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品多篇

酒店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品多篇

酒店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一

为了有效及时地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的传染和发生,尽快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和防控系统,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XXXX》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对广大顾客和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负责的方针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维护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到人

酒店成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店内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密切关注疫情,加强宣传教育

(一)紧急监测

1、各部门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发展情况并及时通报情况。

2、建立巡查制度,酒店以各部门为単位,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

3、酒店各部门每日密切关注本部门员工以及所接触人员并及时进行监测。

(二)宣传教育

各部门应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治知识的学习,提高加强员工对防控知识的了解,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恐慌理造成不良影响。

三、落实检测体系,及时准确报告

(一)疫情的监测

1、各部门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做好检查制度,明确疫情报告人,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密切观察并报告上级领导,如出现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2、酒店卫生室每日在平台考勤处()在员工上班前刷卡时为员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对于体温N37.3C,并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报告并组织员工就诊,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规范消杀作业。

(二)疫情的报告

1、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

2、新冠病毒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3、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新冠病毒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1、各部门电话或以最快的方式向公司领导小组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四、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严格预防

要将预防发病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作为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疫情的工作重点,针对酒店各部门工作特点。对各部门工作要求如下:

(一)财物部

1、釆购的食品类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并提供生产厂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检测合格报告单(检测合格报告单应由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单位出据)

2、货物须严格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保存条件。

3、肉类、禽类食品应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4、建立消毒液、酒精及口罩等物资的储备和储存。

(二)厨房

1、严格达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的要求。

2、定期紫外线灯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

3、冰箱内食品加盖保鲜模存放,各类食品要分类摆放整齐。定期除霜并对门把手进行消毒。

4、切配的蔬菜原料应当天配制当天使用。

5、蔬菜、水果等原料要摘洗干净,肉类、高类、水产品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处理;未经清洗处理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以及带有外包装的食品及原料不得进入冷荤间。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严格做到分开使用,不得与地面接触,应定位存放,并定期定期进行消毒清洗。

7、定期对水池、墙壁、地面以及明沟等冲洗打扫。

8、厨房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及杂物。

9、垃圾桶必须加盖存放,并保持外部清洁。

10、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11、厨师进行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

12、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三)餐厅

1、所有员工上岗前洗手消毒。

2、定期通风,保证餐厅空气流通。

3、餐具及时消毒,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4、餐具消毒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已消毒餐具须设置标识。

5、公共区域定期杀菌消毒工作;公共设备定期消毒。

6、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四)前厅

1、对住店客人进行相关问题询问及登记,主动查验身份证或护照,询问是否从重点疫区经过或居住、有没有接触疑似症状的人员。

2、对来自疫区的客人,实行体温测量等初步检测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通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处理。并做好接触人员隔离观察准备。

3、公共区域做好消毒工作。

4、公共设备定期用消毒。

5、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六)客房部

1、公共卫生间使用后及时用消毒液消毒。

2、公共设施如扶梯扶手、电梯扶手及按键使用酒精消毒。

3、严格按照酒店的卫生制度清洁房间,及时将客人使用过的杯具进行消毒,客人使用过的布草送至洗衣房进行专业消毒。

4、杯具用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使用酒精对电话进行消毒。

5、房间注意开窗通风,一旦出现确认病例立即关闭空调并且进行封房处理,等待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6、合理使用洗衣房设备,保证布草消毒效果。

7、员工做完一项卫生后立即进行消毒洗手。

8、每日一次对公共区域以及员工活动区域进行喷雾消毒,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七)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1、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増强员工卫生防疫和自我保护意识。

2、员工宿舍定期消毒。

3、对因病请假的员工要及时确定病因、病情,并进行登记。在员工签到处进行晨检,每日检测员工体温。

4、建立消毒曰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本预案至颁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二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