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实表现材料

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实表现材料
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实表现材料
 ***,男,1975年2月出生,仙桃人。1996年6月毕业于荆州师范学院数学系,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入党。2005年8月任仙桃九中副校长,2009年8月至今任市教育局综治办主任。2006年9月被市教育局评为“全市优秀教师”,2011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该同志现实表现如下:
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该同志性格朴实,注重个人修养,能说会写,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综合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主动团结同事,能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威信。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在学校工作期间,能够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曾在《湖北教育科研》等省级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在市教育局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以来,能迅速转变角色,系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及《信访工作条例》,善于用所学的政策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具备了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
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善于化解矛盾纠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该同志有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社会阅历较为丰富,头脑清醒,政治敏感性强,在市教育局负责安全、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时,能够发挥自身长处,主动联系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及辖区党委等多家部门,积极争取支持,大胆开展工作,显示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能够一丝不苟地完成任务。尤其是近两年市教育局代表仙桃市接受省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检查验收时,狠抓检查督办,精心准备资料,受到了省级检查组的一致好评。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上,能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党组意图,妥善处置了2009年西流河一学生溺水身亡事故、2010年沙嘴幼儿园一幼儿因交通事故死亡亲属群体闹访局机关事件、2011年5月仙桃十中一学生放学回家途中遇刺身亡事故等多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校园安全保卫、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中,能积极建言献策,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从2009年起,市教育局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擅长学校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该同志从事国中教学达13年,熟悉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分析问题深刻透彻,解决问题深思熟虑,善于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顺利推进管理工作。在仙桃九中担任副校长分管年级期间,认真践行新课程理念,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带领教师大胆尝试“分层布置作业模式”,开展学习小组互帮互助活动,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执教的《分式方程》等多节课例获全市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在分管学校财务工作期间,坚持做到财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教师意见,健全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校产台账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在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期间,成功组织过多场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工作任劳任怨,自身要求严格,在全系统拥有良好口碑。该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作风雷厉风行。到市教育局工作以来,坚持晚办公和双休加班,没有休息过一天年休假,2010年暑假在一次与汇思公司商谈聘请学校保安时,因结石发作倒在办公室,只休息了半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在处理许泽新非正常上访、王运安缠访、王升标闹访等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时,总是随叫随到,从不言苦言累。在参与创文明城市、开学工作检查督办、学校年度工作评估、大学联考、会考安全保卫等各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时,积极服从安排,按照局领导要求,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贯彻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及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在机关考勤、科室财务管理等方面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服务群众,在全系统广大教职员工中拥有良好的形象。
 
仙桃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