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多篇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多篇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国小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xx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为扎实做好我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提前预警,及早部署,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纪委书记、校长助理

成员: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日常管理由分管安全分管校领导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日常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长负责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全面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灾抢险组、安全防疫组、后勤保障组、稳定安抚组、宣传工作组六个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全体人员、人事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学院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负责洪涝灾害救助的灾情报告受理、处置、传递和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

(3)负责收集、传递综合情报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洪涝灾害救助各方面工作进展等情况。

(4)负责落实灾害救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救灾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

(3)随时掌握、传递最新灾情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救灾抢险信息。

3.安全防疫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务室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疾控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2)负责指导受灾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受灾学校的食堂饮水、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准备好汛期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物资支持。

(2)具体办理救灾资金拨付事宜,落实各项项目管理措施。

5.稳定安抚组

组长:工会负责人

副组长:各处室(二级学院)副主任、副处长

成员:全体辅导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灾后学校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2)组织开展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安置等事项。

6.宣传工作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救灾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

(2)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报道一线救灾工作,编辑救灾工作简报。

(三)防汛和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人。

3.和当地政府及上级国土、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联系,掌握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并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家校联系群、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师生、家长,如遇地质灾害发生,要及时科学避险。同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认真落实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4.宣传洪涝灾害防御知识,开展应急演练。

5.坚持24小时值班,开通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6.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学院院长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所在县(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有关洪涝灾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救,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部门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教职工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部门负责人带队,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1.一旦发生险情,各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及时向学校、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指挥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抢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如遇工作有交叉,学校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部门必须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恶劣天气,要安排教师做好校园周边险情监控。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得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贻误救灾和拒不执行防汛和防地质灾害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和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屋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屋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屋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屋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屋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针对本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坚持以人为本、群测群防、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校、园防灾抗灾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西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拦隆口镇四营学校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成立拦隆口镇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军

副组长:张发明

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组长刘建军任总指挥,负责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总体部署。副组长张发明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的现场指挥。其他组员负责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公布本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中心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领导小组成员中的各学校校长(负责人)负责向本校师生及家长公布本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本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巡查、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

2.成立中心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小组。

1)巡查小组组长:张发明。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2)救护组组长:杨生瑜。成员: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和包扎伤口,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3)疏散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发生灾害时各年级上课老师。若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负责立即组织全校师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4)通讯联络组长:杨生瑜。负责向学校指挥部及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速度得到上级的指示。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各职能组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各班班主任。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

安全教育组组长:杨生瑜成员:各班班主任。做好日常地质灾害专题安全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2.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

3.各职能小组应全力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4.监测、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测量、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师生及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灾情发生后,学校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工作,安定师生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时组织开展自救。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6

***文件《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沈教体发〔2018〕18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指示精神,按照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应急

本预案的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工作目标

我校落实责任制,学校领导班子是带头人,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我校全体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快速反映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的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的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生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学校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我校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防灾减灾工作。

(一)?观庄中学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郑某某

职责:负责学校及上级领导的请示和指令下达,组织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事宜,对灾害处理进行全面调度和指挥工作。

副组长:孙某某、孙某某

职责:建立一岗双责,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各教师及班级干进行统一调度,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指挥,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指导。

(1)后勤保障: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李伟

职责:负责救灾资金、物质、机械、调配和运输,保障救灾物质及时足量到位,搞好灾后物质供应;做好救灾损失评估和上报工作;安排好救灾资金和抚恤金,为早日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

(3)救灾的事故处理组:教导处。责任人:邹某某。

职责:迅速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处理灾后事故,调查灾情、分类统计、登记造册;指导学校灾后重建工作。

(4)教育宣传和防疫组:学校团委。责任人:姜某某。

职责:负责与疾控中心和卫生部门联系,做好药品医疗设备的器械的准备,普及卫生知识和急救知识,协同乡村卫生站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的爆发和流行;积极做好预防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知识教育,指导各学校搞好自救、逃生演练,落实灾后教育教学用房和场地,搞好师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平定师生情绪,及时安排落实复课时间,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收集、挖掘、整理防震减灾活动中的典型事迹的人物,及时宣传报道。

(5)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及时了解防震减灾活动及震后抢险救灾活动情况,防止造谣、传谣,并及时辟谣,对造谣、传谣的行为迅速调查和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和学校稳定。

(二)学校地质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及职责

1、学校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地质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负责落实学校地质事故的预防工作。

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中心学校的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地质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的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地质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当地政府、学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地质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学校应成立后勤保障、事故出库和教育宣传等应急工作组,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五、地质灾害事故的报告

(一)学校在狂风、暴风、地震等地质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好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三)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建立地质灾害事故举报制度。教师或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或上级部门举报地质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的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时间,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学校当天值周人员和在校教师等采取鸣锣、吹哨或校园广播(喇叭)等方式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学校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后最后一个撤离。

(三)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安全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的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导,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五)值周或后勤教师听到信号后立即打开所有大门,并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六)在紧急疏散学校师生至安全地点的同时,半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

(七)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八)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九)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教师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1、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2、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就地取材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3、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十)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七、灾后处置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学校要在灾害体周围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对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每半小时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一次灾害体动态变化情况。

(二)学校要迅速协调镇政府和村委组织师生撤离和财产转移,转移方向为灾害体发生点两侧的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三)若发生严重人员伤害,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救治,同时请求镇级及其他卫生站援救。

(四)若有疫情发生时,应迅速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综合组、当地政府和卫生院紧急报告,尽可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灾后重建工作等。

(六)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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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一、基本概况

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防范措施

⑴落实防灾职责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⑵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潜力。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职责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职责分工

⑴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⑵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监测。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8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国小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