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精品多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精品多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1、单位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冷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1、冷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冷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冷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冷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冷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冷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冷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冷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初(粗)加工间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五、烹调加工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状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用心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透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理解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费学习网吐痰;经营场所每一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持续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