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017年5月10日纪工委:顾学群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1)协助局党工委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党工委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4)督促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制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督促落实。

(5)坚持抓早抓小,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教育。

2.在党工委领导下,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1)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接受群众评议、现场质询。

(2)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3)按要求及时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监督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2)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并注重活动实效。

二、严格纪律监督

4.加强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2)督促班子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5.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1)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工委作出的决定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三、深化作风监督

6.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1)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严肃查处干部职工收受红包礼金、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加强对作风纪律的明查暗访,每月不定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1)对本部门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纪律规定问题的案件,坚决进行查处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2)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到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强化履职监督

8.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1)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所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2)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开展分管范围的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等工作。

9.对重点科室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1)对局内重点部门质检站、安监站、市政工程建设等开展专项督查,促进部门党风廉政抓实抓牢。

(2)深入工地现场走访调查建设系统党风廉政情况。

10.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

(1)畅通和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及早发现查处隐蔽的案件线索。

五、严肃查办案件

11.挖掘案件线索,认真查办案件

(1)对挖掘出来的重要案件线索、查办的重大腐败案件及时向党工委、区纪委报告。

(2)按照区纪委安排,积极参与协助组案件查办,提升办案能力。

12.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各种监督方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3.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

(1)及时通报身边案例,随时警醒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思想上受震动、心理上受震撼,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六、开展警示教育

14.开展约谈和诫勉谈话工作,

(1)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及时掌握了解其思想状况,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初、慎交。

(2)在局系统开展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5.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件和发放教育读本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设立廉政专栏,增强廉政文化感染力、渗透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2)组织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或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接受教育。

(3)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节假日前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洁短信,做到既温馨提醒又温暖祝福。

七、自身建设

16.认真落实“大走访”要求,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心声。

(1)各位党员干部发扬“以上率下,担当作为”的精神,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2)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审视自身,查找问题原因,在根源上杜绝问题发生。

八、坚持廉洁自律

17.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在局网站、局公示栏公示个人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

(2)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溧水区城建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017年5月10日纪工委:顾学群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1)协助局党工委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党工委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4)督促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制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督促落实。

(5)坚持抓早抓小,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教育。

2.在党工委领导下,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1)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接受群众评议、现场质询。

(2)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3)按要求及时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监督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2)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并注重活动实效。

二、严格纪律监督

4.加强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2)督促班子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5.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1)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工委作出的决定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三、深化作风监督

6.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1)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严肃查处干部职工收受红包礼金、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加强对作风纪律的明查暗访,每月不定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1)对本部门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纪律规定问题的案件,坚决进行查处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2)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到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强化履职监督

8.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1)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所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2)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开展分管范围的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等工作。

9.对重点科室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1)对局内重点部门质检站、安监站、市政工程建设等开展专项督查,促进部门党风廉政抓实抓牢。

(2)深入工地现场走访调查建设系统党风廉政情况。

10.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

(1)畅通和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及早发现查处隐蔽的案件线索。

五、严肃查办案件

11.挖掘案件线索,认真查办案件

(1)对挖掘出来的重要案件线索、查办的重大腐败案件及时向党工委、区纪委报告。

(2)按照区纪委安排,积极参与协助组案件查办,提升办案能力。

12.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各种监督方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3.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

(1)及时通报身边案例,随时警醒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思想上受震动、心理上受震撼,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六、开展警示教育

14.开展约谈和诫勉谈话工作,

(1)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及时掌握了解其思想状况,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初、慎交。

(2)在局系统开展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5.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件和发放教育读本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设立廉政专栏,增强廉政文化感染力、渗透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2)组织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或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接受教育。

(3)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节假日前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洁短信,做到既温馨提醒又温暖祝福。

七、自身建设

16.认真落实“大走访”要求,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心声。

(1)各位党员干部发扬“以上率下,担当作为”的精神,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2)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审视自身,查找问题原因,在根源上杜绝问题发生。

八、坚持廉洁自律

17.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在局网站、局公示栏公示个人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

(2)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