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准入原则

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贷准入原则

一手房: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近6个月)、工商银行还款卡、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购房总价80万元及以上的,提供首付来源佐证)、POS小票、征信报告。

二手房: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近6个月)、工商银行还款卡、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银行流水佐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房产证、售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行卡、征信报告。

离异的客户: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年龄:18—70周岁

贷款期限: 最短为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入还贷比: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本笔贷款收入还贷比控制在50%(含)以下,综合收入还贷比在55%(含)以下。如征信有一次性还本的贷款,可提供金融资产覆盖或建议提前还清;经营贷款可提供经营实体承担还本付息的承诺或说明。

共同借款人:限于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和父母;对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放弃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出具放弃产权承担债务的承诺。

房屋套数认定:目前认贷不认房,无需提供名下房产证明。原住屋贷款已结清的认定为首套。有一笔住屋贷款未结清,认定为二套。有二笔及以上住屋贷款未结清,不可贷款。

首付 :首付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