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多篇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多篇

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一。员工宿舍的入住与迁出

1、员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现有设备器具的状态登记(如卫生间设施门窗床铺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证,与迁出员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迁出员工需将个人床铺、抽屉、物品清理干净,并做好宿舍卫生后与入住员工进行交接。

二。宿舍员工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的干净整洁,保持床铺以及个人物品的`摆放整洁。

三。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四。宿舍内禁止做饭,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饭器具(包括菜刀、砧板、电饭锅、电磁炉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饭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类、油、各类调味料等)。

五。宿舍未经允许,不得有外来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后,方可入住,且负责宿舍财产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酒精、妥善处理好烟头。

七。水电管理

1、宿舍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2、未经公司允许,宿舍内不得存在电热管、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电水壶除外)。

3、宿舍用水标准:5吨/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4、宿舍用电标准:夏季用电标准40度/人/月(冬季用电标准60度/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八。宿舍内设备器具需爱惜使用,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根据宿舍交接登记清单溯源责任人。

九。运营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体宿舍的检查。

十。处罚

1、宿舍存在卫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未经允许,有外来人入住,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且对宿舍员工上级罚款100元/人;第三次,对违反规定的宿舍内员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内存在做饭行为,且存在做饭食材,器具等,没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三次,辞退违反规定员工。

3、因违反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电,造成电火损失,由该员工承担所有损失,且报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运营部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宿舍管理规定 篇三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屋管理,使员工团体宿舍坚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供给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景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景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景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俭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屋的与房东坚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坚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坚持良好的礼貌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坚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坚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坚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景,职责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景,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职责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景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释、补充,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四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强化宿舍管理,不单是学生健康成长问题,更重要是学校的安全问题,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因此我校高度重视住校生管理工作,每位寝室都有寝室管理老师,在寝室管理老师的领导下,各寝室长协助老师管理寝室的相关事宜。

二、制度完善,管理科学

为了让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制度,具体是:《寝室管理员职责》、《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宿舍巡查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使住校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详细规定了宿舍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细则,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有效的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详细的班主任、宿舍长巡查记录表,做到卫生检查、值班登记、作息情况记录等信息详细、准确。

三、奖惩分明,加强管理

为了让学生有一个更加安全、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

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们以宿舍为单位,定期组织班主任对宿舍进行检查,包括内务清洁、作息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召开宿舍长会议,对宿舍长进行宿舍管理培训,让学生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每周对宿舍进行内务的评比,公布结果。与此同时,我们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等时间教育学生,特别是对住校生的节约用电、用水教育等。

宿舍规章制度 篇六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为减少和避免公物损坏,延长公物使用年限,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公物的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职责

1.联系和组织学生公寓公物损坏的鉴定事宜。

2.做好公物维修联系工作,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

3.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内公物的损坏和丢失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索赔。

(二)公物报修程序

1.学生在使用公物过程中或有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公物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

2.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接到公物维修报告后,应核定公物损坏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并提出维修方案,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

3.属学生人为损坏的公物,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若责任人有异议,由后勤处联系有关鉴定部门对损坏原因、维修或赔偿费用进行鉴定。学生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者,可三日内向专业部门申请鉴定,其鉴定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学生若自行维修,需提请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物业管理中心验收,其维修效果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4.公物损坏责任人应自觉到财务处缴纳公物损坏维修费或赔偿费,凭缴费单据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登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应立即按程序报修。

5.公物严重损坏需更换的',其相应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三)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对损坏公物而拒付赔偿费用的学生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处或财务处处理。

最新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了加强校风建设,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享有一个安静、整洁和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管理机构

(一)研究生宿舍统一由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部(即宿管科)负责,全体研究生同学(包含但不限于进修生、访问学者、来华留学生、校际交换生)须服从校舍管理服务部的管理,严格执行《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研究生宿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严禁擅自调换宿舍、床位和加配宿舍钥匙或门禁卡。

二、宿舍生活管理

(一)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备和家具,不得随意改变宿舍布局,不得擅自增添设备和家具或转移学校财产于室外,损坏设备和家具按价赔偿。

(二)保持宿舍、盥洗室和走廊的环境整洁。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袋装化,禁止在走廊和窗口倾倒垃圾和污水,禁止在门口、走廊堆放私人物品。

(三)增强消防意识,宿舍内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外私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电热器等5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擅自启用或破坏消防器材、设施。

(四)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向宿舍楼管理员或校保卫部门报告。

(五)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在宿舍、走廊和盥洗室喧哗或进行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活动。

(六)亲友来访,须在宿舍楼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来访者最迟须在晚上21:30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

(七)松江校区学生公寓及虹口生活区宿舍楼均实行夜间关门制度,无极特殊情况禁止晚归;晚归研究生须出示证件并配合楼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八)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九)禁止随意出入异性宿舍,学习、交流等活动可在宿舍区公共场所进行,违者或屡教不改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严禁私下出租个人床位或借给其他同学居住,违者将被取消住宿和各类评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

三、宿舍规章制度

(一)按时交纳住宿费和超额部分水电费。

(二)宿舍内留宿异性者,酌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形式的赌博、传销、不良借贷或涉毒活动,严禁制造、阅读、传播、复制或贩卖诸如淫秽、迷信、邪教、暴力、恐怖等书籍、报刊、网站、移动终端或收看(收听)相关音像制品,一旦发现有此行为者,将按校纪从严处理。

(四)研究生学习期满(毕业、出国、退学等)按学校规定时间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一周内私人物品未搬离宿舍的,所留物品按无主物品处理。

(五)研究生正常修业期间因出国(境)、进修、实习等原因而不在校内住宿时间达到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者,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和研究生部报备,不再住宿者须及时退宿,清理并搬离个人所有物品;保留床位者禁止将个人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内,并且严禁将个人保留的床位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六)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延长修读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延期毕业生(原则上续住期限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须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当年宿舍资源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住宿。住宿安排一旦做出,申请人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的管理,另行缴纳包括住宿费、水电费在内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七)寒暑假期间,在校研究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

(八)研究生会生活部配合学校校舍管理服务部(即宿管科)和校保卫处定期组织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每学期评定“文明宿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差宿舍”者,该寝室成员在参加评奖评优将酌情予以扣分,相关宿舍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九)发现违规使用电器二次以上的,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受通报批评后仍违规使用电器的,上报学校,予以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

(十)对于违规使用电器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上报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相关损失。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凡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评优评先、党员发展等资格。

(十二)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将纳入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考评范围,作为研究生入学考察、中期考核、各类奖学金评定、优秀研究生党员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奖惩情况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十三)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查房时,学生应予积极配合,个人学生身份证件按照要求接受查验。

(十四)违反本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四、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实施。

五、学校授权宿管科及研究生部对本规定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