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六国论原文及翻译精品多篇

苏轼的六国论原文及翻译精品多篇

译文: 篇一

兵:兵器

善:好。

弊在赂秦:弊病在于贿赂秦国。赂,贿赂。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

道:原因

或曰:有人说。这是设问。下句的“曰”是对该设问的回答。

率:都,皆。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为”的`意思。

完:保全。

以攻取:用攻战(的办法)而夺取。

小:形容词作名词,小的地方。

其实:它的实际数目。

所大欲:所最想要的(东西),大,最。

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

暴(pù)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斩荆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创业的艰苦。

视:对待

举以予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实际是举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厌:同“餍”,满足。

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送给秦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略诸侯也越厉害。奉,奉送。弥、愈,都是“更加” 的意思。繁,多。

判:决定。

至于:以至于。

颠覆:灭亡。

理固宜然:(按照)道理本来就应该这样。

“以地事秦······火不灭”:语见《史记·魏世家》和《战国策·魏策》。事,侍奉。

此言得之:这话对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

终:最后。

继:跟着。

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

与嬴:亲附秦国。与,亲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国。

既:连词,既然

免:幸免。

始有远略:起初有长远的谋略,这句中的“始”与下文“至丹”的“至”,“洎牧”的“洎”,“用武而不终”的“不终”,互相呼应。

义:名词作动词,坚持正义。

斯:这。

始:才。

速:招致。

再:两次。

却:使······退却。

洎(jì):及,等到。

以:因为

谗:小人的坏话。

邯郸为郡:秦灭赵之后,把赵国改为秦国的邯郸郡。邯郸,赵国的都城。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燕赵两国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快要消灭干净的时候。 革,改变,除去。殆,几乎,将要。

智力:智谋和力量(国力)。

向使:以前假如。

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命运。

当(tǎng):同“倘”,如果。

易量:容易判断。

以:用。

礼:礼待。名作动。

食之不得下咽也 :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动。咽,吞咽。

势:优势。

而:却。

积威:积久而成的威势。

劫:胁迫,劫持。

日:每天,一天天,名作状。下文“月”同。

于:比。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被积久的威势胁迫啊!

可以:可以凭借。

苟:如果。

下:自取下策。一本无“下”。

从:跟随。

故事:旧事,先例。

下:指在六国之后。

词语注释 篇二

《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

北宋建国以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军人乱政,因而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解除节度使的权力,派遣文臣做地方官,派官员到地方管理财政,由皇帝直接控制禁军,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都收归中央。为了防范武将军权过重,严令将帅不得专兵,甚至外出作战,也必须按皇帝颁发的阵图行事。将官经常轮换,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致使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样的措施虽然杜绝了军阀拥兵作乱,但是也造成军事上的衰颓。北宋建国后一百年间,北宋军队与契丹、西夏军队大小六十余战,败多胜少。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到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财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实不限制兼并的政策,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政治上的专制腐败,军事上的骄惰无能,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契丹、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政策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

原文 篇三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赢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赢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国论 篇四

李桢(明)

宋二苏氏论六国徒事割地赂秦,自弱、取夷灭,不知坚守纵约;齐、楚、燕、赵不知佐韩、魏以摈秦:以为必如是,而后秦患可纾。

夫后世之所以恶秦者,岂非以其暴邪?以余观之,彼六国者皆欲为秦所为,未可专以罪秦也。当是时,东诸侯之六国也,未有能愈于秦者也;其溺于攻伐,习于虞作,强食而弱肉者,视秦无异也。兵连祸结,曾无虚岁。向使有擅形便之利如秦者,而又得天助焉。未必不复增一秦也。惟其终不克为秦之所为,是以卒自弱,而取夷灭。当苏秦之始出也,固尝欲用秦,而教之吞天下矣。诚知其易也。使秦过用之,彼其所以为秦谋者,一忧夫张仪也。惟其不用,而转而说六国以纵亲,彼岂不逆知天纵约之不可保哉?其心特苟以弋一时之富贵,幸终吾身而约不败。其激怒张仪而入之于秦,意可见也,洹水之盟,曾未逾年,而齐、魏之师已为秦出矣。夫张仪之辨说,虽欲以散纵而就衡,顾其言曰,亲昆弟同父母,尚有争钱财,而欲恃诈伪反覆,所以状衰世人之情,非甚谬也。彼六国相图以攻取,相尚以诈力,非有昆弟骨肉之亲,其事又非特财用之细也。而衡人方日挟强秦之威柄,张喙而恐喝之,即贤智如燕昭者,犹且俯首听命,谢过不遑,乃欲责以长保纵亲,以相佐助,岂可得哉!

所以然者,何也?则以误于欲为秦之所为也。六国皆欲为秦之所为,而秦独为之,而遂焉者,所谓得天助云尔。嗟夫!自春秋以来,兵祸日炽;迄乎战国,而生民之荼毒,有不忍言者。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六七君者,肆于人上,日驱无辜之民,胼手胝足、暴骸中野,以终刘于虐乎?其必不尔矣!是故秦不极强,不能灭六国而帝,不帝,则其恶未极,其恶未盈,亦不能以速亡。凡此者,皆天也,亦秦与六国之自为之也。后之论者,何厚于六国,而必为之图存也哉!

曰:"若是,则六国无术以自存乎?"曰:奚为其无术也。焉独存,虽王可也。孟子尝以仁义说梁、齐之君矣,而彼不用也,可慨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