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盘点管理制度【多篇】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多篇】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www.》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盘点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练使用收银机和POS系统,收银时要坚持唱收、唱验、唱找、唱付;仔细检查货币真伪,用视觉和触感检查货币真伪并用验钞机正反两面复验;如违反操作规则,误收假钞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在使用POS机刷卡收银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顾客输入密码、签名确认,并保管好刷卡单据,于每月规定日期将POS机刷卡交易单与销售小票、销售报表一起交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定期与POS机刷卡银行进行对账,以保证转账情况的真实性;

3、在发生POS机交易成功与否难以确认的情况时,不得发出商品或退还现金给顾客,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实并确认POS机交易实际情况后,做具体处理。违反操作流程,造成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盘点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仓储部库房账、物、卡管理,及时了解库存信息,提高库房账、物、卡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仓储部各库房。

3.文件的换版说明

本制度实施日期为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标准

4.1盘点工作标准

仓储部统计对仓储库房库存物料及产品每月至少盘点两次,且盘点表必须要有保管签字确认。

统计可以单独盘点也可以集体进行盘点,每月盘点次数至少两次,但每月必须查出至少3条账务卡问题。

具体盘点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盘点完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盘点结果发至相关人员。

在统计日常盘点库房时,保管必须保证库存数据、标识与实物相符。

每月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库房时,各保管必须积极配合,同时对财务盘点结果认真核实。

4.2查帐工作标准

每天早9:30前保管将前一天单据处理完毕并将前一天的入库单及部分领料单交于统计处,统计收到单据后检查填写是否标准(日期、名称、数量、厂家名称)。

由统计每日检查保管库存数据,如有不符再根据每日的出入库量进行核对,最终使每日的出入库量在系统帐上清楚体现。

保管员做手工台帐时必须书写规范,且每登录一笔均得有可靠性票据支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账,均需要有效票据支持。

保管员必须保护手工台帐及各类票据的完好不得随意丢弃,已用过的台帐必须留存两年以上。

5.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未进行库房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2)盘点未发现3条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月;

(3)盘点记录保管员未签字确认视为未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4)盘点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天;

(5)统计发现问题隐瞒,对统计与保管各负激励50元/次;

(6)盘点记录保存出现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将单据上交或发现单据错误,每晚交或出错负激励5元/次/处;

(8)如保管员出现台帐混乱,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负2激励10元/次,如保管员随意丢弃台帐及票据,对当事人负激励50元/次,并限期补上;

(9)出现盘盈盘亏情况时依物料含税价10%对第一责任人考核,直接上级50%连带考核,封顶考核1000元。

公司盘点制度 篇四

第一条总则

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状态清晰,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所有权属于公司的现金及票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外协加工物料等,分布与公司库房、办公区域、外协厂以及宿舍等区域。

第三条方式

1、年终、年中、季度全面盘点。

2、月度贵重物品盘点,清线确认盘点。

3、不定期抽盘收发频率大及贵重物料。

第四条人员以及职责

1、公司盘点工作由财务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3、盘点时财务部有权在公司范围内调配盘点人员。

第五条盘点计划

1、固定盘点前由财务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3、月度清线盘点财务与生产部、PMC部沟通协调确定。

第六条盘点前准备工作

1、盘点前各资产管理人应对自己保管物料的状态、地点、数量熟练掌握并整齐摆放,核对库存实物与物料卡记录;

2、财务部依据系统帐务以及手工帐务准备盘点清册,并负责盘点人员分组。

3、采购与供应商沟通盘点期间送货事宜,生产部与外协厂沟通物料整理事宜。

第七条盘点工作

1、盘点期间停止收发料,一切物品保持静止状态,仓库良品与不良品分开,卡片标识与实物/借条一致,按照相同的。大类、近似的小类摆放盘点。

2、外协厂存放物料应及时清线,分状态摆放,按制造单进行盘点。

3、盘点时由资产管理人带领,对实物数量、状态、借条进行确定,盘点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4、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对贵重物品需要地毯式盘点,对非贵重物品可按原包装、重量等进行盘点,对已盘点物料做好标识,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第八条盘点数据

1、盘点完毕财务部将所有盘点清册回收,与资产管理/责任部门确认差异。

2、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第九条盘点报告

1、盘点结束后,财务部及时与责任部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第十条盘点纪律

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由部门内部乃至公司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盘点处理

1、对所保管财务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处理办法。

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帐务处理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物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