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自查报告多篇

土地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意见的函》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督察核实工作中提出的意见要求,由州(市)、县级二调办及作业单位对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证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二调办外业核查结果,有我省部分县区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错误率较高,导致建设用地增加数量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存在建设用地扩大化倾向。部分县(区、市)存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综合过大,将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周边的耕地和林地等调查为建设用地;存在将森林公园的林地认定为建设用地等地类认定错误;个别地区将工业园区内或用围墙、栅栏或铁丝网包围或部分已推土,现状表现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块认定为建设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类认定错误,存在将实际耕种的耕地错误认定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现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图斑认定错误和违反规定现场补充 “批而未用”土地审批手续的现象。

(四)存在地方复核敷衍了事,未到实地进行复核拍照等现象。

(五)存在部分县干扰调查,擅自修改调查成果或借地方复核人为更改调查成果的现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二次土地调查办和作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外业核查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将影像和数据库成果一一对照检查,并实地核实,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确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点对国家内业核查提出的疑问图斑认真落实整改,原则上不允许对非疑问图斑进行大范围的修改,现场核实确认为非疑问图斑的,必须要逐一列表说明修改原因并附实地照片,表中记录应与数据库修改情况一致。

3、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外业自查整改报告,州(市)汇总后,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上报我办。

4、对比各地已上报复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县(市、区)无需重新上报成果,可在报告中说明修改情况,并于统一时点更新时上报。对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应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查成果重新报送我办。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成果应用到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县二调办应督促作业单位认真总结调查的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各作业单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疑问图斑,对照影像图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核对,提出“自查整改疑问图斑”并进行核实;

3、对地方核查时未到实地进行核查的,必须切实到实地进行核对,真实记录核实情况;

4、重点核对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周边的林地、耕地、园地等其他地类,确保建设用地范围的准确性。对故意扩大建设用地范围的必须进行更正;

5、重点核对耕地,对耕地内部的非耕地类,达到上图面积的必须调查上图。耕地内部零散分布的非耕地类,达到一定比例的,也应按《××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调查。对故意将耕地更改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类的,必须进行更正;

6、认真区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须有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一律按现状调查;

7、认真清理“补测地物”,属补测地物的图斑应在数据库的“地类备注”字段中标注“b”并填写“补测地物图斑记录表”;

8、认真清查地方复核成果的汇总表格、报告、数据库、复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据汇总表格全面审核各地类面积的逻辑合理性,对逻辑合理性进行分析,找到“异常”地类并针对异常地类进行检查。

五、整改成果的检查要求

(一)数据库部份

1、检查数据完整性;

1) 目录齐全、结构及层次规范,目录内的内容齐全、命名规范(除技术文档目前可暂时不提供外,应提供所有规定的文件);

2) 空间要素层齐全完整,必选图层内均应有内容;

3)vct、mdb数据库命名必须按规范命名(如)。

2、检查空间参考的正确性(y坐标统一加带号);

3、检查空间要素的拓扑正确性;

4、检查要素属性的正确性、逻辑合理性、填写规范性。

一、汇总表格检查

1、检查汇总表格是否齐全;

2、检查汇总表格格式是否正 确;

3、按二级类检查汇总数据主否异常(符合本地情况)。

二、地方复核情况检查

1、检查地方复核的成果(疑问图斑图层、汇总表、报告、复核照片)是否齐全;

2、检查疑问图斑图层内的疑问图斑与汇总表及报告中的数量、类型是否一致;

3、检查实地照片是否齐全、清晳、命名是否规范;

4、在数据库中叠加疑问图斑图层与影像,检查复核是否真实可*并佐以实地照片;

5、检查“疑问图斑复核记录表”是否填写正确、规范;

6、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放在各县“地方复核”目录下);

三、数据汇总上交

全部检查合格后,按规范中规定的格式,以县为单位统一刻盘上交省二调办;

【第2篇】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报告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_____耕作,日后双方不反悔;二是_____原先调出的3人承包地以无偿转让方式转出,现无偿转入2人承包地归_____耕作。督查中,镇村正在按照调解意见落实2起纠纷案件的相关工作。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多数乡镇权证实际到户率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低一点,有的乡镇甚至要低好几个百分点;当然,有的乡镇目前权证到户率也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高出好几个百分点。合同到户率则要比权证到户率稍低一点,而且农户因重视不够、保管不善、搬家等原因造成合同丢失现象较为严重。

(二)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够规范,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权证。

(1)大多数权证漏填农地承包权()第号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2)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3)有的权证合同编号漏填或编写错误;

(4)有的权证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5)有的权证发包方未填写全称而是简写或者只填了村民小组;

(6)有的权证承包方式、土地用途填写不完整或漏填或错填;

(7)有的权证承包方住址填写不完整;

(8)有的权证漏填承包共有人年龄、性别,或将共有人年龄错填成出生年月,有的权证共有人有关情况则一字未填或很不完整;

(9)有的权证漏填承包总面积、地块数量;

(10)有的权证承包地块情况(地块名称、面积、等级、地类、是否基本农田、四至界限)填写不完整或者漏填;

(11)有的权证承包地块分块面积抄写出错;

(12)有的权证承包地块总数与实际分块登记的数量不一致;

(13)有的权证漏盖换证章

(14)有的权证用圆珠笔填写;

(15)有的权证填写马虎潦草,涂涂改改太多。

2、合同。

(1)有的合同编号编写不完整或错误或漏填或农户编号数位少一位(要在已填写的农户编号前增加一个0位数);

(2)有的合同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3)有的合同承包土地情况(地块名称、四至界限、质量等级、面积)填写不完整或漏填或抄写错误;

(4)有的合同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5)有的合同发包方负责人、承包农户、鉴证人未签字,有的合同承包方不是农户亲笔签字,有的合同漏盖鉴证机关印章;

(6)有的合同漏填签订合同时间。

3、表册。

(1)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登记时间;

(2)有的表册发包方全称填写不完整或漏填;

(3)有的表册信息登记填写不完整,只填了农户姓名、承包总面积、共有人姓名等项;

(4)有的表册漏填承包方住址或承包方住址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5)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权证编号、合同编号;

(6)有的表册承包期限填写错误,比规定期限提前2个月、20年或推后1个月或少1天、30天、1年、10年;

(7)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承包方式、土地用途;

(8)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承包总面积、水田、旱地、基本农田面积、地块数量,有的表册地块总数与分块登记的地块数量不一致,有的表册地块数与权证填写的地块数不一致;

(9)有的表册漏填共有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有的表册共有人出生年月、性别填写不完整或漏填;

(10)有的表册地块质量等级、地类、是否基本农田、地块四至填写不完整或者漏填、错填,有的表册分块登记的地块面积亩、分、厘抄写错位或数字出错,有的表册分块登记面积合计数与承包总面积不相符;

(11)有的村将承包土地有关数据汇总表单独装订成册,应按村小组与分户登记表合订成册;

(12)有的表册承包面积汇总数出错,与分户承包面积合计数不一致;

(13)有的表册开始几页填写较完整规范,但后续页有偷懒现象。

(14)有的表册填写非常潦草;

(15)有的表册用铅笔填写。

(三)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多,签订流转合同少,所签合 同也不够规范。

(四)少数村目前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

(五)有的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六)有的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抵触情绪,工作开展欠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不到位。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乡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挂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农经干部为业务督查指导员,村干部为业务责任人,以此划片包村包组,责任到人。

(二)限时纠正,责任到位。

1、针对权证尚未全面发放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纠正措施:一是即使征地在即,也必须先将权证发放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调处土地承包纠纷,尽快将权证全部发放到户;三是取消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等做法,其间的调整情况以土地流转方式加以规范,提高村组干部、群众对权证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权证的发放。要求各乡镇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2、针对合同还未全面签订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让广大村组干部、群众认识到先签合同后发权证的因果关系,明白合同、权证同样重要,以此促进合同的补签工作和增强保管意识;二是想方设法与外出务工农户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回来补签或委托近亲属代为补签保管合同,力争合同补签工作百分百到位。要求各乡镇同样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3、针对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采取召开调度会、举办学习班、创建样板指导等方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实践工作能力与责任心,认真检查核对,补充规范,确保在6月20日前纠正到位。

4、针对土地流转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结合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工作,逐步规范完善到位。

5、针对少数村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督促有关村在6月10日前成立落实到位。

6、针对部分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村在6月10日前清理整顿到位。

7、针对部分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存在抵触情绪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强化宣传引导,尽快消除村干部的抵触思想,做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落实政策一步到位。

【第3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自20xx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川委办发[20xx]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xx]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xx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

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

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第4篇】土地流转体制机制自查报告范文

位于县城以北6公里处,总面积84.6平方公里,耕地7.5万亩,辖20个村(街),256个村民组,总人口7.3万人。以来,乡继续以实施土地单季流转和长期流转为抓手,以创办合作社为载体,以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为目标,全面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力促土地向种粮大户、合作社、农字号企业集中。一是争取300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和投资2000万元,小农水项目对流转区进行田、路、渠的配套,推进了小田并大田的进程;二是实行惠农政策倾斜,倍增计划落实,为打造粮油核心产区提供了条件;三是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财政每亩以不低于10元的标准,对流转大户提供奖励,激发了流转和积极性。截止目前,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已达44936亩(其中单季流转11142亩),占承包面积的80%,占总耕地面积的60%。目前,乡有各类合作社25个,其中:养殖合作社5个,种植合作社14个,农机合作社5个,林业合作社1个,其他合作社3个涉及13个行政村,解决了200多人的就业问题。建有飞翔现代农业示范园,连片达2000多亩,年产值达1500万元,村民就业安置200多人。今年,在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中,乡实施土地单季流转为抓手,以创办合作社为载体,以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为目标,全面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力促土地向种粮大户、向合作社、向农字号企业集中。截止目前,全乡流转总面积已达44936亩,土地流转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年以来,我乡土地流转工作曾在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省、市、县多次在我乡召开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

一、组织到位,制度健全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乡充实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街)土地流转服务站人员配齐。制订完善了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农村土地流转须知,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明确各村文书为该村土地流转工作员,及时做好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乡村两级建有流转台帐,成立乡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

二、广泛宣传,加大投入

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帮助群众算好经济帐、生产帐、生态帐、资源帐,消除顾虑。运用“4+2”工作法宣传引导,通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宣传讲解流转政策,开展流转工作。乡里投资5万元配置了电脑和大型电子显示屏,对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群众需求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先后发布各项信息312条。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从党委书记、乡长到村民组长,人人办点,分包到田;实行分村划片责任制,要求村村办示点,片片有亮点,严格督查,严格奖惩,对土地流转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落实处罚。在204省道建立乡科级干部每人不少于200亩的土地流转示范田,挂牌公示,接受监督。发挥我乡20多家等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着重在沿路、沿线实行规模流转,带动全乡的土地流转工作,全乡仅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8万亩。

四、开拓创新,分类指导

土地流转不搞“一刀切”,因村而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根据外出人员实际,引导搞土地长期流转或季节性流转,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流转。

1、置换。即以水稻播种的各项服务置换土地单季经营权,由合作社在来年为土地流出户购买稻种,统一育秧、耕整、插秧,合作社对流转土地规模种植麦油,获得收益。农友合作社通过这种形式单季流转土地3000多亩,

2、租赁。以合作社为主体,租赁流转土地。今年我乡5位外出创业成功人士采取租赁的形式,流转土地300多亩,开展华英鸡养殖。

3、实物支付。由种粮大户牵头,与农民达成协议,每亩以一定数量的小麦为支付费用实施流转土地。

4、代耕。外出农民通过托亲靠友把土地流转出去,由自己怕是供耕种费用或按比例分摊费用等方式进行耕种,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

五、实效突出,营造双赢

坚持以维护民利为前提,让农民从流转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鼓励有资质、实力强的合作社搞土地流转,以每亩全年不低于600元、单季150元-250元价格租赁流转土地。截止目前,全乡新增土地经营权5861亩,分别是由股份合作社和大户运作经营。红高粱专业合作社在大觉寺村、任营村、代店村与农户签订整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平均每亩600元流转土地3000亩;庆丰合作社在村以平均每亩6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250亩,真正达到农民增收,合作社增效的双赢目标。

【第5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范文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自2000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00]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

如柳树镇2000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

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

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第6篇】土地流转体制机制自查报告

位于县城以北6公里处,总面积84.6平方公里,耕地7.5万亩,辖20个村(街),256个村民组,总人口7.3万人。以来,乡继续以实施土地单季流转和长期流转为抓手,以创办合作社为载体,以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为目标,全面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力促土地向种粮大户、合作社、农字号企业集中。一是争取300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和投资2000万元,小农水项目对流转区进行田、路、渠的配套,推进了小田并大田的进程;二是实行惠农政策倾斜,倍增计划落实,为打造粮油核心产区提供了条件;三是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财政每亩以不低于10元的标准,对流转大户提供奖励,激发了流转和积极性。截止目前,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已达44936亩(其中单季流转11142亩),占承包面积的80%,占总耕地面积的60%。目前,乡有各类合作社25个,其中:养殖合作社5个,种植合作社14个,农机合作社5个,林业合作社1个,其他合作社3个涉及13个行政村,解决了200多人的就业问题。建有飞翔现代农业示范园,连片达2000多亩,年产值达1500万元,村民就业安置200多人。今年,在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中,乡实施土地单季流转为抓手,以创办合作社为载体,以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为目标,全面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力促土地向种粮大户、向合作社、向农字号企业集中。截止目前,全乡流转总面积已达44936亩,土地流转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年以来,我乡土地流转工作曾在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省、市、县多次在我乡召开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

一、组织到位,制度健全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乡充实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街)土地流转服务站人员配齐。制订完善了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农村土地流转须知,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明确各村文书为该村土地流转工作员,及时做好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乡村两级建有流转台帐,成立乡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

二、广泛宣传,加大投入

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帮助群众算好经济帐、生产帐、生态帐、资源帐,消除顾虑。运用“4+2”工作法宣传引导,通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宣传讲解流转政策,开展流转工作。乡里投资5万元配置了电脑和大型电子显示屏,对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群众需求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先后发布各项信息312条。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从党委书记、乡长到村民组长,人人办点,分包到田;实行分村划片责任制,要求村村办示点,片片有亮点,严格督查,严格奖惩,对土地流转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落实处罚。在204省道建立乡科级干部每人不少于200亩的土地流转示范田,挂牌公示,接受监督。发挥我乡20多家等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着重在沿路、沿线实行规模流转,带动全乡的土地流转工作,全乡仅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8万亩。

四、开拓创新,分类指导

土地流转不搞“一刀切”,因村而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根据外出人员实际,引导搞土地长期流转或季节性流转,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流转。

1、置换。即以水稻播种的各项服务置换土地单季经营权,由合作社在来年为土地流出户购买稻种,统一育秧、耕整、插秧,合作社对流转土地规模种植麦油,获得收益。农友合作社通过这种形式单季流转土地3000多亩,

2、租赁。以合作社为主体,租赁流转土地。今年我乡5位外出创业成功人士采取租赁的形式,流转土地300多亩,开展华英鸡养殖。

3、实物支付。由种粮大户牵头,与农民达成协议,每亩以一定数量的小麦为支付费用实施流转土地。

4、代耕。外出农民通过托亲靠友把土地流转出去,由自己怕是供耕种费用或按比例分摊费用等方式进行耕种,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

五、实效突出,营造双赢

坚持以维护民利为前提,让农民从流转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鼓励有资质、实力强的合作社搞土地流转,以每亩全年不低于600元、单季150元-250元价格租赁流转土地。截止目前,全乡新增土地经营权5861亩,分别是由股份合作社和大户运作经营。红高粱专业合作社在大觉寺村、任营村、代店村与农户签订整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平均每亩600元流转土地3000亩;庆丰合作社在村以平均每亩6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250亩,真正达到农民增收,合作社增效的双赢目标。

【第7篇】规划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86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w2]: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w3]: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特此报告。

【第8篇】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查报告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土地流转站、以及有关农业,农经、民政、司法等部门对各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人口*人,*户,***

二、检查结果

1、我镇土地流转期限一般为1-2年,没有超过二轮土地延包期限的情况。我镇土地都是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都是流转前经村委会统一规划的,不存在受让方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

2、我镇土地流转由于期限很短,村民之间一般都是口头协议,给流转合同签署、备案造成了一定困难,但是通过镇流转站和村委会精心摸查,督促村民签订流转合同,近年来,各村都能够按照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规范合同书,并备案装订,安排专人保管。

3、经过详细检查,我镇各村在流转过程中不存在强迫、阻碍、承包方意愿等违法违规行为,都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的流转。杨渔姚渔两村村委会和全体村民也都签署了土地流转委托书。集体发包也都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存在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9篇】农村土地流转自查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自查报告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土地流转站、以及有关农业,农经、民政、司法等部门对各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自查。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人口*人,*户,***

二、检查结果

1、我镇土地流转期限一般为1-2年,没有超过二轮土地延包期限的情况。我镇土地都是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都是流转前经村委会统一规划的,不存在受让方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

2、我镇土地流转由于期限很短,村民之间一般都是口头协议,给流转合同签署、备案造成了一定困难,但是通过镇流转站和村委会精心摸查,督促村民签订流转合同,近年来,各村都能够按照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规范合同书,并备案装订,安排专人保管。

3、经过详细检查,我镇各村在流转过程中不存在强迫、阻碍、承包方意愿等违法违规行为,都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的流转。杨渔姚渔两村村委会和全体村民也都签署了土地流转委托书。集体发包也都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存在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