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请继续 关注本站)(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备注: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卫生院分娩的婴儿要说明原因当时接生人员为何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产家为何不领榷出生医学证明》,并有原接生登记簿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或当时的病历(分娩情况记录)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

第二篇:洛阳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代为办理和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委托权限:

1. 代为提交有关资料

2. 代为签收《出生医学证明》及送达《出生医学证明》给委托人

本人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备注: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由新生儿母亲填写,助产服务机构保存。

第三篇: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委托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新生儿出

生地)分娩,特授权委托(受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

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办理医学出生证明 授权委托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于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号码: 生儿出生地)分娩,特授权委托(受理人姓名)办理。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受委托人签字:

第五篇: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

2.承担本地区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任务;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

3.搞好全市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4.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5.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科室组成:

产科、妇科计生科、孕育科、中医妇科、体检中心、新生儿科、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麻醉科、药剂科、外科、内科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