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垂钓倡议书3篇

文明垂钓倡议书1

文明垂钓倡议书3篇

广大垂钓爱好者:

近年来,钓鱼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喜爱的休闲活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日益重视,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呼吁广大钓友共同遵守以下倡议,成为渔业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文明垂钓的践行者。

一、禁止在禁渔期内垂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我县禁渔期,禁止在我县天然水域开展任何形势的捕捞或游钓。《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明确规定: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从事游钓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渔期外垂钓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垂钓。禁止使用爆炸钩、排钩、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进行垂钓。2、不钓国家保护鱼种。城口境内栖息着国家以及重庆市重点保护水野生动物如:大鲵(娃娃鱼)、裂腹鱼(洋鱼)、汉水扁尾薄鳅(钢钎鱼)等,望广大钓友钓到后要立即放生。3、安全垂钓。不在恶劣天气垂钓,不在高压线下垂钓,不在危险、陡峭的水域岸边垂钓。4、不破坏环境。不破坏当地钓场环境,不损坏庄稼、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用含有重金属等违禁药物、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诱剂、饵料,提倡用天然自制饵料。不往水中丢弃垃圾,每次钓完鱼后,应主动把自己的垃圾带走,并尽可能把身边的垃圾带走。5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对电、毒、炸、违禁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钓鱼能够及时予以制止或举报。

文明垂钓倡议书2

广大江河垂钓爱好者:

近年来,钓鱼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喜爱的休闲活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日益重视,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而水生态环境建设正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母亲河汨罗江打造成“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省级样板河流,是平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省河长制示范县的内在要求,对于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希望广大江河钓友共同遵守以下倡议,成为渔业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文明垂钓的践行者。

一、不钓国家保护鱼种。汨罗江平江段是农业部斑鳜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大钓友钓到斑鳜黄颡鱼后要立即放生。

二、不钓放养的小鱼。平江每年向汨罗江放流青、草、鲢、鳙、鳊五大家鱼近千万尾,我们倡导可持续性垂钓,钓放结合,将2斤以下的五大家鱼(其中鳊鱼1斤以下)放掉。

三、不在禁渔期内钓鱼。严格遵守禁渔期的规定,不在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违规钓鱼。

四、不使用小钩、倒刺钩钓鱼。呼吁广大钓友不用0.8以下、有倒刺的鱼钩钓鱼,以免伤鱼或伤了自己。

五、不留垃圾。不往水中丢弃垃圾,每次钓完鱼后,应主动把自己的垃圾带走,并尽可能把身边的垃圾带走。

六、不破坏环境。不破坏当地钓场环境,不损坏庄稼、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

七、不乱搭乱建。不在江河两岸设置永久性钓鱼钓台。

八、慎用饵料。不用含有重金属等违禁药物、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诱剂、饵料,提倡用天然自制饵料。

九、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对电、毒、炸、违禁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钓鱼能够及时予以制止或举报。

十、安全垂钓。不在恶劣天气垂钓,不在高压线下垂钓,不在危险、陡峭的水域岸边垂钓。

平江县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2018年7月9日

文明垂钓倡议书3

尊敬的钓友们你们好:

垂钓是一项高雅的户外活动,望湛蓝长空,赏荡漾碧水,倚如黛青山,修心养性,强身健体,其乐无穷。

为了保护好美丽的华北明珠白洋淀,保护好水环境,保护好给我们带来幸福快乐的河流湖泊,请您响应如下倡议:

1、钓鱼时,不乱丢垃圾、烟头儿。

2、离开时,将身边的所有垃圾全部带走。

3、发现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现象时,马上劝阻并举报。

希望广大钓友们人人都做文明垂钓者,为雄安美丽水环境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份奉献,为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条美丽的河流、一片片清澈的湖泊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附:

文明钓鱼歌

上饵抛竿河边坐,碧水清波助快活。

浮漂一点快提竿,便有鱼儿跃出河。

垂钓虽然乐趣多,爱护环境要记得。

垃圾烟头不乱扔,走时全部带上车。

放到路边垃圾桶,河岸干净又利落。

做个文明垂钓者,活得心安又理得。

创造优美水环境,每个公民都有责。

你做我做大家做,才得碧水满长河。

绿水青山留子孙,子孙念我有高德!

安新县生态保护专项活动办公室宣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