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作风、抓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行动方案

“强作风、抓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行动方案

“强作风、抓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行动方案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煤矿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强作风、抓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作风、抓落实,防风险、保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思、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限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井下实现“零”死亡,地面单位实现“零”重伤。

2.隐患到期整改率达100%。

3.安全风险管控率达100%。

4、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险事故和舆情事件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下发至日至12月底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期间公司各项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公司成立领导组,负责此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干部履职尽责

(1)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值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入井到当班变化地点或薄弱环节去值、带班,并对现场隐患及时排查、处理;

(2)各级管理人员值班盯守、下井巡查期间,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入井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三走到、三必到”管理规定》,当日值班领导对“三必到”和“三走到”人员具体进行安排,对当日重点变化地点、异常情况地点进行盯守,对各自系统、偏远区域、重要场所进行巡查,进行向安全信息中心、调度室“双汇报”。

(3)各生产一二线队组、地面生产单位队长、书记必须每天有一人24小时值班并主持召开每班班前会,重点及时传达公司各类会议精神,落实好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员工在岗履职及交接班执行情况,抓好不放心人员排查和单岗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各生产队组队长、书记、安全队长、技术队长必须每天有一人深入作业现场,盯变化、盯薄弱环节、盯人员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和信息中心汇报处理,切实保证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稳定。

(5)各生产业务部室要安排好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安排一名正队级及以上干部24小时单位值守,负责当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服从调度命令,根据安全生产需要随叫随到。

(6)公司层面至少安排2名班子成员进行24小时值班,分管安全生产业务领导、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基层队组(厂)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严格执行请假程序和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并实行单位AB角管理。各级领导外出或临时外出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按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假期结束不能按时返矿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如遇调度值班,必须自行安排好替班人员,并在请销假条上注明替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重大变化、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不得请假,并亲自到现场跟班落实处置。

(7)公司包保领导要深入基层,每周至少一次到包保单位参加班前会及安全例会;按照《公司领导下基层安全生产调研活动安排表》(见附表),在10月2日至13日完成对包保单位的安全生产调研活动,要从工人口中寻找安全隐患,从工人口中寻找人的不安全因素,真正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应对措施;若遇条件变化或特殊情况随时到包保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

(8)安监处、调度室不定期组织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在岗履职和值班带班情况检查,发现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从严从重考核问责。

(二)强化基础管理,提升全员安全执行力

(1)各单位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发展理念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的各项安排部署,针对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多起事故,尤其是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瓦斯事故和顶板事故(太岳煤矿“5·24”瓦斯爆燃事故、联盛首阳山煤业“7·17”顶板事故、凤凰台煤业“8·5” 顶板事故等)举一反三,深入现场排查隐患。

(3)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安全培训总体部署,创新内培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组织分层次培训、分类培训、不放心员工重点培训、“三违”下岗强训等工作,实现安全培训多元化、常态化,做好迎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的相关工作。

(三)强化现场安全巡查,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

(1)各生产队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上岗,切实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看面排水、风机看护、设备维护等工作,期间队组要建立专项台账,实行单岗作业人员的“三汇报、三询问”管理,切实掌握现场情况。

(2)针对目前井下变化较多的实际,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整体安排,深入现场进行盯守,规范作业流程,严格执行现场互联保、“四位一体”开工制,加强现场管控;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验收员、安全员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习惯性违章,实现人员无事故、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动态安全管理。

(五)强化应急管理,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1)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及地面重要部门岗位每天必须有两名(至少有一名队级以上领导)应急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待命,不得同时下井,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及时有效处置,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网络通信、信息上报反馈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救援处置到位。

(2)各级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应急管理制度,值班调度员、带班人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要正确行使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对突发事件必须做到快速响应、集体响应、现场响应。应急指挥部和兼职救援队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

(六)狠抓地面安全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地面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抓好消防、供电、道路交通、治安维稳、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

(1)严防各类火灾事故。选煤厂要针对在用的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地毯式检查,强化原煤仓上下、产品仓上偏远岗位、栈桥内部岗位管理,针对施工作业项目要实行特别管理,严格执行单项工程开工单制度;运销部要针对煤场、地销通道等展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水电部要对锅炉房、电缆沟等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公司用电、用水安全。

(2)对各类施工场地的用电安全以及电焊气割、受限空间、等特殊环节作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各业务部门要做好跟班监护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地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

(3)综合办要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做好出车登记。车管办要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出车前要做好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运行,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乘车,保证上、下班车辆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5)地面各岗位人员严禁带儿童上岗,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