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向纵深拓展的“瓶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高级专业人才进行支撑,特别是具有高学历、高技能的高级信用管理人才。

四、政策建议

“诚信清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要全面完成各个信用主体、各种信用环境的建设任务,显然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抓住主要方面,寻找其中的突破口,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规建设。现阶段应该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制定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和标准,完善“诚信清城”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议区人大法工委或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清城”的法制保障体系。

(二)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指导下,由区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清城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区政府网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清城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清城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清城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使“清城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区信息数据和信息权威机构。

(三)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该区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清城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运用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避免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四)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务,对于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清城诚信网”免费查询;而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五)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清城区“三个文明”建设、实现当好“桥头堡”发展战略先行区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区的主题教育,在全区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清城”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该区今后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六)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加快联合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要通过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有效采集、整合和应用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当前,尤其要结合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尽快改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信用环境。

(七)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工商、信用担保等部门可开通绿色通道,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免于日常检查,年检免审,降低担保费率等;区委、区政府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二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要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开展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企业,被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并通过“清城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根据失信性质,构建多层次失信惩戒制度:一是由政府部门做出的行政监管性惩戒;二是由行业协会、商会做出的行业自律性惩戒;三是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市场主体做出的市场性惩戒;四是由司法、公安机关做出的法律性惩戒;五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社会公众传播形成的社会性惩戒。

(八)加快培育信用需求。要出台有关政策,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引导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政府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安排,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等领域,扩大使用信用产品。在金融运作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信用产品的作用,以更好地防范信贷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和培育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管理手段先进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查询、评估、披露等信用服务体系。

(九)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建立多渠道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和快捷的纠错机制,充分挖掘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功能,以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应用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是构建社会诚信的核心。抓社会诚信首先要抓政府诚信,要结合清城区正在进行的“公述民评”活动,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政府的信用意识,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有错必纠,有责必担的信用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篇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目标,以政府信用建设为龙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信用建设,使良好的企业环境成为助推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

6月,成立了攀枝花市环保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法宣处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污防处、监察执法支队、园区环保分局、农村生态处、科标监测处、核安全与信访应急处、环评处、监测站、规划财务处、创模办、总量处、信息中心协同配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考核细则和相关工作。制发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工作文件。修改完善了创设的《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攀环发〔〕104号),安排布置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和人员。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环保系统和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环保部门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环保诚信建设,增强环保公信力。加快了环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电子监查系统,深化告知承诺,提升行政效能。完善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畅通了环保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在线服务”、“信息公开”频道建设。深化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政策法规、环评审批等信息23000余条。开展了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开了执法人员信息,清理规范并公开了环保行政权力247项。

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中,为切实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促进履行环保法律和社会责任,我局从开始在钒钛产业园区进行试点,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工作。20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印发了《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攀环发〔2007〕104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报银行,促进建立绿色信贷机制。20XX年12月,我们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力量修改完善了《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同时,推动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对列入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纳入了信息公开范围,要求企业在媒体公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需要根据建设信用体系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督查督办工作不够。受人员不足影响,还不能有效开展督查督办和跟踪考核、检查工作。

三、惩戒手段乏力。由于法律法规不配套,致使对企业环境信用失信情况不能做到全面惩戒。

篇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委[] **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在经贸局的牵头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相应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和文件主要精神,明确相关责任

《****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2008-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委[2008]80号文件发布后,局领导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贯彻会议主要精神,分解落实各职能股室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应责任和目标任务。为了强化和推进工作,局内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产业、综合、办公室等业务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二、大力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增强企业守信意识

根据**委[2008] **号文件精神,我们及时进行了相应的工作部署和调整,将文件要求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对信用等级低又有串标、围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上述工作和措施,较好的鼓励了企业守信行为,强化了其信用意识。

三、创建诚信机关,提升政府公信度

近年来,我局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增强政府行为的公信度。一是政务公开。凡是在我局办理的行政性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从办事依据到办事程序,最终办事结果均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并在网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施限时办结。对项目行政性审批、核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急、重事件实行特事特办,甚至是即受即办;三是实施行政效能监督和过错过失问责制。去年起,我局内部制发了《效能督查机制》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考评方案》,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了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监督范围和办法,以及过失和过错的`问责追究制度,对打造诚信、高效、廉洁的机关,提升政府公信度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制度保障作用。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较过去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四、强化个人诚信意识,提振社会诚信度

长期来,特别是我县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后,我局以个人诚信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提振社会诚信度。首先是对个人加强诚信教育、增强诚信意识。局长经常在干职大会上,身体力行地传教全局干职人员,阐述“做官先做事,做事先做人”,“诚信是人安身立命之本”的道理,表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人和事。在机关逐渐形成了“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其次是要求“发改人”必须在工作能力上强人一筹,工作业绩上多人一筹,遵法守信上高人一筹。特别是要注重个人的信用记录,并对诚实信用的干部职工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并要求个人经常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信息。到目前为止,全局干部职工尚未有信用不良记录的报告。

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近年虽然已经全面展开,但工作上还欠深度,特别是在全面推广使用产品工作方面还存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

1、信用报告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因此要在行政性审批前置条件中加入征询企业及企业法人信用报告,尚无法律依据,无法在此职能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足。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在工作初级阶段,人们还没有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的意义和作用,这与我们当前的经济收入水平不无关联。由于人们的经济及收入水平有限,不讲信用、随意违约,甚至是恶意欺诈的情况时常发生。

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不便利。当前,许多人对个人信用报告认知度不高,不到个人去办理相关信用消费事宜时,不知道还有个人信用报告之说,更不知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而查询的平台、途径的社会知晓度也不高,没有像交通违法、住屋公积金、华油燃气消费等信息有便利、直接的查询平台。

今后,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以全面推广应用信用产品为工作重点,在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全面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大局等方面继续努力。

篇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襄阳整体竞争力,我们抢抓社会信用建设有利时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一、中央、省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编制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提出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34项具体任务。20xx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建立健全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系。20xx年,国务院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共有36家成员单位。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财经司设立了信用处,专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是省发改委,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并于20xx年将省信用办升级为常设机构,下设3个组,分别是信用信息管理组、信用建设综合组和信用环境建设组,每个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三是初步搭建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xx年6月,“信用中国”网站开通运行,网站将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方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规章制度和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信用信息,共收录1398万条信用记录。目前,国家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先导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省信用办耗资1.5亿元,搭建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于年底前基本投入使用,并表示为了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各地市州不再单独设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省信用办于11月30日,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及信用信息归集等相关工作。四是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等,对诚实守信者予以激励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者予以惩戒和约束。省信用办及时将文件通知转发各地市州,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工作。

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良好,进展顺利。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xx年3月,我市成立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全市47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设立了综合规划、信用法制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信用建设等10个专责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合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正在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各地各部门也正在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重视、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组织编制专项规划。20xx年4月,《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年)》(襄政发[20xx]10号文件)印发实施,这是我市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规划落实,我们组织起草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襄政发[20xx]13号文件印发实施,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三个一”改革范畴(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机构管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题研究,为我市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我们先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襄阳市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襄阳市诚信企业嘉许制度》、《襄阳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等相继出台,体现了部门联动惩戒的工作思路,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分等级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等12家单位召开了全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研讨会,联合签署了《襄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市场准入、银行限贷等信用惩戒措施。以市信用办的名义转发了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有利于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市工商局制定的《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部分意见被采纳,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以市信用办的名义,向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政府转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将定期收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

三是梳理数据基础,“襄阳信用网”初步建成。做实“诚信襄阳”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中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是硬指标,由于省信用办明确表示地方不再单独建设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我们多次配合市文明办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实“诚信襄阳”网。我们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聘请专人设计了“襄阳信用网”,全面梳理数据基础,调整数据目录,开通了工作动态、信用公告、诚信红黑榜、金融征信、组织领导等栏目,坚持定期更新栏目内容,逐步完善企业信用查询和重点人群查询功能。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向市直各部门发通知,请各部门将涉及的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目前,“襄阳信用网”正在加大与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企业和个人失信黑名单信息及时公开和曝光,已成为我市信用信息发布的窗口和诚信襄阳的展示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我们在建设汉江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积极作为,多次参加市金融办组织的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座谈会,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搭建与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桥梁。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征信库对接,及时掌握基础底数,对接上报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等。为营造市场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诚信企业的活动通知》,拟联合发文后在全市举办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届时广播电视台将全程跟踪播报。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襄阳高新区试点示范工作稳步推进。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积极争取襄阳高新区列入了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我们突出襄阳特色,结合高新区学习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襄阳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重点探索信用建设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运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示范。高新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20xx年12月,高新区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过公开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规划设计工作由北京航天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施,造价36.2万元。20xx年上半年,高新区对该公司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2次专家认证,并提交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待该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将根据方案对外公开招标平台建设单位。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的重视和参与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省信用办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落实。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工作会议的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部门和行业的信用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培育诚信道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

二是充分发挥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高新区“三个一”改革经验,积极营造公开、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需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引进和设立独立于市场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建立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和和守信激励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加快探索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探索和扩大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的运用,探索建立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促进信用信息产品应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贸易管理、金融业务、资质评定和资源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信息,了解交易对象信用状况,鼓励市场主体自觉提升自身信用。

四是培育壮大知名专业信用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督工作能够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参与信用评价,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的重要依据。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其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专业服务机构龙头企业,提升影响力。同时,鼓励成立全市信用信息协会,助推全市社会信用建设。

五是加紧申报筹备信用建设常设机构。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加紧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明确一位政府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加强与省信用办联系沟通。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专职工作队伍,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篇8: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将其列入全省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作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基础工程来抓。为落实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省信用办组织有关方面专程赴辽宁系统考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提出的建议得到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交流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编制及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下面,受省信用办领导的委托,先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前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信用办(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从调查研究、探索思路、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动员部署方面积极推进,全面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和成效。

(一)围绕构建大信用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个四”的工作思路(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构建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层机构,夯实规划指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机制保障四大基础,用好示范试点考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征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抓手,把握统分结合、远近结合、条块结合、政社结合四个结合),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

(二)围绕构建大体系加强组织建设。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王国生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工明确的十个专责小组,正在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探索组建信用信息中心,为形成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信用办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分工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支撑服务的工作组织架构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围绕搞好大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设立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的通知》、《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等三个推进工作文件,印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起草了《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围绕搭建大平台加强调查研究。12月,省发改委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浙江、安徽等省份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我省情况研究提出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思路。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列为委重点课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关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提出了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本思路。最近在赴辽宁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建设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围绕营造大氛围加强动员部署。先后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承办了国家督导组督导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了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总体来看,当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国家要求以及先进省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整合程度不高、信息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发展不足;二是整体推进不平衡,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完善,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未起步;三是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对失信行为尚未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措施和力度还有待提高。

二、关于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

省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审议和发布了领导小组三个推进工作文件。这三个推进工作文件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也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是全面启动和部署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省信用办会同省目标办、省综治办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下一步,省信用办将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从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看,建立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个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组织机构,是顺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组织保障。目前,我省已发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发挥好各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落实抓的工作机制。为能充分发挥在座各位联络员在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中坚骨干作用,今天,我们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在充分吸纳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二是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去年已经省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并列入领导小组今年工作要点。我们将按要求尽快提出组建方案,按程序报省编办审批,争取在年内挂牌成立。工作要点已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建设组织体系。督促各地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建立省、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

(二)开展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组织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争取8月底完成《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出台部分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循序推进的思路,争取6月底前出台《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协同省环保厅在年内研究制定《湖北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年内启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后还要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信用服务市场管理等制度。

(三)推进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提出建设方案,6月底前在组织完成《关于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二是抓紧梳理编制省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明确信源单位责任,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省信用信息编码规则。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年内要重点完成两项工作:其一,尽快着手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其二,尽快着手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这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国家的分工是分别由公安部和质检总局、税务总局牵头负责,中编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此项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请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尽快研究提出我省的方案。四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以省直部门纵向收集行业数据为主、市州县横向收集区域数据为辅的信用信息征集方式,纵横数据在省平台集中存储管理和容灾备份,力争一至两年内主要信用信息数据基本入库。请有关部门从现在开始抓紧建立并逐步完善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违章、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市场中介等领域失信记录档案,加快建立完善相应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四)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深化社会信用信息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根据省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年内主要工作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稳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及药品安全、企业债券、招标投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重点领域信用示范工程。人行武汉分行已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创建等信用主体建设示范工作,年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鄂信用文[2014]1号),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探索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学习借鉴人行武汉分行经验,于年底前提出各领域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今后我们还要逐步规范和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应用。

(五)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今明两年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诚信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推广信用文化。同时,将信用文化和信用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范围,推动信用教育进课堂。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应该贯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始终,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专责小组,牵头单位为省委宣传部。二是加强信用人才培养。适时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各地各部门从事信用工作的同志开展轮训。抓紧研究并组织实施信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以及信用管理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支持省内高校加强信用管理学科建设,把信用管理列为经济社会管理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此项工作今年着手准备,明年重点推进。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实行“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通过信用报告等形式为其融资等活动增信。另一方面,对失信者予以惩戒和曝光,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此项工作年内提出制度规范,省信用办正在抓紧草拟相关文件。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督办。会同省目标办、省综治办抓紧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及工作细则,从20起将其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应占一定权重。同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和督办机制。按照晓东常务副省长的有关批示要求,此项工作年内要落实到位,请省目标办、省综治办给予支持。

三、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将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运行机制、支撑体系等作出部署,成为指导未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为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12月,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进程安排,2014年3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应将规划草稿交省信用办综合汇总。但由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尚未正式发布,无法与国家规划进行有效对接,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提交规划草稿。根据工作安排,8月底前要向省政府上报规划送审稿,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家全力配合支持。在此,我就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一是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今年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该规划纲要,因有些具体问题还在研究协调,估计将于近期出台,我们先将国家的征求意见稿在此次会上发给大家,正式规划纲要出台后我们将迅速印发;二是已印发的《〈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方案已对编制规划应遵循的原则、编制程序、框架及内容分工、编制工作进程安排作了明确要求,请大家遵照执行。三是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省关于深化改革的方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我省有关专项改革小组已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并提出了相应要求,大家可以学习参考。

(二)关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初步考虑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原则,分阶段有序推进,到形成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框架,到初步形成覆盖四大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1、近期目标任务。到20,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广泛覆盖、信用服务市场基本建立、征信平台形成发挥作用”等三大基础建设,落实好“信用规划体系建设、信用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标准体系建设、诚信创新示范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六大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湖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年年底前,省市两级组织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全省规划推进实施,主要制度规范初步建立,公共平台建成运行,核心信用数据基本入库,重点领域信用服务初步开展,信用建设考核机制发挥作用,基本构建起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框架,为“十三五”全面推进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中期目标设想。到20,形成省市县三级完善的社会信用组织体系;信用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运行,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数据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创新示范建设效果明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初见成效,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信用人才培养、诚信宣传教育、社会诚信实践活动等信用环境营造进展明显。

3、远期目标展望。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目标要求,法制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三)关于编制工作阶段安排及任务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省信用办经过研究,决定对编制工作的进程安排作适当调整。从现在起,整个规划编制进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0日前),开展行业领域规划研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应开展规划研究工作,有些部门虽然在编制工作方案中没有明确分工具体编写内容,但都有对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领域的信用建设开展规划研究的任务。这不仅是为全省综合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材料的需要,也是理清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思路、加强本行业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的需要。因此,请大家结合各单位的职能分工,以20为规划基期,组织研究撰写本行业信用建设规划研究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分阶段(近期到2015年、中期到年、远期到2020年)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及具体工作措施等。规划研究材料于6月20日之前提交省信用办。

第二阶段(6月底前),撰写规划初稿。对照方案确定的规划框架及内容分工(编制方案已明确到了章、节、目的编写责任部门),请相关部门在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征求意见稿和即将发布的正式稿的内容,按分工负责撰写本部门的具体章、节、目规划内容,于6月底前提交省信用办。考虑到有些章节和条目涉及部门较多,内容庞杂,需要综合汇总其他部门的材料。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承担章、节、目内容的需要向省信用办提出需要汇总哪些部门的规划研究材料,省信用办将积极协助提供。

第三阶段(7月20日前),综合草拟征求意见稿。省信用办成立专班,在各部门提交规划初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和衔接,集中编写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8月底前),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审。省信用办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州、各成员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月底将规划送审稿送省政府审定。

规划正式发布后,我们将对各单位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和评比表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篇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20XX年长盛社区努力打造“诚信长盛,和谐生活”,扎实搞好长盛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社区文明环境,推进社区建设,全面落实面向社区、企业和个人,覆盖辖区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任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社区服务,健全社区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逐步拓展信息采集与共享范围,建立完善的社区主体信用档案与信息共享平台;以社区主体信用档案为基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规范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健全适合社区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创评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诚信主题知识,普及诚信知识,深化诚信实践应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辖区诚信文明进一步提升,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多层次开展诚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划意识。以市民学校为阵地,深入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主要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知识“诚信长盛,和谐生活”宣传活动。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的发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知识和信用文化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面,宣传面至少覆盖85%的居民知晓率,让诚信文化走进家庭,逐步建立起社区诚信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社区居民的诚信意识和征信知识,增强居民运用信用体系工具谋发展、求致富的能力。二是组织中学生“诚信”征文活动。三是召开社区诚信示范家庭总结暨现场会,构建诚信宣传长效机制。

做好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好社区居民诚信档案,为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抓好诚信建设。通过各种信用体系建设,把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化、科学化、系统化的轨道。

加强诚信企业、诚信家庭和诚信个人体系建设。按照全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培育更多的诚信企业、诚信家庭和诚信个人。

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搞好督查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创建的总体规划,加强调度,搞好衔接,掌握情况,抓好工作落实。把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导协调,促进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夯实责任,凝聚合力。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的开展。

篇10: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会议研究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县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组织制定了县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将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并组织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县供销社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从信用信息的种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记录的管理、失信告知与申辩、信用信息的利用等方面明确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要求,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三)落实信用信息归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更新。

(四)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传达学习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对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学习,积极引导我们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工作任务。按工作要求,如期报送相关材料,主动开展知识教育、政策宣讲、主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得力。二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县社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责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各负其责、名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工作中还存在着推拖等现象。三是抓落实的力度不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对各科室人员少,没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结合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目前各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重点提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明确各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强化各科室工作责任,督促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完善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明确县社信用信息归集的名称、范围、时间等,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篇11: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歙信用办〔20xx〕1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现将我乡20xx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上级有关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乡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为推进全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推介等公共舆论工具解读信用政策法规、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信用建设成果等,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使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大大增强。并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组织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开展信用培训,观看失信惩戒警示教育片。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xx县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布署,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乡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四、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

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根据20xx年权责清单,梳理形成我乡20xx年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并及时在xxx市政务公开网站公示。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社会化程度都相对较低,各项制度、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农民群众的诚信观念,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三)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建设,规范诚信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诚信档案相关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关于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工作方案》和《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区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行业服务质量监督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学校和出租车司机和驾培教练员服务质量情况开展了20xx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考核,由区级考核的客运企业中6家评定为AAA级,1家评定为AA级;2家出租车企业评定为AA级;驾培机构中1家评定为AAA级,4家等级评定为AA级;1家评定A级。

三、加强驾培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

在驾培行业管理工作中,我局严格监督驾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深入推进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今年1至10月份,我局业务部门完成对学员科目一审核19685人,科目二审核15306人,科目三审核10360人;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精神,逐步推进我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年底通过达标考核。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20xx年,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及时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文件要求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是先后印发了《X区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颍东X区20xx年“信用X”宣传月活动方案》、《X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X区区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20xx年版)》、《X区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等文件,围绕“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分类监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三是召开X区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部门交流、增强业务水平,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强化。

打破信息孤岛,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动态更新的信用信息记录。依托“信用X”共享平台,广泛、机制化采集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重点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报送市平台“双公示”信息6561条,重点领域公共信用信息35927条。

(三)信用联合奖惩不断发力。

联合区法院、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守信主体在经营、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不良信用主体及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禁止,真正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督促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有效提高诚信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以信用监管手段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在建筑、交通、房地产、化工、农业、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印务、食品等领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共47例。

(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不断拓展。

一是建立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我区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涉及项目备案、资金申报、文明单位评选、纳税评价等方面,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做到“逢办必查”“逢报必查”。

二是认真落实联合奖惩,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优先受理审核,对有不良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相关申报事项,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履行义务、修复信用记录,积极促进“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氛围。截至目前,查询市场主体信用情况260例,督促修复信用记录11例。

(五)诚信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在文化、教育、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方面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区信用办联合颍东经济开发区举办首届园区“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21家“信用示范企业”进行表彰,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投放信心。开展颍东区“讲文明守诚信”倡议承诺签名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作“信用颍东X”宣传教育单页,推动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

(六)信用承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推进。

全面摸排,梳理全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审批事项,印发《X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xx年版)》,在农业、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文化、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性等信用承诺试点工作。

强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行业信用分类评价、分类监管,对评价为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增加抽查比例,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优化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信用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信用信息覆盖领域不广,数据报送数量距市信用办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联合奖惩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策支持等方面,范围还不够广泛。

三是信用信息查询应用还处于初步阶段,应用领域还不够广、信息使用还不够深。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围绕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严格落实市信用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报送要求,加强信息归集力度,拓展信息归集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双公示”信息和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二)深入推进联合奖惩。

完善“红黑名单”认定、管理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红黑名单”信息查询,联合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扩大奖惩范围、拓展奖惩对象、加强奖惩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三)广泛开展信用查询。

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广泛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的要求,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全区各项业务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实行“容缺受理”,对失信主体实施责令整改、通报、增加检查频次、限制申报相关事项等措施,积极营造“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氛围。

(四)加大失信专项治理力度。

按照上级有关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整改,强化信用宣传、培训和修复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四类主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保证政府信用不受损。对国家、省、市发布的我区相关领域黑名单进行核查确认,依法依规对核实后的相关失信主体实施惩戒,督促其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恢复信用。

(五)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持续性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创新性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示范评选活动、文明诚信倡议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争取列入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为努力实现“诚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12: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市信用办:

按照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今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下发的《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20xx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在党政联系会议上进行部署和强调,要求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创新工程,逐步提升信用体系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水平。明确由镇党政办作为扎口部门落实管理责任,镇招商中心加强对企工作,具体负责企业信用贯标创建工作,在市文件下发后,按照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扎实推进,抓好贯标示范。为做好企业贯标示范创建工作,我镇积极开展信用工作宣传,增强企业社会信用意识,企业申报信用贯标比较踊跃,经过筛选,xx博思达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xx科信成电子有限公司、xx特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参加贯标示范创建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镇招商中心积极组织推动,适时督促企业制订实施贯标工作方案,7家创建企业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考核验收。

3、开展创新,构建信用机制。为提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水平,我镇建立“xx镇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结合企业业务、产品推荐,录用加入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标注企业信用评级等级,在推荐企业的同时实现企业信用同步查询。凡是信用差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推荐平台。同时,建立企业失信惩罚机制,一次失信的企业将面临警告,二次失信的企业将从平台中除名。

4、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我镇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及培训,今年镇党政办、招商中心和6名企业人员参加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组建一支具有一定信用管理水平的队伍。经过培训,今年政府和企业参训人员都通过助理信用师资格考试。

二、当前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主要有:一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还不广,参加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创建的多数为条件较好、意愿较强的企业,企业经营水平较好,但多数小微企业意识不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普遍认识不到位。二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抓手不够有力,政府推动企业参加信用体系建设多为鼓励和引导,主要以企业自愿为主,现阶段有效抓手不太多,建议从奖惩两方面增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

三、20xx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算

1、着力加强宣传,提升创建氛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推广,尤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等关键人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着力组织创建,扩大贯标范围。扎实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创建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和咨询机构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按期、按次完成信用贯标验收,推荐一批优秀的贯标企业创建市级和省级示范。

3、着力推进应用,提高惠民水平。紧紧围绕民生、民意关注热点、社会建设和管理焦点等问题,抓好各级信用信息应用,把信用管理工作与安全、环保、转型升级等结合起来,做好信访、民生110等涉及信用相关工作的联动,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对群众的实际效用。

4、着力完善机制,强化信用奖惩。用好xx镇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公开企业信用等级,曝光企业失信行为。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转型升级相关扶持项目推荐,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给予创业贷款扶持推荐;及时完善安全、环保、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信用信息,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特此汇报。

x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23日

篇1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9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前期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王市长的讲话精神,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了强化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气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宿政办发„20XX‟171号、172号文件中要求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实施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加强应用,推进信用核查。

我局作为信用核查首批试行单位之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施放气球资格证发放两项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加强信用体系信用。9月5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信用核查的时间节点、阶段以及核查实施的主体、核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积极构造诚信氛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目前,《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核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在走公文流程。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三、自我加压,打造诚信机关。

近年来,我局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 机关形象。一是政务公开,凡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办理结果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尽量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便捷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