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2篇)

第1篇: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2篇)

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第2篇:全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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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工作,保证抗灾救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农作物灾害损失,保障农作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岑巩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作物种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农业局根据职能承担政府安排的相应工作和任务。

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和农业生产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减轻灾害影响为重点,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对农作物生产影响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溪河洪水、渍涝、山洪(含泥石流、滑坡)、干旱(高温)等灾害。

本预案主要就农业局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作出安排。

二、应急指挥系统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

全县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根据灾情程度建立相应应急指挥系统。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成立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Ⅳ级响应时,县农业局加强应急管理和灾情调度工作,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乡镇农作物水旱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与各村和县级部门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等事宜。

县农业局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Ⅰ级响应时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站长担任;启动Ⅱ级响应时,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艺师担任;成员由局财务股、农经站(产业办)、科教站、农推站、果蔬站、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站(股、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对下联系灾情。

(二)站(股、室)职责分工

应急办公室: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落实应急值班制,上报农业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协调局站(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负责与州农委、乡镇政府、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

财务股:会同局有关站向州农委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向应急办公室提出农作物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灾后重建农业项目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与州农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单位有关抗灾救灾资金的联络。

农经站(产业办):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参与灾后重建和灾区农产品产销衔接。提出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安排向灾区倾斜的意见。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就灾后恢复重建有关事宜的联络。

科教站:加强抗灾减灾技术宣传和灾区农民科技培训;负责与县科技局、县职校等单位关于科技救灾事宜的联络。 县农推站:提出粮、油、烟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果蔬站:提出果、蔬、瓜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种子站:抓好救灾备荒种子的联系,提出救灾备荒种子安排意见;协调县内种子经营单位抓好生产救灾种子的调运和供应;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植保站: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和农药质量监管,抓好救灾种子种苗检疫工作;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县土肥站:提出灾区科学施肥技术措施;加强灾区肥料质量管理;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负责与县国土局就耕地灾损恢复事宜的联络。

其他各站,根据局统一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后,要结合当时当地生产实际,及时发出农作物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预测灾害的重点危害村组、危害作物和威胁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宣传预防和减轻灾害影响的农业知识。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作物水旱灾害发生、危害和影响的分析,因地制宜地提出应对措施。

(二)灾情报告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应在本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立即开展抗灾救灾,同时向县农业局报告初步灾情。一次灾害造成全乡镇成灾面积50亩以上或一个村成灾10亩以上的,县农业局在接到报告或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初步灾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灾害现场或重灾乡镇或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迅速向州农委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乡镇村组、初核农业受灾情况、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下一步抗灾救灾打算等。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出灾情报告的时间不得迟于灾害发生后12小时。持续性灾情(如干旱)报告按日常农情调度的要求办理,由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在灾情持续期间的每周四下午4点前向农业局上报灾情材料。

四、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灾情持续发展的,可以视情况提高响应等级。一次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在Ⅱ级以下,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别严重的,可以提高响应等级。灾情明显缓解或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解除应急响应状态。

(一)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1)某个溪河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溪河同时发生大洪水,农作物成灾面积200亩以上;(2)5个以上乡镇或40个以上的村发生特大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0亩以上。

(二)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1)一个溪河发生大洪水、多个溪河发生洪水或河坝山塘发生垮塌,农作物成灾面积100亩以上;(2)4个以上乡镇或30个以上的村发生严重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0亩以上。

(三)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县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50亩以上;(2)3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5000亩以上。

(四)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20亩以上;(2)两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亩以上。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实行应急值班。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实行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制,由局领导带班、站(股、室)干部值班,24小时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灾情。

(二)加强灾情调度。局各站(股、室)分工收集整理汇总灾情及抗灾救灾情况并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与县有关部门保持灾情信息沟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农委报告情况,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三)指导抗灾救灾。灾情发生后,县农业局和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制订发布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及时派出工作组分赴灾区,调查核实农作物灾情,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四)组织救灾款物。及时下达救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协调生产救灾农资的采购、调运、调剂和供给,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努力保障抗灾救灾生产所需。

(五)全力恢复生产。灾害过程基本结束、预计短期内没有继发性重大灾害、具备生产恢复条件后,立即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全力投入灾后恢复生产,尽快恢复灾前生产水平。

(六)防范次生灾害。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预治,防止灾情扩大,减轻受灾损失。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可能造成农作物、耕地和农田设施受损的次生地质灾害。

(七)抓好宣传报道。抓好农业灾情及救灾工作宣传,向社会发布灾情、救灾措施、工作进展等信息,答复各界对有关灾情的询问。县农业局外宣联系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八)配合相关工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抢险救援、设施恢复、食品供应、物资发放等有关工作。

六、附 则

(一)干旱级别解释

轻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

中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

严重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

特大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

(二)其他事宜

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实施细则。

本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岑巩县农业局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