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反思规章制度

第1篇:教学反思规章制度

教学反思规章制度

教学反思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学反思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反思教学”就是教师自觉地把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 作为认识对象而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冷静思考和总结。作为校本教研的一种研究方法,特制定《翔殷路国小教学反思制度》。

一、反思途径

教学反思的侧重点随着教师观测点的不同,有诸多不同的角度。学校为教师搭建以下几方面反思平台:

教学随笔:从师效、学效和理效的角度反思日常教学行为,反思量为课时数的1/3。

教学案例:对自身公开教学的课例,从课例背景、教学过程、理论分析和课后反思的角度详细、具体的教学分析。每学期一篇。

专题反思: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对教研组教研专题研究实施情况进行反思。

每学期一篇错题档案:针对学生作业、测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分析原因,进行诊断和纠正。每学期不少于2例。

小班化教育个案记录:记录学习困难学生的个别化教育情况和辅导帮助措施,分析学困原因,积极寻找对策和方法。每学年一篇。

二、反思要求

1、精心把握教学反思的内容:教学设计是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教学行为是否符合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是否解决现实问题;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要注重教法反思、学法反思,更注重案例反思,注重教学过程反思,同时还要注重一堂课中的“三维目标”的反思。

2、教学反思必须融入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体现教学反思的一般流程:

(1)教学前的反思:教师教学之前要反思新的课程理念、教材的'编写意图、学生的学习状况、课堂上可供挖掘和利用的课程资源以及教师本人的教学风格、手段和方法,从而编写出符合实际而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设计。

(2)教学中的反思: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要拘泥于原有的教学设计,要根据课堂上的实际状况及时作出调整。

(3)教学后的反思:教师要以研究者的态度不断审视自己的教学行为,及时记录下闪光点,及时作好问题分析、理性反思,提出改进措施。

3、各学科教师每周或每个教学单元结束后,要对自己的教学进行一次反思,并记录在教案后面;期中和期末考试后,要结合学生学业成绩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性反思,认真做好试卷分析。

4、教研组每学期要围绕教学专题,通过研究课、示范课、竞赛课和说课、评课等方式,形成以教师个人反思,以促进教师反思能力的提高和反思意识的加强。

5、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与教师共同探讨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帮助教师对原有的教学设计进行“二度设计”,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6、教学反思作为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也做为教师业务考评的内容,考核结果纳入量化考核,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文 章来

第2篇:教学反思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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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训练中心的工作秩序,保证训练中心的教学质量,提高教练教学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适用范围:清华大学A管理模式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所有员工。 训练中心由教学管理委员会领导、控制,实行中心主任个人负责制。 本中心由教研部、教学部、教务部、招生办、信息部、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八个部门组成。

第四条 中心主任按组织机构图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职能界定,制订工作流程及程序,协调各部门运作,检查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 各级领导按岗位图对下属做岗位描述,定期述职,按逐级指挥原则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则,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教练管理规定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中心各级教练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学锻炼。

按岗位描述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并编写教案,保证授课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不得随意改变授课时间、地点,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旷课。 第十二条 上课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对学员负责,认真批复作业,帮助学员学习。 第十四条 未经允许不得拷贝中心资料,保守中心秘密。 第十五条 不得散布有损于中心形象的言论。

第十六条 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听取学员意见,上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教练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为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料开发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利于中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教练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教练的评估为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 等人事决定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考核的基准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中心的各项规章 制度,及学员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的构成:

分三部分: 综合结果考评 基本能力考评 其它考评

考核标准参照教练考评表(见附表)

第二十一条

绩效考核的每个因素采用4个等级记分,含义如下:

4 良好 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3 较好 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2 尚可 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1 差 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总评结果采用5分制 A 卓着 B 良好 C 达到要求 D 有待改进 E 不能胜任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

第四章 教学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奖惩原则

以奖为主 奖惩分明 公开平等 依制奖惩

第二十四条

奖励原则:对业绩突出的教员实施奖励制度

奖励方式:奖金、岗位调整 奖励标准:待定

奖励选评:根据业绩考核

第二十五条 惩罚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国家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采取行和

经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违规员工给予恰当惩罚。

惩罚目的: 保证中心培训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

员工的行为举止, 做到 有令必行。

惩罚种类:罚款、调换岗位

第五章 其它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其它人员系指除教学部、教研部所属各级教练之外的、从事非直接教 学任务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按岗位描述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给的临时性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自觉维护中心利益,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 福利制度

第三十条

保险

1.凡中心的正式职工,中心都将给予上保险。

2.按照劳动法规定,中心将负责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所需费用根据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薪年假 1.享受条件:在中心连续工作满一年者。

2.假期:一年以后每年为7天,以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20天。 3.凡一年内旷工超过2天,或病事假超过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4.享受年假待遇员工仍可按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 5.当年享受年假,不可跨年度累计。

6.员工休假需提前15天提出 申请,由部门按工作情况安排。

第七章 请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 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

2.因故不能上班者,须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请假;确有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1天以内,部门主管审批;教研部人员请假2—3天,报教研部主任审批;其它人员 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所有人员请假超过三天,需报中心主任审批。

(2)各部门负责人请假报中心主任审批。

4.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严格按中心规定办理,往返时间不计入假期内。

第三十三条

病假及其待遇:

1.因病请假者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任何人无权签批请假单。 2.因病需长期请假者,假期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 3.请长病假在30天以上至《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只发保障工资。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停发保障工资。

4.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 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报请中心主任批准回家养病,可视情况报销往返旅差费。 第三十四条

事假及其待遇:

请假1天以内扣基本日工资;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每日扣日工资的200%,事假最长不得超过7天。 第三十五条

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享受婚假。

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结婚年龄者,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有薪婚假。 3.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六条

产假及其待遇:

1.凡本中心员工,工龄 一年以上,可享受产假待遇。 2.正常情况下,可享受产假90天。

3.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4.产假、哺乳期间内发放基本生活费。 5.产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七条

丧假及其待遇:

1.凡员工配偶、子女、父母、亲兄弟姐妹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丧假。 2.家不在本市的,经中心主任批准酌情给于1—3天的路假。 3.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制订,中心主任审批核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办公室。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