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地产市场报告多篇

县房地产市场报告多篇

【第1篇】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府近期调研工作的安排,我局对目前我县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了详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1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XX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屋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

总体看,XX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XX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屋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XX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XX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XX年水平。XX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280元/m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XX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屋价格与商品住屋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XX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1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XX年,房地产销售收入1.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1.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1.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1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屋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屋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屋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屋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学化;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房地产信息为依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推动房地产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达到“先缴税、后办证”的要求,以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我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及时便捷地对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也造出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

3、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房产管理体制不理顺,导致产权、产籍多头管理,市、县、乡镇房产分治。按照建设部建房(1997)173号文和省建设厅鲁建房发(1997)239号文《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要求,一个县只能有一个发证机关,并且所颁发的房产证必须是经建设部备案、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村街房产,特别是各乡镇驻地企业,因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户等手续,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工作上的扯皮,损害了群众利益,还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4、部分开发商重视商品房建设,轻视配套设施建设的思想还很严重。相当项目配套设施水平低,配套不完善,开发项目整体功能差,造成消费者使用不方便,也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如绿地、公厕、幼儿园、超市、健身场、物业用房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多数小区没有或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

5、违规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以前旧村改造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房过程中,除还建本村居民和本单位职工住屋外,还对外销售了许多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驻城村街中也有个别住户在建房过程中少批多建,并将多建的住屋违规出售,这些违规开发行为造成了房地产税费流失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很大冲击;也导致大量的房屋因手续不完备而不能确权和上市交易流通,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规范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

1、引导普通商品房建设,推行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调整住屋供应结构。经济适用住屋是指土地由国家划拨,各种税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主要面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屋。我县目前为止未开发经济适用住屋。XX年11月,由县房管局牵头,统计局、民政局等6部门参与组织了一次低保家庭住屋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低保家庭户主属“三无”、下岗、失业人员的约占97%,低保家庭无房户约为三分之一,有住屋的用户,平均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约占二分之一,且大多住屋设施不全。所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迫切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国办发【XX】37号文件已经要求,自XX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屋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屋(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注重规划,加快步伐,搞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的旧城情况,待开发的区域很多,前景是好的,因此加快旧城改建工作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以建设“临沂卫星城”为战略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正确处理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继续大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县城规划区基本消除危陋棚户区和“贫民窟”住屋。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和零星插建性开发,改变过去那种局部改造、见缝插针的做法,实施地段开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开发模式,对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危旧平房进行大面积拆迁。按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坚持成区连片开发,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宁缺勿滥。建议县政府成立旧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房地产管理局、县计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临沭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旧城改造项目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承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用可据实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补偿。要做好“模拟拆迁”:即先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处理解决好拆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后发布拆迁公告,最后签订拆迁协议,

3、严格控制机关企事单位自建住屋。为满足职工住屋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屋条件,临沭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沭政发[1999]43号文中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单位自行建设住屋,需要住屋的统一到县政府的住宅小区购买。”鲁政发[XX]22号文件中再一次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XX、3、22),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停止单位建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置业,通过市场改善住屋条件。”最近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屋[XX]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屋利益。”因此,机关单位住屋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屋,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屋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4、加强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禁止其他部门发放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5、提升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行业内要树立现代的房地产经营理念,整体提升我县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这是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一是要注重铸造房地产企业的“航空母舰”。要通过重组、兼并、控股、引外靠优等方式,尽快创建能对中小企业有带动作用“航母”型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增强生存与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注重打造品牌。房地产企业要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提高信誉,建立品牌,扩大市场;三是要注重物业管理,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情侣效应”,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互促互动。四是要注重企业诚信和经济伦理。倡导房地产开发商要建起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起经济伦理观念,在发展中讲究文化底蕴、道德因素、科技含量、绿色生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优美、洁净、安全、方便和环保等各方面优良的产品。

6、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拆迁工作。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城市拆迁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加快发展经济、造福于民的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牵扯到各个方面的利害关系,特别是拆迁人、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问题,拆迁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如我局在整理拆迁档案工作中发现,有的房产已拆除,但未到我局办理拆迁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导致一宗土地出现两套房产证,权属上容易产生纠纷,不利于房产档案的管理,至使有关问题难以及时妥善解决。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计划、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使上述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7、加快房地产交易大厅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我局在已建成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决定整改再进步,效率再提高,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每科室都有一名工作人员进驻大厅,群众进一个门,领一份表,就可办妥所有手续。同时,在交易大厅门口还有各开发公司简介、年度开发量、楼盘介绍、联系电话等宣传图板,形成了一个“房产小超市”,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又宣传了开发公司,可谓一举双得。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第2篇】县房地产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一、我县房地产行业现状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以实现房管事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大局、情系民生为着眼点,以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为重点,强力攻坚,勇于突破,各项职能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近二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住宅与房地产业出现缓慢发展,全县8个开发企业先后建设了金域蓝湾、鑫隆佳苑、尚城云鼎、城东商贸城等房地产开发工程,开发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住屋面积12.6万平方米,人均增长0.3平方米。目前,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达28.8平方米。房地产二级市场活跃,全县公房上市交易43套,面积0.27万平方米;存量住屋上市交易127户,面积1.3万平方米,交易额1395万元,拉动了内需,激活了房地产市场,增加了契税,为我县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增长速度较快、供需总体平衡、结构更趋合理、价格稳中有升、消费逐步理性”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我县重视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了行业管理和规范服务工作,特别是大力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活动,有效地推进了房地产业的各项工作,加快了我县住屋建设步伐。但在行业管理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房地产销售不规范。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个别开发企业部分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就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楼盘未按要求公示,缺漏了部分公示内容,如:崇仁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永胜花园”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茂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鑫隆佳苑”缺《商品房销售进度表和价目表》。

二是物业管理不完善。物业管理面太窄;市民居住消费现象更新的问题;管理人员服务工作不能满足住屋要求的问题;物业管理资金难以到位的问题等。

三是住屋保障体系不健全。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管理中,住屋保障体系健全还不够;“两房”建设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

三、几点建议

1、放开搞活,培育住屋二级市场

在20xx年我县就已全面放开住屋二级市场,为了进一步放开搞活住屋二级市场,促进存量住屋流通,实现与商品房增量市场的联动,适应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拉动居民消费,必需降低准入门坎,取消已购公有住屋和经济适用住屋上市的审批手续;必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施交易发证一体化;必需明确住屋交易优惠政策,降低税费;必需培育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

2、规范市场,着力监管与服务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应在“监管和服务”上下功夫。一是把好开发企业准入关。对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从注册资本金、工程技术人员、拟开发项目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不仅认真审查材料,而且还要现场踏勘。二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预(销)售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我县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和管理力度。三是认真做好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3、突破难点,建立物业管理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转变观念。向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物业管理的社会整体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安全、法制、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向住户灌输现代文明新的居住消费观念,增强住区群众配合和接受物业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协调关系,争取支持。争取县政府成立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开展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有效实施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如清除乱建乱搭、改造危旧房屋、整治环境卫生、搞好交通绿化等;新住宅小区规范管理,如房屋建筑主体的修缮和管理;房屋设备、设施维修和更新;环卫、道路、绿化、消防、治安管理和维护等。三是出台政策,建章立制。争取政府出台物业管理政策,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单位、社会有关各方及业主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规定物业管理经费来源及收缴办法等。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要和用户签订管理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规范各自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物业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4、完善住屋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廉租住屋建设

一是建立责任制体系,切实加强“两房”建设管理和监管。建立领导机构,设立专人负责,严格操作规程,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抓“两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二是依法依规运作,积极稳妥推进“两房”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崇仁县经济适用住屋 和廉租住屋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科学运作,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电视宣传、组织宣传车上街、在县城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咨询服务和散发《公告》材料、三榜公示以及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屋公开摇号活动制作电视新闻滚动播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开展“两房”政策、运作情况进行宣传。建立申请申购、填表登记、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建档管理制度。启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等工作,严格做到对“两房”合理合规的使用,并建立“两房”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统计报表、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大业务工作技能,进一步落实住屋保障运行环境。四是创新思路、加强“两房”建设。要用创新思路来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打造“两房”建设领域。通过工作的不断创新,进一步为政府解决困难家庭的住屋问题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两房”建设发展思路,使“两房”建设这项‘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造福于民。

【第3篇】关于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教育、住宅、汽车、通信已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尤其是住宅消费成为民众首选。我县的房地产业从1998年开始,受住屋体制改革的刺激,市场消费得到实质性的启动,目前,商品住屋建设进入高潮,县城区涌现了幸福家园,荣裕国际新城等高档次的住宅小区。xx年, 我县房地产的主要行业税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土地出让总收入突2亿元,占到全县财政收入1/5,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笔者对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一些认识与思考。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县城基本概况。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全县辖8镇17乡,土地总面积为1979.4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土地总面积的0.93%,全县人口63.85万,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县城区面积约14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到36.75%。根据xx年统计数据表明,我县城区常住人口约12万,城区户籍约3万户,城区现有居住建筑面积约240万平方米。

(二)房地产开发与发展情况。目前,我县三级资质开发企业有10家,具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有1家。近几年我县高品房年平均开发量达17.8万平方米。其中:xx年开发量1.0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56亿元;xx年开发量达14.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17亿元;xx年19.6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21亿元;xx年开发量35.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37亿元。xx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3.43亿元,房屋施工面积25.08万平方米,房屋新开工面积9.87万平方米,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6.78万平方米。

(三)商品房销售及价格情况:xx年,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1万平方米,住宅均价1193元/平方米;xx年,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4.4万平方米,住宅均价1269元/平方米;xx年,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2.2万平方米,住宅均价1316元/平方米;xx年,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5.9万平方米,住宅均价1380元/平方米; xx年,1-6月县城区普通住屋均价为1458元/平方米,电梯房均价为2350元/平方米,商业用房均价为4495元/平方米。

1.需求方面分析:一是进城经商者和外出打工族的安居性需求。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少农民进城先租房,做点小本生意,积累一定资金后,购买小面积居室或二手房,以稳定和改善生活;外出打工人员赚钱后回乡购房,这是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外出打工人员的中远期目标。二是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升级性需求。三是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居民住屋消费能力逐步提高。四是消费观念与时俱进,对住屋的要求也由过去的居家过日子向追求高质量生活转变,住屋升级需求强烈。五是储蓄存款利率走低,国债发行量小,股票投资风险大及房地产增值的作用逐步凸现背景下,不少群众将投资投向向房地产业。

2.成本方面分析:目前我县多层住宅成本价在1100-1400元/平方米,高层建筑成本价在1700-1900元/平方米左右。造成屋价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地价格上涨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整体走高。近年来,政府加强土地总量控制,实行统一公开拍卖,土地交易价格节节攀升。二是税费增加推动成本上升。房地产方相关的税费多达10多种,且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增加了成本。三是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等也在上涨,也增加了商品房建筑成本。钢铁、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升,直接增加了商品房的建筑成本,是导致屋价上涨的一个原因。四是现在的房地产项目都是成片开发,品质不断提高,环境改善了,售后服务、物业管理也跟进了,都相应增加了商品房开发成本,从而拉动住屋价格的上涨。

二、我县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不景气。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周期性调整的双重影响,居民消费预期下降,消费信心不足,观望情绪浓厚,对高层建筑的电梯维修更换、供水供电等不可预测因素和环境配套档次存在顾虑,加之到县外购房者的外流量增多,导致我县销售进度放缓,销售面积减少,部分楼盘特别是高层建筑销售状况低迷。

(二)总体规划滞后。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盲目开发现象。占地混乱,没有统一划分区域,不少所谓的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小,档次低、环境差。用地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商业区和生活区混杂,缺乏层次感。

(三)楼盘户型比例不尽合理。目前,我县房产市场上的住屋主要以90平米-140平米的户型为主,而小户型的住屋为数较少,不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因为大户型的房屋结构其开发成本较小户型来说要低,开发利润空间大,开发商不愿意建造小户型住宅。

(四)资金链紧张。房地产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而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都是小企业,自有资金少,以期房预售为主,主要依靠滚动发展。在房地产销售旺季,房屋销售顺畅,资金回笼快,扩大投资呈良性发展趋势;但在销售淡季,特别是受xx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市场不景气,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明显放缓,资金周转困难,赖以发展的资金链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强。我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九十年代初期的1家发展到现在的11家,以前大的项目都是外地企业来投资的,目前只有浴荣国际新城、昌兴花园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是县内开发企业开发的。总的来说,县内房地产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强,开发产品品位不高。

(五)住屋二级市场不够活跃。近年来,我县住屋二级市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交易量较以往有所增加。但我县住屋二级市场相对来说还是发展缓慢,对住屋一级市场的调节作用不大。主要原因:一是房屋交易信息不畅,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相关服务发展滞后;二是对住屋二级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三是消费者在购房观念上总想一步到位,二手房并不作为首选目标,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有限。

(七)、建筑风格单一。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层次低,技术含量低,开发样式单一,设计千篇一律,缺少特色,造成建设档次与新的城镇发展不协调。在经济利益趋动下,不顾规划设计,在审批土地上多盖楼、少建绿地的情况严重,大部分小区绿地都被小房、车库挤占,绿地面积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小区内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统一标准,比较落后。

(八)物业管理滞后。我县现有7家物业管理企业,8个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发展滞后的问题。大多物业公司是从开发公司派生出来的,处在“谁开发、谁管理”的阶段,房地产开发商注重开发、销售,忽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化运营没有启动,缺乏竞争。各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机制没有建立,关心小区、自觉参与的意识和氛围没有形成。

(九)非市场化动作依然存在。“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的现象、利用单位院内的土地新建联建房内及城乡结合部利用安置用地、集体土地进行“小产权房”开发仍然存在,给我县房地产消费市场造成了一定的的冲击。

三、加快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房地产业作为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推动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重要举措来抓。围绕实现永兴山水宜居的旅游城市的目标,加强宏观指导,完善发展规划,落实调控措施,确保市场供需大体平衡,城镇居民住屋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化率及县城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制定产业发展详规。把房地产业发展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总体建设布局,制定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确保房地产业有序推进。健全房地产开发投资机制,引导外来企业和资本投资开发,不断提高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结合修编全县总体规划,尽快制定“xx”住屋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住屋建设片区详细规划,为打造山水宜居的旅游城市、改善居民住屋条件、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品位提供有效保障。

(二)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建议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拟出让土地计划、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做到有计划地出让,并接受社会监督;出让土地量,按每年开发12.5万平方米左右(1280套)建筑面积来控制,按照容积率1.5计算,共120亩土地。同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模应在4万平方米以上,对不足4万平方米的不予审批,项目控制模式为“组团-小区”式,实行带方案招标出让,开发方式上鼓励在新区,住宅结构上鼓励高层住宅建设,主要是为充分考虑开发商的综合实力,确保小区品位的提升。在此基础上,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沿每年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向合理储备土地,土地的储备量为建设用地量的10-15%,用于产业用地和调控房地产市场。

(三)控制单位自建住屋。为满足职工住屋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屋条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屋[xx]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屋利益。”因此,机关单位、公用事业单位住屋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屋,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屋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 “联合建房”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四)注重开发梯次结构。一是完善房产开发布局结构。以保障性住屋建设为重点,加快廉租房、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普通商品住屋建设步伐,适时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高层住宅小区,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城区住宅档次和现代化水准,努力构建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住屋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住屋需求。二是控制住屋建设户型结构。控制普通商品房开发套型面积和价格,保持中低价位住屋市场适度供应量。三是调整房产开发投资结构。制定房地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投资领域,围绕城市建设和服务业发展需要,主动投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房开发,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四是引导、扶植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

(五)优化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时,本着“谁受益,谁服务”的原则,供水、供电、供气、广电、邮电、通讯、电信部门必须将水网、电网等各种管网及通讯网络设施统一铺设至项目红线,并预留接口。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 着力改善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 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 以吸引实力更强的房地企业来我县投资。

(六)破解产业资金瓶颈。受xx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及房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加剧了房地产企业资金的紧张。政府要当好银行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红娘”,建立良好的组织平台、运行平台、管理平台,形成政府、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促进银企对接,盘活开发商与银行的资金链。

(七)培育龙头企业。引导县内房地产企业通过重组、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实行强强联手,拓宽发展思路,优化管理模式,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建设,争取做成一批有概念、有主题、有规模的房地产项目,同时要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开发企业来我县投资,带动和推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把我县建设成全市最为适宜居住的县城之一。

(八)保障低收入家庭住屋需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廉租房的建设资金的筹集力度和启动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增加有效供给,完善廉租房的租住、退出、后期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为核心的住屋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屋问题。

(九)积极发展住屋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促进住屋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发展,促进住屋梯度消费,引导居民的住屋消费习惯,形成合理的住屋消费需求,以推动我县居民住屋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使住屋一、二、三级市场进入一个有效互补的良性循环。

(十)规范房地产市场。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完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或重点查处无资质或无效资质开发经营行为,为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建立市场预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系统建,定期收集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数据和信息,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与市场发展形势预测,为政府宏观调控,稳定住屋价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实现政府、企业、公众的直接沟通和互动。三是加强住调查,规划期内完成全县住屋状况普查。(作者分别系县建设局副局长、房产局局长、县房产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