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所自查报告推荐多篇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推荐多篇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1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xxxxx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

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由于本院业务用房20xx年拆除重建,未开展住院业务,本院对下属的xxxx门诊(1—6月)xxxx门诊部(1—9月)给予60%的基本工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xxx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2

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关于对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及时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我校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额及时上缴财政,不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

2.没有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

3.不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

4.不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问题。

5.无其他违规问题。

(二)票据使用方面

1.票据的使用没有出现串用、混用等情况。

2.开出票据金额与单位上缴财政汇缴户款项票款一致,能做到及时、足额上缴。

3.票据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单位内部票据领用手续完备。

4.已核销的票据做到了妥善保管。

5.不存在超出期限仍未核销票据情况。

6.不存在丢失毁损票据情况。

7.不存在违规销毁票据的情况。

8.不存在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的情况。

9.无其他违规问题。

二、自查结果

我单位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执行,无违规问题。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3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 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 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5

根据鲁财基【20xx】8号《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的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我县接到文件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监管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基层局业务科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且根据文件精神整理有关财政资金监管文件,按照文件的主题归类,分别统计以“政府”、“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股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三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按照“乡财县管”相关规定办理收支业务。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纳入乡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乡财政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好项目公示,对工程项目做到及时验收决算,并就项目运行效果定期或不定期向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明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各项涉农资金要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

卡通”发放,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六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完善“村财村用乡镇代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发现有很多的资金虽然用于我县农民补贴和项目建设,但是分散在县直各职能科局,监管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不利于统计,原因为县财政拨付其他部门后,其他部门用于基层的补贴和项目建设,有很多资金没有经过乡级财政,乡级无法监管。

针对近几年首次在我县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我县建议:第一、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第二、针对近几年财政资金项目较多,对每一个项目的公示、信息传递、巡视巡查在正常的工作中注意收集材料。第三、加强项目的巡视巡查,资金的跟踪检查。

20xx年9月19日

乡财政所自查报告篇6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茂财监[20xx]6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从6月初开始,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指标金额为6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到位。目前使用或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653.6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使用或拨付资金909.34万元。目前,结余97.53万元,结转资金为646.79万元。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分配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

主要采取账务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查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或结转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自查发现,存在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过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申报单位进展缓慢。如旅游扶贫专项资金400万元,该项目申报单位-茂名百越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园(冼太夫人故里景区)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农业类的资金,由于主管部门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于20xx年底才成立,业务方面同电白方面有些仍然需要衔接。还因为企业自身申请进度的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慢。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种粮直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均是主管部门做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四、整改意见和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进度,着手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定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