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报告多篇

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市普法办:

根据市委会议精神,我局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站)长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各级责任人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层层进行了分工,明确职责,力争做到虽是兼职,但要求精,在组织和领导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关心过问,加强监管。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党委高度重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法制教育工作会,定期研究部署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向干部职工灌输法制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理念,深化和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主动性;三是结合**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将普法工作列入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评选先进的内容之一。

二、重视普法教育,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配档表》,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目标;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次学习都有学习记录。领导干部每年学法达到48小时以上,公务员每年学法达到40小时以上,职工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化、经常化,对执法人员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不合格的经补考合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后方可上岗;四是从经常性教育入手,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集体配备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许可法》《四五普法读物》等书籍,订购了《求是》、《中国监察》等杂志,普及了规划规定的和主管的法律法规,并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法律、廉政和服务意识;五是积极参加建设平安**、《水法》宣传周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三、坚持依法治理,确保普法成效。

(一)实行政务公开,营造普法氛围。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等各种政策法规公布上墙,张贴普法工作宣传画、标语,满足群众了解**政策的需要;二是借助**水务网站开展宣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将**政策、业务流程及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效、办事所需资料等内容向社会公示。为群众及时了解水务信息、明确办事程序提供了便利,受到广大取用水户的欢迎;三是利用年终召开总结大会时机,向取用水单位通报执法情况,并借机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取用水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全员参与普法,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大力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行政许可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项宣传活动,上街宣传共8次, 制作宣传展板十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万多人(次);二是学习培训。共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政策法规、法律知识20次,组织职工观看专题片4次,举行《行政许可法》讲座2次;举办水法律知识培训班4次;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潍坊市以上培训班1次以上;今年6月2号组织有关科室、水管单位、防汛技术人员培训了《防洪法》及防汛知识;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了水法律法规上岗考试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年人均学法达到40学时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保证了普法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三)立足**岗位,开展依法治理。一是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在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的基础上,按照“执法权限法制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指定完善了相关责任制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铺开面达到90%以上,并通过改进水行政工作,纠正和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了普法治理和业务工作的同步发展;二是教育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学法用法,坚持按《行政许可法》和《水法》办事。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的服务规范,在办理取水许可和收缴水资源费等业务中,自觉守法、廉洁奉公,预防和杜绝水资源费征收和水保两费征收等方面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截至目前,共办理取水许可证270件,管理取用水企业500多家。三是建立健全依法治理规章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强化了行政监督。

【第2篇】市司法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XX年开始实施以来,在区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和“xx”普法规划的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夯实舆论基础,狠抓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xx”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xx”普法领导小组,并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制定“xx”普法规划。根据市”xx”普法规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xx”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xx”普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根据”xx”普法总体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做好普法教育动员部署。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xx”普法的工作部署,明确五年普法的总体要求和当年的工作任务。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狠抓落实,深入开展”xx”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点面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xx”普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在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知识、宏观经济调控与管理方面的经济法律知识等。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参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等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学以致用,遇事问法,办事依法,把学法用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现代法制观念逐渐增强。

(二)抓普法骨干法律培训。几年来,市司法局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主任、基层司法所所长等普法骨干进行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的专项法律、法规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我局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法律专家授课,请他们在讲解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受到参训人员的普遍欢迎,普法效果较好。通过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在普法中的带头和骨干作用,带动了全系统的普法工作。

(三)认真抓好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xx”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机关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近年来,我们采取集中宣讲、外请专家授课、观看电教片、网络宣传、法律考试、翻印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保密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xx”普法任务。

(四)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专刊、宣传橱窗、标语、上街宣传以及网络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在法治新报每周五普法专版刊登《xx普法你问我答》,通过银川银川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创建了《律师维权》和《银川司法》栏目,构建了全市出租车顶灯宣普法传网络、市信息中心短信平台网络、法律援助微博和“银川微普法”微信平台四大网络,“一报两台四网络(1·2·4)”法制宣传平台全面建成。截至目前,《银川司法》栏目播出13期司法所长走进直播间节目,深受听众欢迎;4月25日,“银川法律援助微博”在全国政法微博建设应用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率先在全区开通了“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700余辆出租车加入顶灯普法宣传,闹市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世纪广场和宁园成为普法宣传新阵地。

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创建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都悬挂宣传横幅,制作法制宣传站牌,为“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三是结合工作特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在普法工作中,我们注重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在学习普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系统工作的特殊性,有选择地确定培训和学习重点,着重就《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是组织开展了各类法律知识测试活动。为增强普法学习效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测试。先后组织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都在99%,总评成绩优秀。从考试情况看,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平时学习抓的比较紧,专业法律知识掌握较好。

三、加强整治,强化公开,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中12348网上咨询解答平台、法律援助新浪微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微博的规范管理,使其成为一个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援指引、解答法律咨询、促进网上互动的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平台。同时,强化考核机制,大力推行微博“1小时有呼必应”制度,增强与网民的互动,突出公开的广泛性。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业务范围。主要有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在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共90条。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凡属人员招录、干部任免,重大经费开支,司法行政重要工作的开展等,不搞一人说了算,都要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充分酝酿,在广泛听取与会者意见的基础上才作出决定。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格履行投诉等行政监督渠道的作用,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力度,局办公室对拟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做到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不发生冲突,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局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整治,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近几年我们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顿年活动、行风建设年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以各种活动为载体,旨在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同时加大依法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促进律师事业不断健康发展。严格考核,把好律师“入口关”。根据相关考核要求,组织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年度执业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律协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开展考核和审查把好律师“入口关”,为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我市公证市场服务秩序、规范公证行业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处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证管理行为,提升我市公证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公证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规定,严把审核关,对新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的场地和资质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变更和注销及时上报区厅。四是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方面推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投诉、求助和其他法律诉求,均实行一次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办理的“一站式”受理机制,凡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必须无条件按时受理,对不予受理、立案的向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和依据。

(五)加强机关政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从政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勤政廉政好机关”等活动,深入查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机关常规病”,针对突出问题,以“问责”为抓手,将“问责”贯穿于政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切实治理“庸懒散乱奢”等突出问题。

四、学用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几年来,经过全市司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增加司法所办公经费,提高司法所装备保障水平,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了全市标兵司法所验收工作,西夏区宁华路、贺兰县洪广镇、灵武市城区司法所为“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金凤区良田镇、永宁县望远镇、李俊镇司法所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制定了XX年创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和“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意见。目前,全市53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110平米,所有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设置了人民调解大厅、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普法骨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图书室、视频会议室、信息化建设中心、多功能培训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等。30个司法所配备了公务用车,司法所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职能作用发挥力度不断增强。

(二)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法律十进”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法律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迅速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180个社区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确定了6个“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开展了送“法制节目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活动;印制了“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太阳伞、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编撰印制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系“xx”普法列丛书,全部配发给全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手中,扎实推动“xx”普法纵深发展。仅XX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50场次、受教育达9265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6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9万余份,制作展出展板722块,接待群众咨询14060人次,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55场。

(三)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 和“千人万件工程”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进村(居)等活动,XX年上半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余次,接待咨询300余人次,审查拆迁合同12份,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全市旧城改造活动。为进一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的压力,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专业职能作用,成立了“银川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共接待来访152人次,电话接访1265次,受理信访案件37件。围绕提升公证实务技能和加强质量监控等内容,加大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新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法律知识和司法鉴定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综合法律素质。

(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回访”主题实践活动和“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的“三案”攻坚活动,紧紧围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目标”四个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是对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城乡结合部、村(居)、街巷等,进行有针对性、突出性、代表性、群体事件倾向性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全市共有725个调解组织4165名调解员。为了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医患纠纷化解难的状况,维护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市在全区五市率先出台了市政府文件《银川市医患纠纷处置办法》,成立了银川市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接待医患纠纷来电来访咨询19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3起,成功调解2起,1起建议走司法程序。XX年上半年,全市调解矛盾纠纷4042件,调解成功3891件,成功率96%。其中,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64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5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757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1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53次84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次3人,制止群体性械斗8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XX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完成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重新犯罪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纠错工作。设立了20个全市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成功举办了全市5·15社区矫正人员“感恩日”活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六个县(市)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与银川市、石嘴山市监狱签订帮教协议;确定永宁县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县”,富宁街、良田镇、文昌路、望远镇、习岗镇、崇兴镇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街道(乡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81人,解除1301人,在册1280人;刑释解教人员2526人,解除劳教21人。

【第3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全市“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小组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有力。为了在组织上保证“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法建办要求,成立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人员变动和党组分工,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及执法经费投入,保证了“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xx市“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以及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全省住屋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青建法[xx]871号精神,对本单位“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每年根据市法建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认真安排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工作,总结和督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学法制度落实,学习活动扎实有效。一是下发了《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法治学习重点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认真督导落实。二是将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党组中心组进行4次以上的集中学法活动。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宪法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行政基本法律、《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城市管理法规规章。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根据局机关制定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并颁发统一编号的职资格证书;落实法制讲座制度,邀请法律专家,为机关人员进行行政基本法律专题讲座,县级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全市举办的法律专题讲座,定期由局领导开展城管法规规章专题辅导;落实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举办培训班,有计划地对机关人员进行轮流培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法治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落实自学制度,订购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城市管理》、《中国法制报》等杂志、报刊和书籍,购买安装了“无纸化”学法软件,为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创造了条件;落实干部学法档案制度,为全体公务员建立了个人学法档案,一人一档,对个人学法情况如实记录;落实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除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外,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城管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落实执法经验交流制度,组织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召开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运用、执法案例剖析等经验交流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四是组织专人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城管执法队伍管理规定等汇编成册,编印了《xx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文件汇编》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人手一册,方便学习。五是为公务员配齐了《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上、下册),定期检查督导作业完成情况,全体公务员能够严格按照机关年度普法进度,按时完成相应的学法习题集、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中途调动、考试进入机关的干部,主动补学补记,全部完成了“xx”普法学习内容和习题。

(三)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较强。一是通过撰写工作信息、开办学习园地、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向市法建办等相关单位报送信息12期以上,办法制学习园地3期、法制宣传板报5期。二是借助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与xx电视台合作开办了“城管巡查”电视节目、与xx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了“城管面对面”广播节目、与青海广播电视报合作开办了“普法长廊”专版,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积极参加“行风政风热线”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直播节目,在电视台、电台、《青海都市报》、《xx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工作信息。三是根据“法律七进”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开展了城管法规规章进社区、进市场、进门店、进工地宣传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城市管理规定。四是在新修订的《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流动宣传、发送手机短信息等形式进行宣传,使重点对象能够及时了解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规定,配合、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五是向联点帮扶村湟源县和平乡马家湾村赠送了法律图书、反对邪教和农民参保方面的宣传资料。六是积极参加市法建办、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参加了“创城”、“建卫”、综治、安全生产、世界环境日、“3.15”、“12.4”、《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

(四)重视制度建设,城管法规规章更加完善。坚持依法管理,立法先行。一是修订了《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原条例中部分不便操作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对城市管理中无管理依据的部分管理事项在条例中进行了补充,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普遍提高了处罚的幅度。二是修订了《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强化了对餐厨垃圾的源头管控,补充完善了农牧、食品管理方面的内容。三是修订了《x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制定了公司化管理和密闭化运输的规定,有效解决了随意抛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修订了《xx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了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范围,对新建建筑的景观照明设施要求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全市景观照明水平逐年提高。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要求,正在对《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完成了初稿。六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和梳理,目前共保留规范性文件27件。

(五)监督形式多样,队伍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接受市民监督。向全社会公开了城管“110”投诉电话(821xxxx),不分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详细记录投诉事项及办理结果,定期组织专人对受理事项综合分析,为党组、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开展“城管局长与市民面对面”等活动,组织局领导、各处(室、大队)负责人现场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现场答复、解决群众提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无法解决的,事后必须完成督办落实,将办理结果向本人反馈。二是接受媒体监督。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各处(室、大队)制作了记录媒体反映问题的剪贴本,认真收集媒体反映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根据职责分工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逐项督导整改。三是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提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专人进行研究,吸收借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城市管理工作,面对面反馈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管理。修订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局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制度;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文明执法、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内部自查、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查找城管人员在许可、收费和执法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违规违纪苗头,杜绝了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坚持依法治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除保留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外,对其余五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下放城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市政府服务中心公开办理。二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加强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规定,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佩戴上岗证,持证执法。三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对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在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在局网站和办公区明显位置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四是针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深化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调研报告》、《xx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部分调研报告获得了市委、市政府优秀调研课题奖。五是每年结合城市管理年度及阶段性重点任务,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匾、城市“牛皮癣”、违规处置餐厨垃圾、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专项执法整治,有效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突出问题,巩固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成果,提高了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城市管理水平取得了新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立法权限制约,城管法规规章还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对流动摊点、违法法运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车辆的管理,由于其流动的特点,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很难确定当事人准确信息,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存在“执法难”的问题。

(二)个别城管法规规章落实还不够到位,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违法情况比较普遍,执法难度大,城管法规规章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普法教育及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组织集中学习时照本宣科较多,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较少;开展普法宣传时,使用传统方式多,运用新媒体等现代通信技术较少,学习教育和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严格按照市“xx”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继续按照年初安排做好年度普法考试、法制宣传等工作任务。

(三)认真总结“xx”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工作调研,为全面谋划和安排“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