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多篇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多篇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一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由Www、QunZou、Com整理]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各设施、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操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辖物业范围内的配电系统设备、空调系统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管理。

第2章设备的采购管理

第3条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协助开发商、承建商选择各机电设备、给排水设备和消防设备。

第4条工程管理部需每年对设备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做好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供应商,不予续签合同。

第5条当发生严重投诉或事故时,物业公司须组织人员对设备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

第3章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6条根据设备对业户服务的重要性,本公司将其分为Ⅰ、Ⅱ、Ⅲ三级(风机类、泵类、机组类均含相应的电机、电气控制柜)。

第7条Ⅰ级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低压配电柜、火灾中央报警控制柜、消防联动柜、冷水机组、BA中央管理计算机等。

第8条Ⅱ级设备包括正压风机、空气处理器、冷却塔、公用天线系统、对讲报警系统、防盗监视系统、气体自动灭火设施、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交通道闸、车场自动收费装置、泳池水处理装置、DDC现场控制器等。

第9条Ⅲ级设备为除Ⅰ、Ⅱ级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箱、小型控制箱(配电箱)、排风机、风机盘管、集中抄表装置、维修机具以及办公室、食堂、清洁、保安通信设备等。

第10条本公司所有物业设备采用计划预修制与状态维修、事后维修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11条对于符合磨损规律的Ⅰ、Ⅱ级设备(电梯、水泵、正压风机、电动机、柴油发电机、冷水机组、道闸等),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

第12条对于Ⅰ、Ⅱ级电气设备(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控制柜等)、电子设备(火灾报警控制柜、放大器、计算机等)应定期进行三级保养、探测性维修(功能检查)和状态维修。

第13条对于Ⅲ级设备,采取事后维修,并每年保养一次。

第4章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第14条工程管理部需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防腐、紧固和润滑,对不经常运行的机械进行盘车、试车(正压风机、消防水泵、发电机),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并作好记录。

第15条一级保养措施如下。

一级保养时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测,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局部解体,清洗、调整、维修更换。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三

为加强民俗村还建房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

2、小区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应完整、正常运行,如发生损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3、物业自管小组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

4、物业自管小组应加强对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收集存档。

5、业委会每月对公用设施、设备维保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对物业自管小组考核的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