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 篇一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6、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7、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8、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9、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10、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1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1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1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1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 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3、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

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

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校车安全运行操作标准和细则要求;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幼儿园安全制度 篇四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校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凡学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心和注重学校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学校教育活动。

2、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由中心校校长负责,总务处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此项工作。

3、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本校负责等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学生到校上课,平时每天都要注意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梅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组织的各项有关校舍安全检查工作。

4、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5、检查出的校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中心校及所在村民委员会,中心校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该校实地察看,提出相应措施。报中心校长同意后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检查确定为危险房屋的校舍立即封闭严禁师生进入。

6、校舍安全检查应包括学校使用的所有房屋(含租用、借用),各灯辅导建筑物设施(如体育设施),师生进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含他人的),学校校舍内的用电线路、电器等,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7、总务处应建立学校校舍安全档案,并对档案内容及时进行调整、记载。

幼儿园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篇五

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路线及各班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并做好记录。

六、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

七、幼儿必须交到家长的手中,如没家长接送,直接由接送车带回幼儿园。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安全经费投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幼儿园每年年初必须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对学校消防设施、安全奖励、安全培训的`经费投入应设明细账、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及时报销。

2、幼儿园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幼儿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幼儿园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4、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5、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幼儿园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6、幼儿园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7、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8、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9、幼儿园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