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实用(通用多篇)

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实用(通用多篇)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实用 篇一

1.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2.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

3.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

4.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

5.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

6.遏制结核,共享健康。

7.遏制结核,健康和谐。

8.控制结核,人人有责—关注农民工,共享健康。

9.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

10.防治结核,造福人民。

11.防治结核,坚持不懈。

12.防治结核病,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13.控制结核病,让每一次呼吸更健康。

14.咳嗽、咳痰超过2周,可能得了肺结核。

15.防治肺结核病,保健康奔小康。

16.国家对新登记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

17.提高结核病防治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18.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教育,增强学生结核病防病意识。

19.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减少结核病感染和传播机会。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实用 篇二

通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宣传“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为核心内容,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积极引导学校预防结核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

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20xx年3月17—26日

(一)各学校通过电子荧屏、宣传窗口等形式进行相关防治结核病宣传。

(二)各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微杀手——肺结核》动画视频。

(三)通知教师关注防治知识,积极参与公众微信号为“温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微信有奖问答。

(四)组织在家的师生收看3月23日晚上温岭电视台一套《生命与健康》栏目播出的《学校防控肺结核》。

(一)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在健康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活动宣传,把防治结核病作为校园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使“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有计划、有声势、有实效。

(二)突出重点。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结合易发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三)及时总结。各学校要汇总宣传活动中的影像、文字等资料,及时做好整理入档工作,随时方便备查。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实用 篇三

今年活动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继续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行业内树立法制意识,依法依规防治结核病,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尽可能地发现更多的结核病患者,并为每一位结核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治愈。

(一)统筹资源,组织落实系列宣传活动。

各省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动员社会参与在结核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好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特点,统筹安排宣传经费,制订并落实20xx年带经费预算的宣传计划,发挥结核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及专业优势,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

(二)广泛动员,激励志愿者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

各地要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铁路、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大众媒体,促进各部门各媒体坚持结核病宣传的公益性并纳入相关工作安排。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并积极开拓其他合作渠道,动员社会各界以不同形式共同参与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各地要维护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宣传平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以不同形式,激励志愿者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三)利用社会化媒体,灵活开展常态化知识和信息传播。

自20xx年起国家及各省相继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化媒体和网络自身的优势,紧紧围绕结核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知识,倡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切实履行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以适合网络传播的形式,开展互动性强、趣味活泼的日常传播活动,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活动,我委组织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寄发。各地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适合当地的宣传品,组织好印发和张贴使用工作。

各地要及时将主题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请将活动书面总结(包括照片、视频等材料)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实用 篇四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为实现健康中国而共同奋斗

宣传结核病免费治疗的相关政策;宣传结核病的传播途径、主要临床表现和科学防治结核病的核心信息,树立科学认知、积极预防的态度;宣传结核病的预防知识,提高个人和群体的预防保护能力;宣传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的重要性。

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通过电子显示屏、拉横幅、宣传展板、黑板报、橱窗、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卫生知识小报、手机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各县(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委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在3月31日前将20xx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学校宣传活动总结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各级各类学校要保存好活动的相关图文材料以备检查。

市教育局联系邮箱:xx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查xx,电话:xx

邮箱:xx

xx市教育局 xx市卫生计生委

20xx年3月13日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实用 篇五

今年活动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各部门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早期发现结核病患者,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并最终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危害的最终目的。

(一)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安排贯彻全年的结核病防治科普宣传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妇联、红十字会、民政、交通等部门,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好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特点,制订并落实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础医疗卫生机构的各自优势,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各项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同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精心组织安排“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周活动。各县区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以不同形式共同参与,传播结核病预防知识,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护技能。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断治疗结核病的水平,避免漏报、漏诊。

(三)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和志愿者活动平台,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各地要联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共交通媒体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有效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信息。同时,继续扩大百千万志愿者活动的影响力,做好对志愿者的培训、指导和管理,激励更多的优秀志愿者参与结核病宣传活动。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开展互动性强、生动活泼的日常宣传活动,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四)市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部门责任,发挥部门优势,突出工作特色,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于3月24日前后在xx电视台、xx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有关学校通过结核病防治知识进课堂、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口号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3、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从事结核病咨询、诊断的专业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全市结核病发现、治疗和管理能力,为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咨询检测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做好基础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置宣传专栏和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

4、市住建委负责对建筑工地进城务工人员的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人员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7、市工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贸市场人员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各餐饮单位、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人员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9、市经信委负责协调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部门,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开展发送公益短信等活动。

10、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各类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报道。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人员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真正取得成效。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当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规划,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建立全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结核病防治效果。

各县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主题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请将活动书面总结(包括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于20xx年4月5日前报送市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