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值班方案通用多篇

春节值班方案通用多篇

单位春节放假值班通知 篇一

各部门、科室: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便于全院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放假和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1、2月份各有6天假,共计12天(含春节7天在内)。

二、春节放假时间:1月29日(腊月二十九)至2月4日(正月初五),共计7天。

三、2月5日(正月初六)8:00统一正式上班,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到岗,外地员工提前做好返程安排,不得推迟上班。

四、请各部门、科室安排好值班事宜,于1月1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院长。为保证春节值班人员通迅畅通,安排表内应注明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及应急电话。春节值班人员补休由各部门、科室自行安排,1月30日(除夕)、1月31日(七年级)、2月1日(八年级)连值3天,可补休4天,其他时间值班补休天数与值班天数相同。

五、工作安排:

1、各部门、科室除正常工作安排外,还应做好防火、防盗、物品清理等安全检查工作。

2、后勤部应做好全院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在1月28日前完成全院所有用水、电、气、车及员工宿舍的检查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食宿,并指派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燃放。

3、各寝室负责人对室内门、窗、水、电、气进行检查,安排寝室人员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理整顿,按指定地点统一放置,接受后勤部的检查,同时提醒员工将自己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必须在1月20日前安排好假期药品、耗材、食品等物资的请领工作。

5、门诊主任休假前必须完善好复诊患者后续治疗的交接工作。

6、值班人员在春节期间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24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除夕、正月七年级、八年级三天的值班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其他按正常时间上班。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值班方案 篇二

2022年春节期间,本市绿化市容行业各级值班人员和一线职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为城市安全平稳运行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春节期间,本市绿化市容行业总体平稳有序,市容面貌整洁。

一、公园绿化与林业管理

(一)公园游客量。春节期间,各公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大客流应对双重要求,实施错峰、预约、限流入园措施,加强游客健康监测和出入口人员疏导,避免大规模聚集,做到游园安全有序。全市公园共接待游客386.7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的347.03万人次增加了11.46%。六座市属公园共接待游客36.82万人次,较去年同期的34.57万人次增加了6.51%;区属公园共接待游客328.4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86.49万人次增加了14.63%;郊野公园21.5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5.97万人次减少了17.01%。四座免费开放的公园共接待游客32.25万人次,新开园的世博文化公园共接待游客8.07万人次。

(二)主题活动。春节期间,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感受浓浓的年味和丰盛的文化“盛宴”,公园精心策划了各类主题游园活动。如辰山植物园的“2022迎春花展”、上海植物园“2022‘福虎生威’年宵花展”、共青森林公园“2022新春市民水仙花展”、方塔园“2022新春游园会”、廊下郊野公园“第四届民俗年味节”等迎春活动。此外,多座公园还陆续推出各类花展及花卉推荐观赏点,如世纪公园赏梅游园会、真如公园蜡梅展、闵行文化公园虞美人展等,让市民游客足不出“沪”,享受“春暖花开”般的美景。

(三)花卉布置。春节期间,全市重点围绕人民广场、外滩、陆家嘴等三个市级核心区域和8个市级重点区域、13条市级重点道路以及各区商圈、旅游景点、重要道路、重点公园等,共布置花坛花境约17.7万平方米,组合容器约5万组,主题景点(大型花坛)120个,单季用花量约933万盆,红红火火、喜气洋洋,营造喜庆浓郁的节日氛围。

(四)森林防火。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园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做好火情监测工作,加强预警监测和火情巡查,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实行全天双人双岗带班,共安排值班人员3722人次,开展防火宣传692人次。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二、市容环卫管理

(一)环卫保障。春节期间,全市环卫部门加大对道路、大型广场绿地、景观区域、轨道交通集散地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日均出动道路保洁人员近2.6万人次,日均清扫垃圾量1090余吨。外环以外区域,除夕夜至七年级凌晨,共清扫烟花爆竹511公斤,较去年同期上升75.78%;初四晚上至初五凌晨,共清扫烟花爆竹554公斤,较去年同期上升145.35%。市级工程渣土消纳卸点南汇东滩N1库区临时关闭,全市装修垃圾共清运320吨,打捞各类水域漂浮垃圾104.3吨。进一步加大公厕管理力度,作业人员均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增加消毒频次,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全市环境卫生状况总体良好。

(二)垃圾处置。春节期间,全市各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行稳定。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量123704吨,日均17672吨,日均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12%。其中干垃圾日均11582吨,湿垃圾日均6090吨。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居家隔离观察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专项收运处理,按照定时定点清运、直运焚烧即到即烧处置、全程按规定采取消毒措施。春节期间,共安排直送末端处置清运作业人员865人次、车辆423车次,直送末端处置生活垃圾379吨。

(三)市容管理。春节期间,各区加强对全市74处无序设摊临时管控点、疏导点的管理,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有序运行。近2万名市容管理第三方服务人员加班加点坚守岗位,开展违规现象劝阻、无序设摊巡视检查、市容秩序维护和“三乱”清除等工作。春节期间,全市市容面貌和城市形象整洁有序。

(四)景观灯光。春节期间,全市景观照明开灯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5日18:00-22:00,其中,1月31日(除夕)延长至次日00:30。黄浦江的核心区未展演光影秀。各区景观灯光部门均按要求落实保障责任,加强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抢修破损灯具。春节期间,共出动景观照明保障人员197人次,巡查抢修人员1564人次,确保了开灯正常,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市民诉求与行业疫情防控

(一)市民诉求。春节期间,市绿化市容热线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建议16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5.98%。主要为“12345热线”转来130件,占79.75%。按条线分,环卫、绿化分别占总量的53.99%、35.58%,主要涉及:环卫作业规范、道路保洁、公园管理等。上述诉件已由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市绿化市容热线管理要求予以办理与反馈,并做好市民回复工作。春节期间,无重大热点舆情或负面报道事件发生。

(二)疫情防控。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城市公园管理、环卫作业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市容景观管理和人员排查等工作。坚持落实“非必要不离沪”原则,做好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春节期间,局系统共离沪356人,已返沪167人,明确要求所有离沪人员,返沪后需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到岗上班或参加公务活动。春节期间,每日定时上报“疫情防控措施日报表”,并严格落实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春节值班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春节慰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兼顾,避免重复,掌握实情,公平合理”的要求,坚持“照顾最困难群体,发放慰问金与慰问品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覆盖所有生活困难群众,有重点地组织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和特殊贡献人员,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部队官兵、干部职工的心坎上,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

二、慰问时间及方式

(一)20xx年1月20日至2月11日,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慰问或联合慰问。

三、慰问形式

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慰问。凡是使用县级资金的,现金慰问每人(户)不超过500元,实物慰问以米面油等为主。

四、慰问资金安排

20xx年春节慰问预计安排资金488.023万元,慰问各类对象共12769人(户)、驻永部队6个、单位23家。各部门(单位)自行慰问资金自筹,慰问金额每人(户)不超过500元,实物慰问以米面油等为主。

五、慰问对象及标准

(一)各部门(单位)慰问安排。(慰问各类对象12769人(户)、驻永部队6个、单位23家,共计金额488.023万元)

1、慰问驻永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其他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慰问935人及6个驻永部队,慰问金额共计45.08万元)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68006部队3万元、96609部队3万元、银川警备区3万元、武装部2万元、县武警中队1万元、县消防大队1万元;

(2)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13人,按照标准500元/人发放现金,合计金额5.65万元;

(3)慰问现役军人家属145人,按照标准320元/人发放实物,合计金额4.64万元;

(4)慰问其他优抚对象670人,按照标准320元/人发放实物,合计金额21.44万元;

(5)慰问企业军转干部7人,按照标准500元/人发放现金,合计金额0.35万元。

2、慰问六类民政保障对象。(慰问8451户、49人及中心敬老院、老饭桌),慰问金额共计283.37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救助慰问城乡低保户6234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197户、孤儿80户、低收入家庭180户、80岁以上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760户,慰问救助标准320元/户,发放米面油,合计金额270.432万元;

(2)慰问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49人,按照标准300元/人发放现金,合计金额1.47万元;

(3)慰问中心敬老院及41个老饭桌,发放大米420袋、面粉420袋、纯胡麻食用油180桶,合计金额11.47万元。

3、慰问贫困残疾人。(慰问120户,慰问金额共计6万元)

责任单位:县残联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贫困残疾人120户,慰问标准每户500元。

4、慰问困难职工、劳模、户外一线职工。(慰问1747人,慰问金额共计64.481万元)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困难职工71人,依据区、市总工会标准执行,合计金额29.681万元;

(2)慰问全国、区、市劳动奖章获得者76人(全国劳模慰问标准3000元/人;自治区、银川市劳模慰问标准1000元/人),合计金额8.4万元;

(3)慰问企业户外作业一线职工1600人,发放米面,折合现金165元/人,合计金额26.4万元。

5、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老党员、优秀人才、慰问离休干部、退休处级干部、老干部遗孀、老干部局退休人员、关工委“五老”人员。(慰问424人,慰问金额共计39.7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建国前老党员3人,慰问标准2000元/人;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300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3)慰问优秀人才15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4)慰问困难党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2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5)慰问离休干部16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6)慰问退休处级干部30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7)慰问老干部遗孀3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8)慰问关工委“五老”人员1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6、慰问见义勇为烈士家属、受银川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市级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县级见义勇为人员、铁路护路单位。(慰问42人、4家单位,慰问金额共计5.75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见义勇为烈士家属3人,慰问标准2000元/人;

(2)慰问受银川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33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3)慰问市级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5人,慰问标准2000元/人;

(4)慰问县级见义勇为人员1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5)慰问铁路护路单位4家,慰问标准2000元/家。

7、慰问自治区道德模范、最美银川人、最美永宁人。(慰问40人,慰问金额共计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自治区道德模范、最美银川人、最美永宁人40人,慰问标准300元/人,合计金额1.2万元。

8、慰问教体系统大病困难职工。(慰问50人,慰问金额共计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教育系统大病困难职工5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9、慰问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家庭及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家庭。(慰问101户,慰问金额共计3.03万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计划生育失独家庭49户,计划生育伤残家庭41户,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家庭11户,慰问标准300元/户,发放实物或现金,合计金额2.7万元。

10、慰问困难妇女(含单亲母亲)。(慰问28人,慰问金额共计0.84万元)

责任单位:县妇联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困难妇女(含单亲母亲)28人,发放米面油,折合现金300元/户,合计金额0.84万元。

11、慰问“青春护苗”数据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15人,慰问金额共计0.75万元)

责任单位:团县委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青春护苗”数据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人,慰问标准500元/人,合计金额0.75万元。

12、慰问非在编城管、环卫一线工作人员。(慰问642人,慰问金额共计19.26万元)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大队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非在编城管、环卫一线工作人员642人,慰问标准300元/人,合计金额19.26万元。

13、慰问有贡献的老艺术家。(慰问11人,慰问金额共计0.55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联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有贡献的老艺术家11人,发放米面油,折合现金500元/人,合计金额0.55万元。

14、慰问优秀科技工作者。(慰问8人,慰问金额共计0.4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协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优秀科技工作者8人,发放米面油,折合现金500元/人,合计金额0.4万元。

15、慰问因公致残民警、辅警,困难辅警,援疆民警、全县因公牺牲公安家属。(慰问23人,慰问金额共计2.1万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因公致残民警、辅警10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

(2)慰问困难辅警1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

(3)慰问援疆民警2人,慰问标准2000元/人;

(4)慰问全县因公牺牲公安家属1人,慰问标准2000元/人。

16、慰问交通运输系统一线值守人员。(慰问5家单位,慰问金额共计0.5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慰问黄河大桥收费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永宁有限公司、李俊汽车客运站节日值班人员,共计金额0.52万元。

17、慰问春节坚守工作岗位人员。(慰问83人、14家单位,慰问金额共计12.49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慰问县委机要局、政府值班室、信访督办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春节值班人员83人,发放实物,折合现金300元/人,合计金额2.49万元。

(2)慰问交警队、110指挥中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康源农村供水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中心、供电公司及7处疫情防控检查站、集中隔离点,发放实物,合计金额10万元。

(二)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慰问困难群体。

(三)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慰问包村、包社区困难群众。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慰问本单位退休干部职工、退休党员、干部职工遗属及困难职工、困难党员。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春节慰问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慰问,督促慰问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和不实之风,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部队官兵、干部职工的心坎上。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确定的慰问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乡镇(街道)核对包村包社区困难群众名单,严防重复慰问现象发生,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县财政局要保障慰问资金落实到位,及时足额拨付各责任单位,确保慰问顺利开展。

(四)县纪委监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慰问款物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及时对慰问进行宣传报道,注重正面引导,在全县营造送温暖光荣、献爱心可敬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慰问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对慰问就进行总结,于20xx年2月26日前报县民政局。

春节值班的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值班工作应急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

二、应急通讯保障

1、值班期间,带班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

2、值班室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接听电话。

三、发生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当事人要保护好伤员,保护好现场。

3、带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应急领导小组接组长指导,根据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组织部门。

四、值班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1、发生事故后,组成专人调查组调查事故真相,并根据相关的规定作出责任划分。

2、落实专人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3、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对相关人员依法按规定给予行政、经济或法律的处分或制裁。

4、由事故区域责任人写出事故发生过程,处理及整改措施的综合报告呈交安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