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协会自查报告多篇

商协会自查报告多篇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1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2

全区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3号)精神,坚决吸取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深刻教训,坚决遏制行业协会商会借政府授权(委托)之机,强制强制企业入会、乱收费等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深入细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条自查

重点找查有无存在以下问题(详见附件):

1.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违规行为;

2.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收费的违规行为;

3.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违规行为;

4.通过职业资格认定收费的违规行为;

5.多头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等行为。

二、主动整改

1.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等文件要求和标准,查找有无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并自行整改,完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自查和整改结果于2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2.通过“信用浙江”“信用杭州”网站、各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

3.区民政局设立举报热线(82631988),受理全区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和举报。

三、迎接抽查

区民政局将会同有部门和单位,于3月15日前,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实施联合抽查,全面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等。对自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且列入失信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坚决清理违法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会员负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依法规范涉企服务性收费行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与桥梁作用,更好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3

导读:为落实《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娄行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所属行业协会通过对照文件精神,自查自摆,基本没有出现乱收费等行为,现就我局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运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共有3个,具体是“娄底市水果行业商会”、“娄底市酒店(宾馆)业协会”、“娄底市美容美发协会”。

二、协会(商会)运作情况

“娄底市酒店(宾馆)业协会”和“娄底市美容美发协会”自成立至目前为止,仅有协会名称,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一直未收取会费和开展收费性活动,也不存在赞助等收费行为。仅今年酒店(宾馆)业协会组队参加全国第x届烹饪大赛暨湖南省第x届创新菜大赛活动是由市商务局出经费完成的,协会既未收经费,也未出经费。

“娄底市水果行业商会”是20xx年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9月挂牌成立,同时举行了“娄底市首届水果节”,经费是协会由发起人、协会法人代表黄剑成自己的公司筹集,以市政府名义主办。20xx年该协会收入来源是每位会员每个月5元,未有捐赠收入和政府性资助收入,无其他服务性收入,20xx年所收会员费0.658万元,主要用于报刊、杂志征订、协会年检及协会工作宣传,年终协会从会费收入中购买礼品慰问每位会员,兼职工作人员工资不在协会发放。目前,水果商会主要依托水果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市场水果经销户和会员服务,不存在乱收费和利用行业商会进行行业垄断行为。20xx年总计支出0.761万元,亏损0.103万元。

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我局自接到娄纠办发[20xx]3号文件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作出批示,并要求迅速将文件复印传达给每个协会、商会,要求所属协会、商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文件精神自查自摆,坚决纠正和杜绝协会和商会违规现象发生,并要求各协会、商会向我局作出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社团活动,严禁借协会、商会之名,行乱收费、乱摊派和行业垄断之事。

经自查自纠,我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均能较好地履行协会、商会职责,无违纪违法情况现象,我局亦未接到相关投诉。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局所主管的协会、商会有二个基本处于没有运作状态,一个运行较好。二个没运转的协会主要原因是依托了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法人代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事与愿违的情况。

根据社团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和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酒店宾馆业协会”和“美发美容协会”进行改选,全部实行社会行业单位自行组织,自行运转,接受我局业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督,使协会、商会真正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功能,以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连接政府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发展经济。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5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商协会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年至20**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53.5万元,20**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年外出学习培训11次共96人花费49011元,20**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1361元,20**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1300元。除20**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3万元。我局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7万元,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7.7万元,20**年1-6月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6.8万元,其中,20**年5月,因路政大队2015年由省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已行驶31万多公里),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运行,经市局同意,我局购置大众上海大众朗逸汽车1辆,价值10.7万元,严格按照控购手续,经市财政局控购办同意购买。支出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我局属于公路管养部门,需长期对公路沿线进行巡查和执法,造成使用费用偏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