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化验室主任、副主任

1.在经理(厂长)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质量管理和本室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厂水泥质量达到两个100%合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水泥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组织起草和修改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报领导批准后督促执行。

3.及时掌握原燃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情况,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及时调整有关质量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车间不断提高半成品质量,充分发挥化验室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室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按期写出工作小结。

5.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质量方针政策、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常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广泛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6.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访用户,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7.合理配备全室各岗位的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全室人员的出勤、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8.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技术人员(工艺技术员)

1、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制度,并联系工作实际向有关车间、科室宣传。

2.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协助主任起草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

3.掌握熟料、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三者的统计关系,正确制订混合材掺入量和水泥磨细度指标,为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组织生产及时提出方案。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日常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原燃材料、半成品的变化,按产品质量的要求,提出合理的配料方案及半成品、出磨水泥的质量控制指标,做好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工作。

5.经常了解生产工艺和外购原材料的质量变动情况,定期做小磨配比研究试验,掌握规律,指导生产,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工艺、新技术、新的检验方法,努力提高熟料质量。

6.参与走访用户,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7.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室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试验准确性。

8.按期提出月、季、年的质量专题总结,运用数理统计等方法,分析质量动态,为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

9.有权检查化验室各组工作,指导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工作,检查各组的抽查对比情况。

10.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水泥出厂质量管理员

1.在化验室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厂水泥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并留足富裕强度。

2.根据库存水泥的质量,正确下达包装库号、比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3.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检查包装标志,经常与经销单位核对出厂水泥回单。收集和解答用户有关水泥质量的查询意见和技术问题。

4.对威胁出厂水泥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水泥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对各级质检机构的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

(四)统计员

1.按时完成厂内质量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其他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数字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要清楚、整齐,发送到及时无误。

2.按统一表格负责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3.负责车间的质量考核统计工作,结果按时报出。

4.负责领取、保管化验室所用的办公、劳保用品等。

5.负责文件的收发、存放、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五)质量值班长(质量调度员)

1.根据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负责本班的质量调度和质量控制,在值班中代表化验室领导行使职权。对内有权临时调度本班的岗位工人,督促和协助各岗位完成各项任务;对外有权制止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制止无效可报告主管领导。

2.值班时应经常深入车间巡回检查,了解生产和质量情况,发现质量不稳定或质量指标完成不好时,应协同有关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迅速解决。

3.随时掌握原燃材料的质量波动情况,及时检查和调整生产控制指标,调整要有根据,检查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

4.要建立系统的生产控制台账或资料,及时作好生料、熟料、水泥等出入库和有关质量情况的记录。

5.组织每班抽查水泥包装质量,并计算合格率。

6.处理重大质量问题时要请示化验室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理,然后再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负责督促本班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制度,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搞好安全、卫生、节约等工作。

8.协助操作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取样、留样及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证水泥厂化验室取样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准确及时地整理生产控制记录,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时参加每天一次的质量碰头会。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化验专员务必服从领导安排,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化验员职责

1、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化验室环境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

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化验器材管理

1、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

进行清洁、整理。

2、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

确可靠。

3、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

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

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第二条

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第三条

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混乱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第四条

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化学试剂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化验室要整洁明亮,无闲置物,室内要保持密封、清洁、干燥、防尘。

6)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化验室。

7)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八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